单位名称 | 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新城大队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污染防治执法•生态保护执法•核与辐射安全执法•地下水、农业面源防治执法•开发土地、矿藏生态破坏执法•自然保护地生态破坏执法•流域水保护执法。 | |
住所 | 西安市新城区长兴路9号 | |
法定代表人 | 李俊呈 | |
开办资金 | 21.1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3.04万元 | 238.52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28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开展业务情况(一)工作计划先后制定了《西安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分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环境执法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西安市生态环境执法支队新城大队2022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等文件,重点对工业企业、医疗机构、汽修、加油站等行业开展执法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对未批先建、未验先投、超标排污、不正常运行污处设施、偷排漏排等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工作措施2022年,新城大队采取“双随机+专项执法”的形式持续开展生态环境执法行动,同时为了助推环境执法工作上一个新台阶,采用了以下三项具体措施,加强执法力度:一是加大环境信访问题查处力度。对环境信访问题及时受理,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对案件进行调查,防范污染事故的发生,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二是加强案件查处。严格依法查处生态环境违法案件,用足用好行政处罚手段,充分发挥监管和执法监督作用,以“零容忍”的态度持续打击各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做到一起、查处一起。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法制审核制度,明确了法制审核机构和法制审核人员。2022年,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均提交法制进行审查,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的案件,均将执法机关、执法类别、行政处罚等信息在法律规定时间内向社会公开。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面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对查处的案件,全部进行书面和音像记录。开展执法过程中,认真记录执法活动有关内容,做到全过程记录,并全部纳入执法卷宗档案进行管理。工作结果2022年,新城大队聚焦重点严格执法,不断提升执法效能和素质能力,圆满完成支队和分局赋予的各项工作任务,全区未发生突发环境应急事件,为辖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保驾护航。取得社会效益(一)全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全面开展军工企业、制药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全年共检查各类污染源241家次,出动194余人次。监督企业有效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涉重军工企业污水全部达标排放,未发生工业企业废水超标问题。监督企业及时规范处置危险废物,未发生1起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环境违法问题。(二)扎实开展九项专项执法行动一是开展重点时段声环境质量保障专项执法行动。中、高考期间,大队以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商业经营场所固定设备产生噪声等为重点,开展8次噪声污染防治专项检查行动,对夜间违法施工行为形成高压震慑态势,今年以来,对14家存在夜间违法施工的企业进行立案处罚,共计处罚43万元。二是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执法行动。按照危废规范化考核要求,大队对辖区涉危废的工业企业、医疗机构、二类以上汽修企业、建设工地等企事业单位开展执法检查,共检查涉危废单位150余家次,对1家环境违法企业进行立案处罚。先后2次联合区交通局对辖区8家汽修企业危险废物管理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形成执法监管合力,共同督促汽修企业规范危废管理。三是全面推进排污许可证证后监管执法。5-7月份,大队对辖区47家简化以上持证单位开展证后专项执法检查,对未按规定制定管理台账、未及时提交执行报告的8家企事业单位进行立案处罚,共计处罚11万元。四是开展土壤污染防治专项执法行动。5月份,对辖区西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等5家涉土壤重点排污单位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有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和年度报告、是否建立土壤隐患排查制度、是否制定自行监测方案等内容,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五是开展建设项目环评与“三同时”专项执法行动。全年不定期对辖区建设项目开展执法检查,重点对建设项目环评手续办理、环评批复及要求落实、自主验收情况等开展开展执法检查,对4家未批先建企业进行立案处罚,共计处罚17.034万元。六是开展VOCS污染防治专项执法行动。5-9月份,对辖区涉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建设工地、汽修行业、加油站等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共检查企事业单位220余家次,出动执法人员440余人次,对2家涉嫌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进行立案处罚,共计处罚5万元。七是开展涉水单位专项执法行动。全年不定期对涉水排放的工业企业、医疗机构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共检查涉水单位90余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80余家次,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八是开展辐射安全专项执法检查。我区目前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单位有89家,大队对西安北方光电科技防务有限公司等22家辐射单位进行了抽查,重点检查是否落实辐射安全许可制度,是否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否落实辐射工作场所监测要求,是否开展年度辐射应急演练等内容,对1家环境违法企业进行立案调查。九是开展机动车和非道移动机械尾气排放专项执法。联合交警新城大队开展机动车尾气路检,全年路检设点检查各类车辆5500余辆,其中超标移交公安24辆,劝返车辆45辆。持续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的监督管理,全年检查非道路移动机械企业142家次,出动人数300余人次,检查机械783台,抽测450台,立案处罚4台,行政处罚1.4万元。(三)持续加大环境信访投诉查处力度和质量2022年,新城大队进一步加大了环境信访投诉查处力度和质量,坚持做到件件有查处,事事有回复。全年共接到各类环境信访投诉2800余件,全部按时限规定查处回复,投诉查处率100%,回复率100%,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保证了群众环境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四)强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2022年,重点对排污风险企业进行了摸排,摸排内容包括环境风险评估及应急资源调查开展情况,环境风险等级确定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情况等。2022年,辖区共有42家企事业单位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分局备案。11月4日,我局联合区应急管理局组织辖区重点排污企业环保专干、环境应急专家等50余人,在陕西黄河集团有限公司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活动,通过演练,不仅提高了环境执法人员和企业员工处置突发环境安全问题的能力,同时也检验了应急物资的储备数量和质量。扎实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方案要求,大队扎实开展执法检查工作。一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秋冬季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以来,大队对工业企业、加油站、汽修等涉气企业开展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10余人次,检查涉气企业105余家次。二是严查重污染天气期间应急响应落实情况。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190余人次,检查企业75家次,检查发现企业均能较好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三是全力配合大气帮扶交叉检查。交叉检查工作开展以来,大队周密部署交叉执法检查工作,选派业务骨干前往渭南市参加监督帮扶工作,同时积极配合宝鸡检查组在我区开展交叉检查帮扶工作。全力做好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大队全年持续开展生态环境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一是制定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分局先后制定了《西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切实做好辖区环境领域安全隐患排查的通知》《西安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分局关于持续做好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明确了生态环境安全领域的工作任务和制度要求。二是强化督导检查。围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环保设施安全监管、有限空间安全检查、核与辐射环境监管等工作,对全区环境安全开展全面隐患排查。2022年共出动执法人员982人次,排查辖区企事业单位365家次。三是顺利完成考核工作。今年分局顺利完成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省市安全生产三年行动、省安全生产百日行动三项考核工作。(七)疫情医废监督管理工作全年常态化紧盯隔离酒店、医疗机构、核酸检测、高风险小区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工作。一是周密部署,夯实各方责任。分局先后代区疫情指挥部拟定《关于再次明确疫情医疗废物应急收集转运工作相关要求的通知》等四个通知方案,明确了生态环境、卫建、各街办、城棚改等单位工作任务,夯实了各方责任,为疫情医废收集转运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二是加强调度,确保疫情医废按要求转运。2022年,新城区全员核酸检测、重点区域及重点人群核酸检测产生医疗废物、高风险区产生涉疫垃圾共计320吨,已全部由德润公司自专门设置的集中暂存点拉运至垃圾焚烧厂。隔离酒店产生涉疫垃圾1310吨,已全部由西环公司清运至西咸北控垃圾焚烧厂。27家开诊医疗机构产生医疗废物143吨,已由卫达公司清运至本部做无害化处理。三是加强督导检查,为疫情医废转运提供有力保障。全年常态化开展对隔离酒店、医疗机构、核酸检测医废集中暂存点、高风险小区涉疫医废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700余人次,检查涉医废单位350余家次,确保涉疫单位医废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清运。三、存在问题(一)业务学习有差距。部分执法人员对学习缺乏足够的认识,学习的全面性不够,对生态环境方面的法规制度学习感到枯燥,静不下心认真研读,做不到认真思考研究,存在把学习当做任务来完成,内生动力不够。(二)能力建设有差距。执法人员能力水平参差不齐,部分执法人员发现问题能力不足、法律法规使用不精准问题仍未彻底解决。四、下一步计划一是扎实开展医疗机构、重点涉水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落实、臭氧污染防治、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辐射安全、土壤污染防治、重点时段声环境质量保障、建设项目环评与“三同时”、排污许可证后执法、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禁限塑等专项执法行动。二是继续摸排辖区环境风险企业,组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保障应急处置能力,维护辖区生态环境安全。三是执行“五项制度”,建立和完善现代化执法体系,分别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严格执行举报奖励制度、严格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严格落实部门协同制度。四是强化“七项措施”,分别是强化移动执法系统应用、强化执法监测工作机制、强化执法大练兵、强化重点案件查办、强化非现场监督执法、强化环境执法培训、强化环境执法信息公开。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