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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节能监察支队

发布时间: 2023-06-16 09:58
单位名称 西安市节能监察支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节能提供技术与监测服务。依法对辖区单位节能执行情况监察、监测、处罚·受理违法、违规用能案件的举报·节能新产品、新技术认定及推广应用·开展用能单位能源审计、节能评估、技术咨询、能量平衡测试、节能法律及法规宣传、人员培训、信息交流
住所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三路18号
法定代表人 马轩
开办资金 917.54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41.91万元 94.1万元
网上名称 西安市节能监察支队 从业人数  40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我单位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在市工信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在局相关处室的有力指导下,支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建引领、狠抓业务、全面发展”的工作思路,班子凝心聚力紧扣节能监察这个中心任务,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创新开展了“线上+线下”监察、“党建+监察”活动,圆满完成了节能监察、节能法律法规宣传及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审查等任务。一、开展业务情况。(一)专项监察及日常监察。全年开展了2021年度节能“双控”考核抽查企业监察、未完成年度节能“双控”指标企业专项监察、2022年度新进重点用能工业企业节能监察、供热和垃圾焚烧企业专项节能监察、工信部2022年度国家工业专项节能监察等工作、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催报审核与日常监察等节能监察工作,完成专项监察128户、日常监察49户。(二)节能法律法规宣传培训。1.开展2022年节能宣传周暨工业节能条例宣贯活动,为西咸新区15户重点用能工业企业进行了专题培训。2.邀请法律专家围绕《行政处罚法》及《西安市工业节能条例》,组织内部人员开展行政执法过程需关注的问题专题培训。3.邀请2名节能行业专家对国家重大监察任务涉及的行业手册及标准组织内部人员进行专题培训。4.在开展节能监察中,共为86户企业提出200多条节能建议意见。发放《西安市工业节能条例》200余册、节能法律法规摘录宣传册100余册。在组织审查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等工作中,回答企业电话、微信提出的疑难问题200余次,接待企业来访咨询16人次。(三)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审查。按月审核重点用能工业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数据,结合节能监察编制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报送市工信局领导、节能处和相关处室参阅。二、取得社会效益。1.对16户工业企业“双控”考核抽查进一步核实核准了“双控”考核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对11户未完成2021年度节能“双控”指标任务的企业进行了现场监察,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实施能源审计,采取节能措施,提升能源利用效率。26户新纳入重点用能工业企业的监察,摸清了企业产值、产量、能源消费等基本情况,指导企业建立了能源管理岗位以及能源管理负责人、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和节能领导组织构架,有力推进了新进企业的节能管理工作。13户供热和垃圾焚烧企业的现场监察,开拓性的解决了供热企业能耗总量和节能量计算标准不统一、不规范、能耗为负值等疑难问题,规范了供热企业综合能耗和节能量的计算标准。2.通过开展重点用能工业企业能源管理负责人以及内部人员的培训,促使节能管理及执法人员进一步掌握节能法律法规,为更好的开展工业企业节能工作奠定基础,为使节能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落到实处提供保障。3.能源利用状况报告以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综合管理及监测预警信息化系统数据支撑作用,同时利用“双控”考核和节能监察核验企业填报的能耗数据,为开展节能管理工作提供及时、准确、可靠的数据支撑。三、存在问题。因疫情影响,原计划线下开展的节能法律法规培训宣贯未能正常进行。四、下一步计划。(一)进一步强化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认真落实二十大精神学习教育安排,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抓住二十大精神的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结合我市规上工业发展实际,在如何有针对性的开展好节能监察与节能服务方面扎实开展学习研究。(二)加大培训学习强化监察队伍整体素质建设。持续开展内部人员对节能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狠抓队伍执法能力和监察业务培训学习,进一步提高人员业务水平。(三)继续做好节能法律法规宣传培训。组织重点用能工业企业能源管理负责人、节能管理人员开展节能法律法规、标准和节能基础知识等培训。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