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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陵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黄陵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发布时间:
2023-06-13 09:41
单位名称
黄陵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维护交通运输秩序提供执法管理保障。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和监督;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案件的审核、查办和行政诉讼等;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领域信访、投诉、举报的受理和处置。
住所
黄陵县北街轩辕宾馆西三楼
法定代表人
田云鹏
开办资金
2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黄陵县交通运输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87.57万元
117.42万元
网上名称
无
从业人数 22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我单位主要工作总结如下一、主要业务工作:(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加强源头治理及路面超限超载运输违法行为整治力度。通过开展站点治超和流动治超,路面治超和源头治理,传统治超和科技治超等方式,对屡教不改的企业进行法人约谈并按高限处罚。定期对县域内煤矿、水泥厂、洗煤厂等装载企业进行常态化检查8次,对客运、危运企业动态监控,及时查处并按要求上报市支队,并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开展路警联合治超。2022年,共办理治超案件26件,约谈企业8家,卸载97.3吨。(三)持续加大交通运输执法监管力度。做好日常执法检查工作。(四)加强路域环境监管力度。(五)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六)持续加大矿区环境综合整治。(七)提升服务能力,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八)开展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九)加强行政执法宣传活动。(十)慎终如始防控疫情。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2022年,共办理治超案件26件,约谈企业8家,卸载97.3吨。持续加大水域交通安全检查。全年共出动执法车辆652辆次,执法人员人员1900余人次,拆除各类大小非公路标志标牌30余块(处),清除乱堆乱放40余处。为我县荣获全省“四好农村路”称号做出了贡献。共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次,执法车60辆次,检查过境危化品及其它货运车辆420余辆,并在日常执法过程中不断深入厂矿企业普法宣传,筑牢安全防线,持续维护黄陵交通运输安全稳定健康发展。全年共进行矿区环境专项检查52次,出动执法车辆109辆次,执法人员620余人次,先后查处违规装载源头企业3家,约谈6家,纠正违规运煤车辆132辆次,查处非法改装车辆23辆次、超限超载车辆59辆次,县域矿区交通运输环境得到明显改观。截至目前,共计审核资格证899件,建立档案899件,未出现一起业务滞办、拖办现象。所有处罚均在15日内将违法信息予以公示,每季度开展一次案卷评查。我大队对我县店后公路、店双公路、快速干线、动车站等路段实施了全县农村公路路政宣传标语建设。8月至11月疫情防控执法人员全员上阵,24小时坚守在黄陵北服务区疫情防控卡点和隆坊高速出口,配合全民核酸采集出动执法车辆104辆次,执法人员208人次,为双龙镇、店头镇、隆坊镇、桥山街道转运核酸样本200余次,以最强的执行力、战斗力和责任心为我县守牢了疫情防控堡垒。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深刻认识到存在的不足,主要表现在1、新科技在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领域的应用不够广泛,以传统的方式实施的行政检查效率不高;2、虽然在日常工作中经过不断加强,但执法人员综合执法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对此,我们将积极借鉴上级部门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认真学习,寻找差距,补齐短板,全力做好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各项工作,不辜负县委县政府和人民的期待。四、2023年工作计划:(一)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加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场所规范化建设,完善执法设备,进一步提升工作机制。(二)加强队伍建设。(三)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标细化工作措施,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落实。(四)继续做好法制宣传工作。加大宣传力量的投入,深入社会、基层、学校、企业、车站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交通法律意识。(五)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领域高新科技应用,深化“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等执法系统应用,健全完善跨部门监管机制,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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