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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临潼大队

发布时间: 2023-06-12 10:26
单位名称 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临潼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污染防治执法•生态保护执法•核与辐射安全执法•地下水、农业面源防治执法•开发土地、矿藏生态破坏执法•自然保护地生态破坏执法•流域水保护执法
住所 西安市临潼区东关街4号
法定代表人 王辉
开办资金 119.94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07.99万元 296.28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29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开展业务情况统筹部署年度任务,做好生态环境领域平安建设。今年先后组织执法骨干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活动3次,重点研读案件办理、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及法律责任部分,要求执法人员高度重视,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工作。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今年发放80余份扫黑除恶宣传海报,利用微信群转发宣传扫黑除恶信息。大队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对企业进行扫黑除恶理论知识及典型案例宣传,分局扫黑办召开常态化工作推进会3次,向市局扫黑办及区扫黑办报送各类总结、报表40余份。办理《检察建议书》5个,均已按期进行回复。全力以赴做好二十大维稳工作。及时召开了二十大维稳工作安排部署会议,印发了《西安市临潼区做好党的二十大生态环境领域信访安全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市环临发〔2022〕22号)、《临潼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一是强化企业环保设施安全管理。二十大保障期间检查企业97家次,共出动执法人员238人次。二是国庆期间开展辖区生态环境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印发了《临潼区生态环境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机制,共出动车辆28车次,执法人员79人次,扎实保障辖区企业环保设施安全运行。4、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实施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常态化管理。目前共279家企业列入“双随机一公开”系统数据库(其中包括一般污染源237家、重点监管企业13家、医疗机构15家、油库加油站8家、重点土壤监管对象6家)。今年1-4季度分别随机抽查企业52家次、54家次、68家次、66家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92人次。5、统筹开展专项行动,执法力度不断加大。(1)行政处罚情况:临潼大队2022年共实施处罚28起,共收缴罚款125.434万元。其中配套措施案件1起(属查封扣押案件),行政处罚案件27起(机动车非道路机械行政处罚案件5起,涉大气类、水等违法案件22起)。执行到位23起案件,其余5件行政处罚案件中1起待移送法院强制执行,另4起正在按程序开展。已办结案件均及时录入处罚系统并进行了公示。移动执法系统上报现场检查记录650条,出动执法人员1845人次,执法人员活跃率100%。(2)聚焦生态环境监管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执法。临潼大队制定了《2022年临潼区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市环临发〔2022〕8号),主要包括十七项专项执法行动、提升执法效能等方面内容。一是开展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回头看”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查整治。临潼大队对辖区工业窑炉等企业进行摸排,并对辖区内涉有机废气的工业企业、储油库、加油站等68家企业进行了现场执法检查。累计检查企业80家次,出动210名执法人员。二是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攻坚防治工作。近期,重污染天气频发,西安市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临潼大队持续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执行情况,累计检查企业50家次,出动执法人员200人次。三是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以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综合整治。共检查各类机动车、柴油车、国六重型燃气共计4306辆,查处超标车12辆;对辖区陕西中直建材有限公司等16家机动车大户车辆污染物排放情况开展停放地监督抽测行动,共抽测车辆1129辆,未检测出超标车辆;共检查辖区各类企业工地299次,检查非道路移动机械1037台,现场抽测机械608台,查处违法案件5起;共审核编码登记非道路移动机械220个,发放环保标识228个。(其中国一9个、国二38个、国三170个、国四6个、纯电动5个)。四是开展城镇、工业聚集区污水处理厂和重点涉水企业专项执法检查。针对市局反馈的43家日处理500吨及以上城乡污水处理项目审计中存在未进行影响评价审查、未对建设单位依法进行处理的审计通报问题,对涉及我辖区的已建成并投入运行的6家城镇污水处理站进行检查。五是开展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专项排查整治。临潼大队安排部署4个现场排查组,出动执法人员20人次,采取人工徒步排查、无人机排查方式开展排污口排查工作。现场检查在册排污口12个,已整理相关影响资料并建立台账资料。六是开展黄河流域“清废行动”。对反馈的临潼区9个疑似点位逐一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核查,9个点位中,有7个堆放有建筑垃圾或生活垃圾,将核查结果及时在清废行动APP中进行了填报。七是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专项抽查。大队对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九研究所第七七一研究所等涉土壤污染企业进行检查,企业均已按照要求开展了厂区土壤污染监测,现场未发现违法行为。八是开展固废、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组织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专项执法检查工作,主要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进行检查,制定了专项执法检查实施方案,及时上报检查台账及总结。九是开展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行动。梳理全区65家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规模、水量、排放去向、执行标准、位置等基本情况,并形成详细台账资料,制定了《临潼区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专项执法行动实施计划》,并将排查结果上报市支队。十是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巡查执法。对辖区新丰水源地、行者水源地等2个集中式地下水水源地和8个“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开展了巡查检查工作,并及时上报工作小结。十一是深入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临潼大队制定了年度工作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开展大练兵工作,编写大练兵活动简报。组织执法人员参与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网络知识竞赛,执法人员以饱满的热情和高昂的斗志积极投入到网络知识答题活动中,取得了优异成绩;在现场执法检查、行政执法案卷制作等环节全程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临潼大队执法人员积极制作典型案例处置全过程视频录制,视频已发支队进行评比。十二是开展建设项目专项执法检查工作。临潼大队印发了《开展2022年度建设项目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累计对22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要求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其中包括3家重点排污单位、2家纳入告知承诺制审批试点范围的建设项目、17家完成自主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项目,现场检查时企业能够按要求开展企业自主验收,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未发现建设项目违反法律法规。十三是开展排污许可证后监管专项执法行动。按照省厅安排开展2022年排污许可证后监管专项交叉执法检查,针对交叉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企业按时完成整改,并及时将整改情况报支队。十四是组织开展医疗机构专项执法检查。按照市支队要求,组织开展养老机构医疗废物及射线装置专项检查,重点对医废收集处置、射线装置安装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并上报检查总结。十五是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加大与区级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配合,开展秦岭生态环境区域执法、联合执法。对区域内农家乐进行检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53人次。十六是开展重点时段声环境质量保障专项行动。“丝博会”“高中考”等重大活动期间,组织针对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的噪声违法问题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印发了《2022年中高考期间各类噪声污染检查工作方案》,共出动车辆38辆次,出动人员76人次,检查过程中,辖区内各施工工地都能够遵守环保法律法规,未发现有违法施工行为。十七是及时有效处置突发环境事件。11月16日,对临潼区零口街办310国道重型液化天然气罐车侧翻应急事件进行了现场处置,并及时将应急报告报市局及市执法支队。做到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报送信息,此次应急事件处理快速有效,未对周围生态环境造成明显影响。6、加大环境信访投诉的查处力度,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环境问题。执法人员本着“热情主动,有诉必应,及时处理,迅速反馈”的原则,妥善处理群众来电来访,切实维护了群众的环境权益。2022年,共受理环境污染投诉案件608件,均及时给予回复,处理率100%。二、取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1、严厉打击了违法排污企业,一大批困惑群众的违法环境行为得到遏制。2、企业能够依法正常排污。3、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改善。4、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逐渐提高。三、存在问题1、执法人员法律知识与业务能力有待提高;2、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对方案及经验不足四、今后工作打算1、加强业务锻炼学习,进一步细化管理,加大现场环境执法检查力度,持续提升执法效能;2、进一步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信息库,按要求将所有检查纳入“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完善清单化管理制度,建立辖区污染源管理台账,按照管理台账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3、积极开展各类专项执法检查工作,严查辖区内企业、在建工地的环境违法行为。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将严格按照环保法律的相关规定,严肃查处。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