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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鄠邑大队

发布时间: 2023-06-12 10:24
单位名称 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鄠邑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污染防治执法•生态保护执法•核与辐射安全执法•地下水、农业面源防治执法•开发土地、矿藏生态破坏执法•自然保护地生态破坏执法•流域水保护执法。
住所 西安市鄠邑区甘亭街道办东大街22号
法定代表人 樊刚辉
开办资金 90.17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8.25万元 9.49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26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执行本单位章程情况鄠邑大队加大环境执法力度,认真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扎实推进环境污染防治,保障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加强环境监管,提升区域环境质量1.严格贯彻落实环保法及四个配套办法,严查环境违法行为,不断强化环境执法工作认真落实环境执法责任制,根据辖区排污企业和人员情况,将环境监管责任落实到人;认真开展以污染物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建设项目“三同时”落实情况、重点污染源和危险废物的现场执法工作。认真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以练促执法,不断打击环境违法行为。2022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826余人,检查企业1020余户,共查封扣押5户,立案57件,结案57个,罚款275.20672万元,约谈违法企业5户。2.开展疫情医废监管工作按照市局和区委区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大队执法人员对我区定点接收新冠肺炎救治工作的鄠邑区人民医院和城区内二级以上共6家医疗机构医废处置和医疗废水处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检查中,各医疗单位产生的一般医废都能按时交西安卫达公司进行处置,医疗废水治理设施都能正常运行,加药台账健全,医疗废水排污指标达标。共出动执法人员240人次,执法车辆144次。在市局疫情防控工作简报中,鄠邑大队执法信息多次进行刊登。3.“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情况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认真执行重点污染源每月至少1次的检查要求,坚持现场执法有重点、有记录、有台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进行处理。2022年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数据库企业643户,纳入双随机执法检查人员13人。大队实行每周抽查1次,每周抽查10户,并已在陕西省生态环境厅随机抽查系统中公开。4.“三同时”执行监管情况严格按照“三同时”要求,对辖区内企业进行检查。采取日常检查、夜间检查、节假日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严查企业对环保“三同时”的建设及落实情况。5.环境应急监督工作2022年,191家工业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在鄠邑大队备案,按照市局应急中心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要求,对已备案的359户企业应急物资统一调度,提高突发事件处理能力。大队不断完善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增强应急保障能力,实加强交通运输中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及时应对突发环境事件。6.12345信访投诉办理情况大队扎实安排信访查处工作,充分发挥12345市民热线,安排专人值守,保障网络系统和热线电话畅通。截止目前共收到区12345投诉中心和市局12369微信投诉平台转来信访单339件,已办结339件,按时查处率100%,回复率100%、满意率99%。7.机动车尾气的日常检测和车辆大户专项检查。联合交警在振兴北路、东城南路济仁医院十字和涝滨南路设置路检点,严查超标车及冒黑烟车辆。同时,对西安东大洋混凝土有限公司、西安奇致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中建西部建设北方有限公司沣京预拌厂、西安天一土方工程有限公司、陕西惠迪吉基础工程有限公司等多家车辆大户企业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专项执法检查工作。2022年共检测各类机动车6964辆,查处超标车32辆。8.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要求,持续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工作。对辖区内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企业和工地进行了摸排检查,要求车辆所有人(使用人)按照规定进行网上申报登记,张贴环保标识、喷涂放大号,并进行尾气检测。2022年对辖区内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单位共检查641家次,检查机械1961台,现场抽测机械504台,对不符合要求的机械采取清退出场、责令整改、行政处罚等方式,收缴罚款0.8万元。9.对辖区危险废物、固体废物监管情况一是在疫情期间,对定点医疗机构和一般医疗机构开展现场执法检查,重点对医疗废物尤其是疫情废物的规范管理、处置开展检查工作;二是根据危险废物的产生、转移量,确定了辖区涉危险废物重点企业名单(127家),分解到各中队开展检查;三是加强检查,现场从危险废物的产生环节、储存环节、转移环节开展检查,对处置合同、转移联单、记录台账进行核对,确保危险废物规范管理。10.中省环保督察信访问题办理情况2021年12月4日至2022年1月4日,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组进驻陕西期间,鄠邑大队负责全区中央环保督察信访案件转办、督办、上报等工作。截止中央环保督察投诉电话关闭,我区共收到批转信访投诉案件72个。截止目前72件信访案件已完成整改。11.重污染应急工作有序开展按照市、区政府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督促并指导400户工业企业制定“一厂一策”公司牌和重污染天气应急操作方案,在应急响应期间按照应急响应等级对企业应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三、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1.按照环境监管双随机管理要求开展环境执法工作,将重点污染源、一般污染源纳入双随机监管清单,按月开展环境监管工作。2.落实管控责任,将国控污染源、重点污染源管控责任落实到个人并明确执法要求。3.严格按照现场检查程序开展环境执法工作,对9户重点污染源和其它重点企业实行“一企一档”规范管理。4.采取日常检查、夜间检查、节假日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环境执法力度。5.加强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运行管理,按月现场检查在线监控设施运行及数据传输情况,按季度完成有效性审核工作,确保监控数据有效传输。四、存在的问题鄠邑区环境执法问题目前面临企业数量多、种类多、环境执法人员不足,监管力量较为薄弱,全员超负荷运转。总之,2022年鄠邑大队全体人员在工作任务重、压力大、人员不足的情况下,能够团结一致,加班加点、以干克难,较好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五、改进措施1.加强环境执法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学习,提高全员综合素质,以适应新时期环境执法工作的要求。2.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夯实管控责任,做到环境执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六、下一步工作思路1.继续加强国控重点污染源环境监管,督促企业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和在线监控设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在线监控设施数据有效传输率稳步提高。2.积极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执法检查工作,扎实落实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各项工作任务。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