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西安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消费者提供权益保护服务。消费者投诉受理·消费者诉讼支持·商品服务监督·消费警示信息发布·消费信息服务·消费者权益知识宣传·消费侵权行为揭露。 | |
住所 | 西安市碑林区友谊东路298号 | |
法定代表人 | 刘林 | |
开办资金 | 80万元 | |
经济来源 | 财政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9.18万元 | 16.24万元 | |
网上名称 | 西安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 | 从业人数 9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2年,西安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能够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单位管理运行情况2022年度,我中心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健全和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切实加强工作作风建设。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政治理论,能够与当前开展的紧密结合,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突出抓好支部建设;做好党史学习教育的同时对十九大、二十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等相关内容及时进行了传达学习;围绕干部教育管理突出抓好队伍建设,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强化工作纪律,有力保证投诉举报工作的顺利开展;认真对照职责,狠抓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进一步查找不足,加强所属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和认真履职尽责能力,以优质的服务、良好的形象做好投诉调解工作,大力提升窗口服务水平;固本强基,加强中心内部管理,抓好中心以投诉举报业务管理,人事、财务、固定资产等工作为主要内容的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二、按照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定的宗旨及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情况(一)开展消费教育引导,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1.2022年元旦、春节、清明节、“3•15”、五一、端午、暑期、中秋、国庆等节日期间发布消费警示,引导广大消费者理性安全消费,规避消费陷阱,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全年共发布消费警示10余篇,市场动态30余篇,热点关注20余篇,各类公益公告10余篇,其中中消协采纳3篇,市局采纳5篇。2.组织开展消费教育宣传活动。2022年3•15期间,积极开展“共促消费公平”年主题宣传活动,发放各种宣传资料2.6万余份,呼吁全社会共促消费公平,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2022年5月11日,与市残联举办残疾人消费维权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手册300余册,《法条》彩页600余张,现场接受咨询100人次;2022年8月,与市老龄协会举办送法进社区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手册600余册,讲解消费知识,守好老年人的“钱袋子”。3.与各行业协会合作,一起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2022年1月和9月,与西安市连锁经营协会共同发起“抗疫”倡议和“放心消费在西安”倡议,要求各经营企业履行责任,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保障市场供应,服务好消费者,确保市场物价平稳,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4.围绕消费热点,开展行业消费评议,展示相关行业现状及存在问题,给出对策建议和消费警示。2022年5月发布《2021年西安市家庭装修行业消费评议报告》,9月对西安市房地产中介行业进行消费评议。(二)深入调查研究,推进基层消保组织建设1.按照市局领导的安排,2022年4月中、下旬对各区县、西咸新区市场局,各开发区分局、双生分局进行机构建设专题调研,从理顺工作关系、业务关系,建全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加大人员、经费投入,建立工作考核考评机制等几个方面进行了督促和建议,进一步夯实消费维权基层组织。2.2022年3月起,陆续与西安电信、洗染、锁业、老龄健康、残疾人、房地产中介、家庭装修、出租车、纤维纺织品、汽车修理等行业开展消费维权座谈,进一步巩固消费维权工作站的建设,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3.为方便老年人消费维权,打通消费维权的“最后一公里”,2022年9月,与市老龄健康协会、市律师协会建立三方战略合作协议,在西安市居民社区设立老年消费维权服务站,实现老年人就近维权常态化。(三)加强消保工作法规政策宣传,强化消保维权意识1.组织相关会议,部署消保维权工作。2022年5月19日,组织召开消费维权工作座谈会,推进消费纠纷和解、调解工作。2022年7月20日,组织召开全市上半年消费维权工作会,总结全市消费维权上半年工作,对下半年工作进行安排部署。2022年9月27日,组织召开消费者满意度测评提升工作会,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2.2022年7月至9月,针对各类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严重侵害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现象,市消保中心联合中国网丝路中国频道开展“‘您消费我维权’——西安市消费领域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点评活动”。3.全年共受理投诉件284件,处理完成267件,完成率为94%,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61.36万元,群众满意率为91.8%;接收咨询2348件(其中电话咨询1837件,来访165件,“西安消费维权宝”留言346件),回复率为100%,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答复,及时化解消费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四)积极推进多元化解决投诉试点工作1.积极在西安行业协会和连锁企业推行“消费维权工作站”建设,目前已向20家行业协会和多个大型企业授牌,为就地解决消费纠纷提供服务,推动了消费维权社会共治。2.不断完善和优化汽车消费争议快速协商处理机制,化解消费纠纷,2022年率先在全市4S店推行消费投诉和解联络工作试点,截止10月底,入驻“维权宝”和解4S店企业共60家。3.为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消费领域矛盾纠纷中的作用,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022年9月,成立西安市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实现消费纠纷的源头化解,减少人民群众的维权成本。4.2022年6月28日,召开首批55名专业消费维权志愿者受聘暨培训大会,组建专业消费维权志愿者,发挥其在常见消费纠纷中涉及的法律、鉴定知识、汽车、房地产、医疗健康、家具、食品、广告、知识产权保护、快销品、钟表箱包、珠宝饰品、维修服务等专业特长进行消费维权。(五)市消保委筹建工作推进情况接到省消保委关于要求我市参照省消保委设立架构,加快推进市级消保委成立的函后,我中心积极配合市局人事处与市政府办公厅进行沟通,按照办公厅意见,就市消保委成立等事宜函发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征求意见建议,并于2022年5月,提请市政府审批成立市消保委。2022年8月26日,西安市人民政府正式批准成立西安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目前相关筹建工作有序推进。三、存在主要问题(一)对所属人员《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还需加强。(二)消费教育“六进活动”、消费教育基地建立、商品和服务比较试验没能有效开展。(三)部分区县局、开发区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站存在人员未到位,业务未开展的情况。四、下一步工作思路(一)继续做好西安市消保委筹建工作,在系统内建立健全消费维权网络和消费维权队伍,在各行业协会(商会)推行“消费维权工作站”建设,进一步发挥消费维权志愿者作用。(二)持续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宣传贯彻工作;强化消费教育引导,针对消费热点适时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加强网上消费教育基地平台建设;深入开展消费维权“六进”工作。(三)强化对“线上”“线下”消费监督,督促落实经营责任,依法约谈相关经营者,保护消费者权益;积极受理消费者投诉,搭建“消费和解”平台,通过“三级联动”机制化解消费纠纷,提升工作效能;组织开展比较性试验、消费调查、消费评议和消费者满意度测评等活动,揭露、批评违法行为,维护消费市场公平、有序。(四)积极探索“人民调解”“集体诉讼”和“公益诉讼”维权的新模式,增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效用和威力;与法院庭前调解、司法局人民调解进行有效对接,推动消费纠纷诉调无缝衔接,建立健全“一站式”多元化解消费纠纷机制。(五)加强与市局相关业务处室联系,不断完善信息通报、消费舆情处理和新闻媒体宣传联动等机制,促进社会监督与行政监督的有机融合协作。(六)积极参与有关立法、立规和标准的制定,组织参与价格听证会,充分发挥专家、律师团的作用,加强维权难点研究,提升消费维权效能和工作力度。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