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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鄠邑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站

发布时间: 2023-06-06 21:00
单位名称 西安市鄠邑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保护秦岭生态环境。开展秦岭保护相关方面的科学研究、技术指导、协调运行、宣传及服务等工作。
住所 西安市鄠邑区沣京路42号
法定代表人 王化平
开办资金 2.84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鄠邑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执法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56万元 83.73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7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2022年6月6日,办理了单位名称变更,按时报送年度报告,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认真开展业务活动1.初步形成“数字秦岭、智慧管山”的新模式,扎实推进网格化、网络化、志愿化的“三化”协同,提升智慧监管平台功能。2.扎实开展日常巡查检查工作,对于发现的所有问题,已全部完成闭环。同时加强日常巡查检查,防止问题反弹。3.2022年,联合鄠邑区志愿者联合会、区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等多支队伍开展清洁秦岭、植树、宣传等活动20余次,扎实开展秦岭保护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使保护秦岭生态环境观念深入人心。4.野生动物监测实现实时化。在原有定期取卡式红外相机的基础上,探索在深山林区架设了通过超短波、自组网可以实时回传的红外相机,先后监测到国家二级以上保护野生动物18种。5.完成了职工的工资津贴发放、工资调整、以及年度人员的考核工作。完成了财务全年的预算、决算和固定资产等上报工作。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落实,账面清晰,按规定做好了账户的管理。6.全年顺利完成上级各部门的各项工作任务。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秦岭保护总站、秦岭违建警示教育中心已经接待433批次8782人次接受交流学习、警示教育;2022年申报成为鄠邑区首批媒体采风驿站,为鄠邑区新闻宣传工作贡献源源不断的秦保力量,中央广播电视台等极具影响力主流媒体先后来保护总站进行新闻采风并发布新闻,2022年度中省市各级主流媒体报道鄠邑秦岭保护工作180余次;组织27家公益团队、户外组织等社会团体加入,累计开展“清洁秦岭”等公益志愿活动43次,参加3000余人,起到了极大的示范带动效应,人人都是秦岭生态卫士的社会氛围正在形成;《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合订本、野生动保护宣传彩页、防火宣传册等各类宣传资料累计发放、张贴8000余份,最大程度发挥宣传能力,让生态文明建设更深入人心,让保护秦岭成为广泛共识,让绿水青山看得见,让金山银山成色足。三、存在的问题过去的一年,我们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1.理论学习不够深入,没有及时有效的深入学习,以至对学习的内容理解不透彻。2.临时工作积极性不高,单位人员少加之日常工作紧密且分工明确,上级交办临时事项又多,导致人员积极性不高。四、整改措施1.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查找问题、弥补不足,认真总结,对照责任目标的各项管理指标,加强人力支持、加大督促协调力度,力确保完成全年责任目标任务。2.努力抓好党建引领业务工作,着重发挥党员干部在各项工作中的模范带头作用。3.加大上下协调力度,争取上级在人力和财力方面的支持。五、下一步的工作1.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觉悟,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强化宗旨意识,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强化纪律约束,转变工作作风。3.努力抓好党建引领业务工作,着重发挥党员干部在各项工作中的模范带头作用。4.积极做好秦岭保护工作并完成局党委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