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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鄠邑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西安市鄠邑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发布时间:
2023-06-06 18:56
单位名称
西安市鄠邑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维护文化市场秩序提供综合行政执法保障。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体育市场等方面执法工作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执法职责;以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的名义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
住所
西安市鄠邑区文化中心6楼
法定代表人
杜智敏
开办资金
18.03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鄠邑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1.09万元
26万元
网上名称
无
从业人数 9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按时报送年度报告,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1.文化市场管理。为加强全区网吧、游艺娱乐场所、出版物市场管理,我大队重点针对文化市场各类违规经营行为,开展了加强青少年版权保护工作、未成年人有害出版物及信息专项整治工作、游艺娱乐场所工作等执法专项检查。2.安全生产整治。按照“安全整治三年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以及区委、区政府相关要求,我队开展了文化市场经营场所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全年共组织安全生产培训5次,检查各类文化市场经营单位160余户次,开展联合执法检查10次,对发现的安全隐患作出现场责令整改10户次,作出停业整改3户次。3.开展旅游行业整治工作。今年以来开展农家乐整治2次,配合局旅游科及游客服务中心,以及公安、秦保、城管和景区管理局等部门,对景区管理局辖区100余户农家乐、民宿进行检查整治。截至目前,出动执法检查人员20余人次,检查农家乐、民宿120余户次。4.田野文物巡查工作。全年开展田野文物巡查工作,联合公安局进行秦岭北麓田野文物建控地带文物保护单位巡查2次,配合局旅游科及文管所检查13余次。5.整顿广电经营秩序。为加强广播电影、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广播电影电视管理秩序,开展违规销售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备现象开展专项检查2次。执法人员同时对相关商户现场进行法规宣传教育,要求其停止违规销售行为,不断维护我区广播电视安全平稳秩序。6.推进文化市场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持续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畅通线索、案件联合机制。加强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网上办理、网上监督。落实“三项制度”全面推行文化旅游市场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激烈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1.2022年4月,被西安市文化和旅游局评为“2021年度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先进集体”。2.202年6月,中共西安市鄠邑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评为“行政执法示范单位”。三、存在的问题一是信息化报送不够全面,如:电脑使用环境有待改善;信息技术人员配备稍嫌不足;二是由于单位人员少,工作量大且较为繁琐,不能及时组织开展执法人员政治和业务学习,文化市场从业人员遵规守法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与相关执法单位协调沟通不够,未能形成有效合力。没有统筹处理好文化市场监管工作强度与执法人员不足的矛盾,影响了相关工作开展。四、改进措施一是我们将进一步发挥单位现有设备的作用,并根据上级部门检查中指出的问题,创设更完善的信息技术教学及管理环境;二是由于单位面临机构改革人员编制问题一直困扰我们单位正常开展,我们将打报告局党委及有关部门增加人员编制;三是积极联合联系相关加强单位协调形成有效合力,统筹处理好文化市场监管工作强度与执法人员的矛盾,保证文化市场各项工作有力开展。五、下一步工作计划1.全面贯彻依法治国理念,结合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2.引导我区文化市场经营不断转型升级。3.扎实开展各项整治行动,保障文化市场健康有序。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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