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西安市鄠邑区医疗保险经办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参保职工及居民提供医保服务。负责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业务、医保基金征缴和医保待遇审核支付;负责定点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的协议管理。 | |
住所 | 西安市鄠邑区吕公路与宏桥路十字市民之家 | |
法定代表人 | 弋凯博 | |
开办资金 | 20.35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西安市鄠邑区医疗保障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34.09万元 | 18.26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21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按时报送年度报告,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1.城乡居民医保费征缴工作。2022年度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共395952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58156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37796人。特殊人群实现100%参保缴费和享受相应资助。基本医疗保险“三重保障”体系规范运行。一是2022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累计基金拨付53,601.06万元。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2402.75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0908.71万元,公务员补助289.60万元。二是医疗救助共拨付561.41万元。三是城乡居民大病报销3458人次,共计1087.11万元。四是离休干部医疗费用支出138.07万元,区属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医疗救助支出48.99万元,区级领导干部医疗费支出1.71万元。五是由于医保信息系统上线,无法与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实时结算,为保障特殊时期群众病有所医、医有所保,我中心2022年向各定点医疗机构拨付预拨资金共计14416.6万元。基本实现异地就医购药结算全覆盖。全区异地住院结算定点医疗机构由原来的9家增至12家,新增异地刷卡零售药店56家,异地门诊慢性病结算3家。扩大定点医药机构范围,加强规范管理。在区医保局部署安排下,对全区卫生院、门诊统筹村卫生室100%完成医保基金督导检查工作。截至2022年底,全区共有356家定点医疗机构、186家定点零售药店。慢性病结算服务更加便捷。2022年11月1日起,鄠邑区新增慢性病药店正式开始结算业务,截至目前,全区共开通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66家,进一步满足慢性病患者的购药需求。三级医保经办服务体系建设取得重大成效。区政府专门拨付2022年三级医保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用于基层医保体系建设。全区11个街道(景区管理局)医疗保障服务站、214个村(社区)医疗保障服务室已全面建成。自5月30日正式面向群众办理业务以来,基层业务一共办理6943件,获得群众一致好评。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1.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政策落实到位。2022年特殊人群应参保25248人,实际参保25248人,实现100%参保。享受参保资助共6925人,共资助84.3万元。2.助企纾困,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陕西秦宝(集团)有限公司属于特困企业,因资金困难,未及时缴纳职工医保费用,导致部分职工住院医疗费用无法报销。我中心第一时间梳理政策依据、制定工作措施,用最短的时间为该企业办理了医疗保险补费手续,向陕西秦宝(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线下拨付,统筹支付216人,共计金额为186.70万元。3.补齐服务短板,更好便民利民。一是协调解决森工医院按三级开展相关特殊病种及特殊药品业务,为了填补我区参保群众特殊病种和特殊药品必须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享受医保报销待遇的空白,我中心积极协调解决,经市级部门研究同意,森工医院能够开展特殊病种及特殊药品报销业务,极大地方便了我区参保群众就医、享受医保报销待遇;二是协调解决汤澎眼科特殊药品问题:经与市中心稽核科多次沟通协调,同意给汤澎眼科医院审批康柏西普、雷珠单抗等4种眼科特殊药品,切实解决我区群众特殊药品用药报销需求。4.政务服务实现“零差评”。今年来共处理12345投诉、咨询165条,处理信访件、区长信箱、省市医保局留言等32条。始终坚持严格落实“好差评”制度,窗口业务办结后,引导群众对服务作出评价,不断提升服务效能,优化服务水平。5.做好责任担当,助力疫情防控。2022年区医保局经办中心先后9名同志参与隔离酒店专班工作,1名同志参与西安市火车站疫情防控值守工作,其他同志通过轮班的方式下沉包抓小区值守,坚持把责任制落实在防控疫情一线,把党员先锋岗设在防控疫情一线。三、存在的问题1.医保政策宣传力度不够。近年来医保处于体制机制改革期,相关的政策规定调整较为频繁,造成很多群众对医保政策缺乏了解,且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年年攀升,参保人员对现行的参保政策、经办程序、报销范围及比例均存在了解不深、认识不充分的问题。参保积极性不高,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病参保、无病不保、年轻不保、年老参保等现象。2.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有待加强。尽管医保工作总体上已步入制度化运行、规范化管理轨道,但实际工作中,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距离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医、患、保矛盾仍然存在。四、整改措施1.进一步加大医疗保障制度的宣传力度。一是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多措并举,选用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广泛宣传医保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提高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率。二是继续加大基层宣传力度,以基层医保经办服务体系为依托,对参保单位、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基层医保专干及广大群众进行“医保缴费、门诊报销、住院报销、医疗救助”等医保政策培训,将最新政策宣传到位、把群众最关注的问题解释明白,引导群众对医保的合理预期,扩大宣传覆盖面,让医保政策深入人心。2.逐步提升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一是明确定点医疗机构在基金监管上干什么、怎么干,督促定点医疗机构及时把握医保政策变化,主动加强内部医保管理,规范化开展医保服务;二是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行动,对定点医疗机构在协议签订上从严把关,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规范使用。五、下一步工作计划1.继续加大医保各项政策的解释宣传力度,积极结合新媒体宣传、开展政策宣讲会、以基层医保经办服务体系为依托下沉群众等多种宣传方式,提高群众的政策知晓率;2.做好舆情处置工作。对于群众政策咨询或是12345热线和来信来访,都要确保第一时间做好群众解释工作;3.严格定点零售药店审核机制,规范药店刷卡结算行为,逐步扩大全区慢性病定点药店、异地刷卡定点药店覆盖范围,解决基层群众“买药难”问题;4.继续推进区、街道、村(社区)三级医保经办服务体系,完善基层医保专干培训方案和考核制度,定期从业务能力、服务态度、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核;5.加强与镇村协调,配合税务部门、各街道做好辖区内城乡居民参保动员、缴费宣传工作,确保特殊人群100%参保缴费,同时确保2023年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按时保质达成目标,圆满完成工作任务;6.做好2022年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慢性病资格申请审批工作;7.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优化医保经办服务。加大医保经办队伍的管理、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医保经办的业务能力及理论水平,致力于将鄠邑区医保经办服务水平提高一个新的台阶。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