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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鄠邑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

发布时间: 2023-06-04 14:07
单位名称 西安市鄠邑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保障。负责对全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综合监察;负责受理安全生产举报,查处生产安全事故行为;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并参与生产事故的抢险、救援和查处等工作。
住所 西安市鄠邑区新农投大厦七楼708室
法定代表人 朱珂
开办资金 17.64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鄠邑区应急管理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8.55万元 7.97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1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按时报送年度报告,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我单位宗旨和业务范围是为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保障。负责对全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综合监察;负责受理安全生产举报,查处生产安全事故行为;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并参与生产事故的抢险、救援和查处等工作。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了如下业务:一是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二是事故调查与处理;三是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一)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一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5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2家,并配合卫健、交通部门开展执法检查2次,检查企业12家。二是建立鄠邑区分级分类执法企业台账。其中,A类企业565家,B类企业22家,C类企业18家,D类企业10家。三是完成了2022年在执法系统6起典型案例报送任务。其中:一般案例1起,合格案例5起。四是完成执法系统、事故直报系统、双公示系统、互联网+执法系统资料填报工作。五是完成12起举报投诉案件办理工作。六是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件立案24起,行政处罚129万元。七是协助事故调查组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4起,事故处罚217.1万元。八是完成2021年区级调查的7起生产安全事故和3起火灾事故的事故评估工作;配合市政府事故调查组完成1起较大事故的事故评估工作。九是完成2019年以来至今结案的生产安全事故电子案卷建立工作。制度建设开展情况一是拟定《西安市鄠邑区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实施细则(试行)》,以区委、区政府两办名义印发。二是拟定《西安市鄠邑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办法》,以区财政局和区应急管理局名义印发。三是制定了《案件移送制度》、《联合执法制度》等制度,在局机关运行。(三)重点工作任务开展情况一是2022年度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佐证资料系统上报和通过率达到双100%。二是完成区检察院检查意见书措施落实相关工作。三是完成2022年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相关工作。四是完成了局领导交办的游客走失营救、重大活动和重点项目备勤、防汛防火检查等工作。取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通过安全教育宣传培训,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自觉培育起“要我安全变为我要安全”的责任,增强了安全管理人员的水平,提高了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意识和安全技能。通过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企业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普遍健全,职工树立了牢固的安全意识,安全生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区经济发展提供了保障。三、存在的问题档案管理不规范。存在资料分类不当、收集不完全、整理不及时等问题。理论学习欠缺。由于业务特殊性需要长期在外进行执法检查,因此同志们坐下来进行理论学习的机会较少,虽然多次进行培训,但不够连贯,没有形成体系。四、整改措施1、加强档案管理培训,提高档案管理人员责任感,制定并完善管理制度,践行数字化档案管理方法,将计算机硬件设备和网络技术作为基础条件,创新管理机制体系;2、强化理论学习。增加执法队伍专业培训,开展多样化培训、学习活动,增加学习次数,加强执法队伍业务能力建设。五、下一步工作计划继续做好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和事故查处工作,强化学习,加强自身业务能力建设,夯实工作职责,全力以赴完成2023年度安全生产领域各项工作任务。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