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镇安县河道管理站(县河道监测站)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全县河道(湖)管理、监测提供服务。承担河道(湖)堤防的工程建设规划、防汛设施建设及日常运行维护、河道采砂管理、河道岸线管理、河道巡查、汛期洪水监测跟踪等工作;编制审定河道度汛预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旱灾害防御及河长制工作。 | |
住所 | 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永乐街道办后街80号 | |
法定代表人 | 李聪 | |
开办资金 | 50万元 | |
经济来源 | 财政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镇安县水利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0.84万元 | 1.94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5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2年度,我单位在镇安县水利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执行本单位章程及规章制度情况。严格按照《章程》规定,建立了相关的会议制度、议事决策规则,研究单位重大事项。进一步完善了单位各项管理制度,健全管理机制,规范单位正常运行,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开展业务活动,无违法违纪情况发生。二、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了以下几项业务活动。多措并举,坚决守牢水旱灾害防御底线。一是压实工作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水旱灾害防御责任制,实行镇包村、村包组、组包户、党员干部包群众的“四包保”防汛责任制。二是消除安全隐患。多次派出专项督导组对15个镇办的防汛工作进行实地督导检查,全面查找薄弱环节,及时补齐短板弱项,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实行“动态跟踪”“闭环式”管理,督促问题整改,切实保障水利工程安全运行。 三是强化“四预”措施。完善各类防汛预案,配合镇办开展演练,不断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合理性、可操作性;汛前对全县21处自动雨量水位站、154处无线预警广播、15个镇办视频会商系统、县级监测预警平台进行了年度巡检维修养护,汛期,利用监测平台及三大运营商发送预警短信10000余条。四是夯实保障力量。充分发挥水利技术专家在水利工程调度、应急抢险等方面的技术作用,组建了30余名涵盖工程管理、水文等多专业,涉及防汛、抗旱各类专技人员的水旱灾害防御专家库,深入开展水旱灾害防御技术学习与研究;完善应急抢险现场支撑机制,为各级、各行业开展险情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撑。五是加强值班值守。自4月24日起,严格执行24小时水旱灾害防御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值班人员培训,规范报送汛情、水情、旱情、险情及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信息为科学防汛提供了准确可靠依据。六是加快风险普查。为摸清全县水旱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水旱灾害抗灾能力,进一步提升水旱灾害早期识别和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水旱灾害风险普查,积极争取落实项目资金200万元,委托技术支撑单位,全面完成了流域面积3000Km2河流1条,2000km2河流6条,2座小2水库,8座小2型水电站,5级以上堤防工程149.97km和15个镇办148个村6个社区历史洪水调查,干旱致灾调查、历史洪水调查、干灾灾害致灾调查报告已提交市局。(二)管治同步,抗牢管河治河护河政治责任。一是日常监管落实落细。按照《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了《镇安县河道管理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为切实做好河道监管奠定基础;坚持“日常巡查+重点巡查+问题整改”的主要工作方式,强化河道日常监管,全年巡河次数达147次;按照公益岗一员多岗原则,落实河道巡查及保洁员1000余名,按照河水清澈、河岸优美、水质良好的标准定期开展清理河道垃圾、靓化河道环境的专项行动,河道水环境不断得到改善。二是专项整治凸显成效。常态化开展河道“清四乱”,联合水政监察大队查办河道非法采砂等各类反馈河道“四乱”等问题4个,拆除违建11处,下达各镇办督办单26份,现场整改通知书30余份,移交水政监察大队案件3件,确保了河道违法事件早发现、早纠正、早处置。三是基础设施持续完善。坚持“项目为王,发展为要”的总方针,编制储备了铁厂河铁厂段山洪沟治理等重大涉河建设项目;开工建设了东川河月河镇西川段防洪工程等防洪工程,新建堤防7.8千米;实施了十家沟等5条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开展了县河河道综合治理工程(一期)项目建设,治理河道长4.5km,在保证行洪安全的基础上美化了河道;加快险工险段修复,截止目前,全县10处险工险段已通过工程措施修复到位6处,4处均已落实非工程措施;同时利用枯水期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对143处21.3公里水毁河堤进行了修复,进一步提升防御“水灾害”能力。(三)穿针引线,切实发挥河长制枢纽作用。一是联通上下、协调左右,当好“勤务员”。牵头制定印发了《全面推进河长制实施方案》,《镇安县河长制年度考核方案》,组织县级河长与镇级河长,镇级河长与村级河长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工作职责、年度任务;明确县级河长8人、镇级河长30人、村级河长156人,设立河长制公示牌175个,在各大流域安装64个摄像头并建立视频监控平台;构建了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道管理保护机制,确保了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在镇安县落地生根。二是对标对表、立行立改,当好“监督员”。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下发各镇(办)河长办问题交办单26件,督导按时整改到位;深入开展全面加强防溺水工作,督导各镇办清理复平河道深坑15处,设置警示标志60余处,发放宣传册2000余份;按照江河湖塑料垃圾清漂专项行动要求,出动200人次、机械30台次、船只2艘,清理河湖垃圾、漂浮物、淤积物2000余方,及时处理了1起乱倒案件,确保河道水环境持续向好。三是标本兼治、源头管控,当好“管理员”。积极推进河流划界,依法划定河流管理范围,健全水域岸线空间管控机制。相继开展了旬河、乾佑河两条1000平方公里河道确权划界及县河、唐家河等19条50平方公里河道确权划界工作;并同步开展一河一档、一河一策工作。三、取得的主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一年来,在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各项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1.社会效益:为全县人民安全度汛提供了保障。2.经济效益:为全县招商引资提供了良好的水生态环境。四、目前存在的问题是:一是河流监管有待加强。由于河道砂石资源丰富、利润巨大,加上部分群众对水环境保护重要性认识不足,导致河道“四乱”问题易反复,环境保护压力传导有待继续加强。二是存在空编空岗现象。今年县委编办虽然为我站增加了3个编制,但由于各种原因,至今未能将人员配备到位,单位的5名在编在岗同志,除水旱灾害防御24小时值班外,仍需要办理河道管理、河长制等繁重的工作任务,工作人员经常处于疲劳状态,难以保证工作的高效开展。三是资金缺口较大。一方面,近年来,镇办、部门无河长制专项经费,无力配置配套设施,无力聘请专职河道巡查保洁员,多岗兼职现象导致工作效率不高。另一方面,我县多数河堤为八九十年代修建,年代久远,修建标准不高,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弱,造成水毁频繁发生,灾后重建缺项目、缺资金,修复压力大。五、整改措施。一是加大监管力度。以河长制为抓手,压实各级河长责任,深入开展河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强化部门联合执法,严打非法采砂行为;同时,加快旬河流域采砂规划编制进程,规范河道采砂行为,真正让河流砂石资源使用合理合规合法。二是充实人员力量。主动与人社部门沟通,积极反馈我站空编空岗现象,建议通过社会招考、人员调动等多种方式尽快补充空编空岗,不断充实人员力量。三是积极争取资金。主动与上级部门对接,及时掌握省市部门资金动向,切实发挥工作的主动性,配合水利局做好中小河流、山洪沟治理等项目前期工作,谋划一批保民生、利长远的重大水利工程,利用项目建设不断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提升防洪减灾能力;大力争取河长办经费,充分调动各级河长的工作积极性,为统筹抓好水安全水环境水生态奠定坚实基础。六、下一步工作计划。1.不断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认真总结2022年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提前谋划2023年工作,一是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在做好防汛准备工作的基础上,做好抗旱工作;加强灾情、水雨情监测,科学分析预测形势,积极搞好抗旱配套设施建设,做到有汛防汛、有旱抗旱,切实做到防汛抗旱并举。二是加强水旱灾害防御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加大水旱灾害防御信息化建设力度,提高监测、预报、预警水平,为防汛抗旱决策调度提供快速、可靠、有力的技术支撑,不断适应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的新要求。三是加强与县防指成员单位的沟通联系,各司其责,形成防汛抗旱的强大合力。2、大力推动河长制落实见效。一是压实河长责任。组织召开全县2023年河长制会议,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河湖长制会议精神及要求,及时调整县镇村河长,督促各级河长落实“234”巡河制度,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细化考核指标,加大考核权重,推动“河长制”到“河常治”。二是抓实重点工作。不断深化“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扎实做好中省市暗访问题整改及“回头看”工作,定期开展河道“四乱”、污染源排查,推进流域综合执法和联合协作,推动河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维护全县河流健康面貌。三是完善长效机制。持续开展“河长制”工作宣传,教育引导群众自觉增强爱河、护河意识;完善基层网格管理机制,坚持河长巡河、河长述职、问题整改等配套制度常态化;统筹水利、农业、林业、住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系统治理、形成合力,紧扣目标抓落实,聚焦问题补短板,全力推动河长制工作再上新台阶。3.持续加强河道监管力度。本着“重检查、抓平常”原则,加大河道巡查力度,以打造“省级示范河流”为目标,切实发挥河长制牵头抓总作用,坚持定期与不定期、抽查与全面督查相结合等方式,时刻保持对河道乱象的高压态势,大力开展侵占河道、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依法制止河道乱占乱建、乱围乱堵、滥采乱挖、乱到乱排等现象,重拳出击,两手发力,努力打造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河流生态环境。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