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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水政监察大队

发布时间: 2023-05-31 14:45
单位名称 镇安县水政监察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对水资源、河道、水保、水产实施保护。开展水资源、河道、水保、水产管理工作;受县水务局委托对相应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监管。
住所 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县城后街80号
法定代表人 魏冰
开办资金 10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镇安县水务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46.61万元 48.15万元
网上名称 镇安县水政监察大队 从业人数  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镇安县水政监察大队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在镇安县水务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执行本单位章程及规章制度情况。严格按照《章程》规定,建立了相关的会议制度、议事决策规则,召开决策会议2次,研究单位重大事项。进一步完善了单位各项管理制度,健全管理机制,规范单位正常运行,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开展业务活动,无违法违纪情况发生。二、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了以下几项业务活动。1、突出“勤”字固基础。为提高水利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适应新时代水政执法工作,以学习促进依法治理、依法行政,全队上下以各级部门进驻巡察、涉水领域腐败整治行动为契机,结合我县“四治四提”作风建设、“清廉镇安”主题教育活动,全面从勤从严加强党史和政治理论学习,提高队伍政治理论素质。在加强政治学习的同时,刻苦专研业务知识,组织开展水行政执法培训3次,并与柞水县、山阳县水政执法部门开展了交流学习。通过学习,全队干部职工综合素质得到提高,工作作风和纪律进一步严明,夯实了“严格、规范、干净、文明”的水行政执法队伍基础。2、突出“亮”字抓宣传。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河长制推进,采用发放各类公告、通知、短信群发提示、电视报导、送法进校园等多种宣传手段开展水法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水利法治知识,营造水法治建设的良好氛围。全年开展集中普法宣传10余次,发放各类宣传册2300余份,通过丰富的宣传手段,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社会公众的水法意识、水患意识、水危机意识、水资源保护意识明显增强,对违法采砂等水事违法行为起到了较大的震慑作用。3、突出“合”字强监管。在河道巡查和水事违法查处过程中,加强多方联动,破除治理壁障,依法依规从源头解决问题。一是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要求,联合县发改、环境、审批、国土、林业等部门,开展河道清淤工程监管,规范施工中行为,并依法查处违规施工行为。二是按照行业主管部门明确的整改标准,以管好水、治好水、护好水、用好水为要求,以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为整治目标,具体开展各项整改、整治工作,积极主动化解矛盾,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孙家砭村河道非法采砂等各类反馈河湖“四乱”问题共计4个,已全部按照整改要求整改到位,并销号完成。三是与属地镇办配合,依法拆除河道保护范围违规棚盖建筑9家,清理河道岸线杂物漂浮物200余方,清运河道碍洪物4000余方。四是组织开展联合执法,累计与环境、资源、公路、铁路、农业等执法单位开展联合执法12次,对全县范围内河道“四乱”问题、秦岭水事环境问题、非法捕鱼违规钓鱼等问题开展联合执法行动。2022年,水政监察大队累计处理涉水信访举报4起,承办“12345”便民热线工单60余起,调查处理“三书一函”10起,下发责令停止行为通知书89份,清障决定书89份。现场制止水事违法行为21起。4、突出“严”字查案件。利用群众投诉线索、“三书一函”、日常巡查等方式,广泛排查涉水案件线索,并深挖其中是否有有组织犯罪迹象。依法立案查处水事违法违规行为19起,目前结案15起,剩余4起正依法推进。所有案件严格落实“一公开”、“两公示”、“双随机”工作要求,进行网上公示,并积极配合纪监委、检察院、司法局等部门组织的行政案件评审,进一步加强执法的规范性。5、突出“精”字促振兴。根据县委组织部、乡村振兴局工作安排,我单位在青铜关镇旬河村开展乡村振兴帮扶工作,落实驻村工作队长1人,工作队员2人。在摸清村情的基础上,做好常态化监测和精准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今年来,我们为旬河村提供扶持资金5万元及米面油等生活物资的同时,积极对接各县级部门,协助旬河村争取通组路硬化及高标准化农田项目资金200余万元。三、取得的主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一年来,在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各项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1.社会效益:通过各类专项整治活动的有效开展,规范了我县的河道水事活动秩序。依法严厉打击和整治了涉水违法违规行为,提升了部门协作和行业监督管理水平,规范了河湖水事活动秩序,消除了安全隐患。通过组织联合执法行动,建立了部门协作、信息共享的联动机制,形成了多管齐下,齐抓共管的河道采砂管理良好局面。2.经济效益:2022年共查处违法采砂等案件15起,罚款35.28万元,有效的打击和整治了涉水违法违规行为,提升了部门协作和行业监督管理水平,规范了河湖水事活动秩序,消除了安全隐患。四、目前存在的问题。今年以来,我大队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市业务部门、县水利局和市秦岭山水乡村建设、秦岭生态保护要求还有差距和不足。表现在一是行政执法政策普及不广泛,部分群众水法制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理。二是水行政执法力度不够,水利执法地位不高,水事违法案件调查取证难,且水行政执法权威尚未树立起来。三是由于我县目前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砂石资源紧缺,但河道采砂规划尚未批复,河道采砂监管无法做到疏堵结合,导致河道非法采砂未彻底根除五、整改措施。1.创建整治机制,加强科学管理。制定河道管理标准,对河道整治工作建立一套完善的整治机制,使河道整治走上科学管理的轨道。2.建立长效机制,强化执法力度。加大河道执法力度,使河道执法巡查常态化,确保河道管理长效机制得到落实。六、下一步工作计划。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从以下方面努力改进和提高。1、进一步加强法律宣传。除了利用好“中国水周”“世界水周”“法制宣传日”等契机宣传水法规政策外,还要切实利用下乡扶贫、巡查等时间进村入户、进学校、进企业、进街道,到田间地头面向广大群众,进一步加大水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营造社会层面“知法、守法、爱水、护水”良好氛围,鼓励和发动全社会都积极参与到对水事违法行为的监督和管理中,共同维护好水生态环境。2、进一步提高执法规范。按照法治政府建设有关要求,定期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增强执法人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切实做到守河有责、守河尽责。3、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结合常态化扫黑除恶、重点行业领域整治工作要求,加强水土保持工程、涉水工程、水环境、取水排污、河道沟岔等重点环节的日常巡查检查。同时进一步加强与资源、环境、住建、农业、林业、审批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对接,确保联合执法效果明显,震慑力强。对发现的违法案件依法进行立案查处,对重大案件及时对接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查好每处细节,办好每个案子,并树立案件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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