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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碑林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置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5-31 11:07
单位名称 西安市碑林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置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组织全区生活垃圾减量与分类推广实施、分类收运体系建设。督导检查全区生活垃圾收费工作;参与城市生活垃圾减量与分类的检查、督导、考核和评价工作;组织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的检查、督导、考核工作;协调全区生活垃圾处置工作。
住所 西安市碑林区雁塔北路23号
法定代表人 杨钊
开办资金 5.2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碑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25万元 5.25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0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无违规违纪情况发生。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一、开展业务活动情况2022年,我单位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认真完成生活垃圾分类督导检查以及分类收运体系检查工作。1.完善分类投放体系。指导街道、社区、物业单位建设规范化垃圾投放厢房600个,居民小区投放点棚亭化升级改造完成84.6%。全区1177个居民小区,开展定时定点投放的小区占比达98%,实现全区1712个分类主体分类投放设施、公示承诺制度、分类投放开展三个100%全覆盖。通过投放设施的升级改造提升居民对分类投放的体验感和参与度。2.健全分类清运车辆信息管理。将全区68台其他垃圾车、41辆厨余垃圾车,4台可回收物车、2台有害垃圾车,按类编号,一车一档,车容、车况、审验情况统一监管,确保清运车辆作业安全。3.厨余收运重点攻坚,开展上门定时、定量收运试点。摸排各街办相关早市、农贸市场、超市、高校食堂等厨余垃圾产出大户,建立厨余收运重点单位管理台账,督导街办开展上门定时、定量收集试点。试点经验成熟后,由各街办发挥属地管理能动性将辖区内的重点小区、水果店、示范单位与产出大户串联成收运线路,实行公交式收集,并逐步扩大收运范围增加点位。截止目前共签订厨余垃圾收运协议1749份,2022年累计清运厨余垃圾13397.23吨,餐厨垃圾、家庭厨余实际进场量稳步提升。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严格按照客观准确、及时回复、总结梳理、完善提高的思路,开展投诉回复工作。针对群众反映的重点、焦点、热点问题及时进行答复,客观讲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情况,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建议。2022年共计处理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投诉28起,回复率和满意率100%。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1.存在的问题:家庭厨余垃圾收运量低。每月向末端运输家庭厨余垃圾145吨左右,仅完成理论产生量的15%。虽然区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有专项的考核打分,督办、提醒、通报制度,并且就是以厨余垃圾收运量作为考核的重点,占总成绩的40%,但由部分街办对区垃圾分类考核成绩重视程度不高,成绩靠后、甚至被督办、通报依然不能促进厨余垃圾收运工作的提升。2.改进措施:依托生活垃圾清运PPP项目购置专业车辆,先补充运力。然后再加大考核力度,加强执法配合,从重点单位、产量大户,如早市、超市、高校、农贸市场等逐个去抓,从而提升全区产量。四、下一步工作打算1.强化行业监管,形成工作合力。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分类、管业务必须抓分类”的原则,深化月度及年度考核机制,发挥各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作用,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加快专业车辆配备。购置足够的专业厨余垃圾收集车提高收运实效。同时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厨余垃圾收运,利用社会资本补充政府运力。3.持续开展日常及执法检查工作。以检查促整改,以反馈促完善,坚持突出问题为导向。日常检查方面,按照“分类中心—街办——社区—居民小区”和“分类中心+行业主管部门-行业领域”的两种检查模式,实现对全行业、各街道的全覆盖检查。建立日汇总、周排名、月督办机制,每周对各街办工作进度进行排名,每月对排名靠后的街办下发督办单。严格落实“不分类、不收运”倒逼机制,加大收集、运输环节督导检查频次和力度。对居民小区、集贸市场、超市、示范单位、高校等厨余产出大户,管理人责任落实不到位、混收混运等多次督导整改无效的单位,由区分类办协调局执法大队进行处罚,确保厨余垃圾全量进厂。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