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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碑林区公证处

发布时间: 2023-05-31 11:06
单位名称 西安市碑林区公证处
宗旨和业务范围 真实、合法、优质、高效的提供公证法律服务。办理国内、涉外、涉港、澳、台经济、民事公证及其他各类公证事宜;代起草法律文书;担任公证法律顾问。
住所 陕西省西安市开通西巷7号
法定代表人 代彦琪
开办资金 57.61万元
经济来源 差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碑林区司法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96.73万元 369.47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7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我处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2022年10月19日变更法定代表人。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无违规违纪情况发生。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一、开展业务情况(一)严守公证质量生命线,公证案卷质量全部达标。一是对2018年至2022年以来办理的所有公证案卷进行了全面的系统筛查和重点排查,经查,无不合格公证案卷,专用纸的申领、使用和监督管理规范,可溯可查。二是对公证处2019年以来12345热线投诉、撤销、复查案件情况,以及利企便民举措的落实进行了全面梳理,同时完成了“全国公证管理系统公证登记簿”的全面排查和补录工作。三是圆满完成省市公证质量专项整治督导检查和公证案卷质量评查工作,区公证处召开公证案卷质量评查研讨会,结合我处工作实际和其他公证处的先进做法,对我处质量管理工作进行了专业、全面、系统的分析总结,找出了实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四是做到“警示教育,警钟长鸣”。多次在全处范围内开展以学习行业法律法规政策、行业警示案例为主的警示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公证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不断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公证执业品格。(二)深入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一是按照陕西省公证行业党委《2022年党建工作要点》各项要求,全面落实党建各项工作。二是通过集中培训、研讨及个人自学的方式,多点发力,以用促学,学以致用,鼓励全处人员积极撰写各类公证政策及业务宣传调研文章。2022年全处人员共撰写各类原创文章81篇,41篇被省市级媒体转载,其中包含“学习型机关建设”工作完成调研文章16篇。(三)积极开展公证普法宣传,深入开拓业务市场。一是持续推进“公证+”服务模式,积极走访辖区街道、社区、律所,各中小企业、金融机构、商会、高校、科技产业园等服务群体。2022年共走访社区、律所、各类企业及金融机构129次;二是在区属98个社区分别设立“公证法律服务站”,针对社区居民关心的公证法律问题开展“公证法律大讲堂”专题普法讲座,与街办、司法所联合开展惠民普法宣传活动,现场解答群众公证法律问题,2022年针对社区居民组织各类普法宣传活动5次;三是积极与辖区内律所搭建沟通合作平台,并与多家律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四是积极推行线上普法宣传,在办公区域张贴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公示牌,鼓励来访人员扫码关注,通过“碑林区公证处”公众号和“美篇”平台积极推送公证法律服务相关内容动态及民生政策宣传文章,2022年共推送各类宣传报道材料97次。通过多方举措,不断推动公证普法宣传工作走深走实。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一)业务工作总体情况。区公证处2022年共办理各类公证案件2544件(其中民事案件1243件,经济案件598件,涉外案件703件)。接待群众咨询4300余人次。落实“最多跑一次”便民服务,当天受理并出证116件。(二)不断优化办证流程,提供高效便民服务。一是持续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2022年疫情期间,公证处结合实际制定并推出了《碑林区公证处稳经济促发展十条利企便民举措》和《全面落实“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措施》,为企业和群众办证提供切实便利。二是针对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人群,主动提供预约“上门办证”服务。以巡回办证、蹲点办证等形式,不断提高办证效率。2022年度累计为群众及企业提供上门办证服务189次,延时办证83次,预约办证20次;三是主动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特殊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2022年度累计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企业和个人提供法律援助56次,累计减免公证费11899元。(三)为政府重点工作提供公证法律护航服务。一是圆满完全碑林区民办义务教育摇号现场监督公证。区公证处通过制订详尽的工作计划,进行多次程序演练,确保了我区小升初学位摇号工作过程公平、公开、公正。二是配合南院门街道做好法院强制腾房物品清点保全证据,为政府顺利实现房屋清收保驾护航。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我处年轻公证员居多,办证经验欠缺,整体业务素质不强,对新型业务研究不透彻。(二)信息数据共享不畅,核实当事人基本信息、婚姻、不动产登记、企业登记等需耗费大量的人力和时间,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出证效率。(三)公证员队伍主观能动性不强,开拓能力欠佳,业务增长困难,人才培养存在一定的压力。改进措施:一要坚持抓好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我处公证队伍整体综合素质。二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扩大公证工作影响面,在积极拓展服务领域上下功夫。三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宗旨意识,充分发挥公证工作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的职能作用。四、下一步工作思路(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部署的重大工作事项,结合区司法局的整体工作安排,积极主动发挥公证职能作用,服务政府中心工作,做好政府公证法律服务的“参谋助手。(二)强化党建引领,打造高素质团队。一是开展丰富多彩的党建活动,确保全体公证人员学习成效走深走实。二是在全处范围内营造良好的业务学习氛围,通过业务培训、研讨、行业交流,不断提升公证人员专业知识水平和综合素质。(三)持续深化“公证+”宣传力度。积极探索“公证+”服务新模式、新领域,不断优化公证服务方式方法,提升窗口服务质效,提高群众满意度。(四)落实公证质量规范化管理。持续强化质量管理,结合民法典和新公证程序规则,对公证办理各环节固化书面材料进行审定更新,确保每一份公证卷宗达到合格标准。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陕西省司法厅审批的《公证机构执业证》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