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汉中市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征收、管理和使用墙改专项用费;组织协调新型墙材、建筑节能产品的科研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负责墙改与建筑节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及新型墙材建筑和节能建筑的认定等。 | |
住所 | 汉台区民主街43号 | |
法定代表人 | 王晓诺 | |
开办资金 | 79.8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汉中市城乡建设规划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3.94万元 | 2.33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5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2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2022年度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一)扎实做好建筑节能工作。我市在全面执行中央和我省建筑节能与新墙材革新政策及相关规定的同时,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以政策为先导,以今年4月1日起施行的《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为契机,大力推广新墙材和节能产品的建筑应用,严格落实新建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在日常监管工作中,督促强化项目工程“四大责任单位”的主体责任,大力加强项目事中事后管理,严控墙体材料和节能产品进场复检、现场实体检测关,扎实做好节能工程施工质量现场分项核验、节能专项验收备案等各环节工作,确保建筑节能工程质量落到实处。(二)持续推进绿色建筑创建工作。在严格落实《陕西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及《汉中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中“四类”建筑与中心城区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要求的基础上,今年初,我办与局工改办,制定《关于明确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有关事项要求的通知》,将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执行情况纳入汉中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时的重要审查内容,未严格执行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标准的项目工程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从项目工程报建环节严把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标准执行关。(三)积极推进节能与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工作。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发改委等四部门《关于组织申报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的通知》文件,我办积极协助配合市发改委、市城投公司申报2022年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示范工作,为其提供了相关数据资料,助力成功申报试点城市。(四)巩固完善墙材革新与“限粘禁实”工作。在新墙材革新工作中,我市严格按照《陕西省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条例》和“限粘禁实”等相关政策规定的要求,持续不断加大工作力度,首先是加强日常巡查和执法监管力度,其次在墙材生产企业申请新墙材省级认定时,严格审查,从项目立项、环境评价、采矿(取土)权证、安全生产等方面从严把关,基本上从源头上控制粘土制品生产,确保了城区新建项目工程100%使用新墙材。(五)继续做好新墙材及节能产品认定登记受理工作。积极引导新墙材生产企业加大研发创新力度,鼓励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规模升级,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目前我市新墙材产业发展平稳,烧结砖、免烧砖、加气块、轻质隔墙板企业发展均衡,建筑节能产品品种发展齐全。截止12月,全市共有新墙材认定生产企业13家,年产各类新墙材折标砖总量达10亿块,新墙材占我市墙材生产总量的99%以上,新墙材工程应用比例达100%;全市共计节能产品诚信登记生产企业17家,年生产建筑保温类材料47万立方米、建筑节能门窗42万平方米,基本满足我市建筑应用需求。(六)认真做好宣传与培训工作。持续做好宣传工作。一年来,为深入贯彻“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理念”,我办充分利用网站、科技之春、节能宣传周平台,面向社会,广泛宣传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等政策、知识,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参加培训会议的人数近80余人,学习培训取得了很好实效。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或者经济效益1.我市努力将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标准要求纳入建设工程基本审批程序之中,使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工作形成制度化举措,管理实现全流程闭合。2022年全市新开工项目130个,面积283.6万m2;共计完成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备案项目120个,面积213.27万m2;新建建筑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强制性节能标准执行率分别达到100%,施工现场节能信息公示率达到100%。2.今年,按照市政府“4111”领导小组调度会议精神,对全市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创建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对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及时进行了通报,有力促进各县区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工作,提升了全市绿色建筑工作水平。截止12月底,全市新增建筑开工建筑项目130个,面积283.6万m2,其中新增绿色建筑开工项目88个,面积228.61万m2,绿色建筑占比为80%;全市新增竣工项目120个,面积213.27万m2,其中新增绿色建筑竣工项目60个,面积143.7万m2,绿色建筑占比为67%。3、继续推进我市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提质升级,持续做好项目工程示范引领工作,争取更多省级财政奖补资金支持,在省建筑节能与墙改发展中心组织的2022年省级绿色建筑发展先进示范市、区、县申报评选活动中,我办认真准备,积极申报,4月省住建厅正式发文,批准南郑区为全省“绿色建筑创建示范区”,这是对我市绿色建筑创建工作的充分肯定;我市2022年城镇化发展专项资金(建筑节能)项目“汉中市装配式建筑钢结构农房建设示范项目”已获批,34万元奖励资金已拨付到位,极大地促进了我市农村建筑节能示范引领效应。4.在墙材革新与“限粘禁实”工作中,在新墙材革新工作中,我市持续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从项目立项、环境评价、采矿(取土)权证、安全生产等方面从严把关,基本上从源头上控制粘土制品生产,确保了城区新建项目工程100%使用新墙材。在省住建厅组织开展的全省在建建筑工地违规使用实心粘土砖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整治工作活动中,省检查组对我市10家烧结砖生产企止生产情况逐一进行了检查,并重点抽查了中心城区5个在建项目及其施工工地围墙粘土实心砖使用情况,均未出现违法违规使用粘土实心砖现象,“限粘禁实”成果保持稳定。5.积极引导新墙材生产企业加大研发创新力度,鼓励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规模升级,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积极引导新墙材生产企业加大研发创新力度,鼓励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规模升级,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截止12月,全市共有新墙材认定生产企业13家,年产各类新墙材折标砖总量达10亿块,新墙材占我市墙材生产总量的99%以上,新墙材工程应用比例达100%;全市共计节能产品诚信登记生产企业17家,年生产建筑保温类材料47万立方米、建筑节能门窗42万平方米,基本满足我市建筑应用需求。今年全市共受理审查上报11家企业的陕西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申请资料;汉中市节能产品诚信登记企业1家2个产品。6.为深入贯彻“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理念”,我办充分利用网站、科技之春、节能宣传周平台,面向社会广泛宣传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等政策、知识。共印制《绿色建筑法规政策汇编》600册,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相关知识宣传彩页1000册,分发到各县区。在宣传活动期间,全市各县区共计制作户外宣传展板40余块、免费向公众发放各种宣传手册800余份,展示新型建筑材料产品20余种,在建建筑工地悬挂宣传横幅30余幅,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1、存在的问题一是我市绿色建筑管理工作制度流程还不够完善,绿色建筑标识评价认定、验收、运行管理等制度不够健全。二是部分县区对绿色建筑工作重视不够,县区间绿色建筑工作发展不均衡,部分县区绿色建筑占比偏低,绿色建筑创建工作进展缓慢。三是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墙材革新等信息数据统计报送工作不及时准确。2、改进措施一是加大对建筑节能工程中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二是积极制定汉中市绿色建筑“十四五”期间工作实施方案,推动全市分区域、分阶段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三是进一步规范我市信息数据统计报送工作制度,确保各项信息及时准确报送。四、下一步工作打算2023年我办计划推进的重点工作:1.持续抓好新建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工作。严格执行《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夯实项目工程各方责任主体责任,加强对在建项目的日常和事中事后监管,重点加强对建筑节能施工质量监管,加大对建筑节能工程中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我市建筑节能设计阶段、施工阶段执行率达到100%。2.继续加大全市绿色建筑工作推进力度,全面推进新建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设,确保2023年绿色建筑占比达到80%。3.继续加大新墙材及节能产品建筑推广应用工作力度。积极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新墙材生产企业和建筑节能保温材料生产企业提质升级和进行技术改造,不断提高材料产品种类与质量,确保新墙材产品应用比例达到100%,巩固“限粘禁实”成果。4.持续认真做好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墙材革新等信息统计报送工作,确保各项信息数据报送及时准确。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