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镇安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指导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为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提供服务。完善以家庭承包为主的经营责任制,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及承包合同签订,调解处理农村土地纠纷;指导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家庭农场等经济组织;负责村级财务管理和审计工作,搞好农村经济收支统计和农民收入检测。 | |
住所 | 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永乐街道办后街82号 | |
法定代表人 | 刘德权 | |
开办资金 | 10万元 | |
经济来源 | 财政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镇安县农业农村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3.02万元 | 3.77万元 | |
网上名称 | 镇安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 从业人数 5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2年度,我单位在镇安县农业农村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执行本单位章程及规章制度情况。严格按照《章程》规定,健全了相关的会议制度、议事决策规则,召开决策会议6次,集体研究决策单位重大事项。进一步完善了单位各项管理制度,健全管理机制,规范管理运行,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开展业务活动,单位无违法违纪情况发生。二、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了以下几项业务活动。(一)商洛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2022年度中央扶持村集级经济项目的通知》(商农函〔2021〕348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镇安县2022年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方案》,确定树坪村、万寿村、聂家沟村等10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实施集体经济项目,并完成项目评审工作。(二)根据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业农村局《商洛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商农办发〔2021〕27号)文件要求,圆满完成了全县154个村(社区)2022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三)开展2022年陕西省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评定和监测工作,监测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情况,指导全县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四)制定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规范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全县共清理集体经济合同3710份,涉及金额16736万元。(五)制定镇安县农村集体经济“清零消薄”行动实施方案,全面清零集体经济“空壳村”和消减“薄弱村”。前三季度,全县集体经济总收入2082.96万元,其中5万元以下收入村19个;5-10万元收入村39个;10-50万元的村94个;50万元以上的村2个。确保了全县村集体经济全部“破零”目标。(六)认真组织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风险排查和防范工作,持续加强农业农村领域非法集资防范工作。排查在市监部门注册登记的农民合作室753家,正常运营484家。从排检结果看,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都能遵守农民合作社内部规章制度,对非法集资活动都有清楚的认识,没有发现吸收农民资金、涉嫌非法集资的合作社。但是我们发现合作室经营状况参差不齐,许多合作室注册动机不纯,注册后一止没有实际的经营行为。有的合作社经营不善,即将面临倒闭,建议市场监督管理、税务等相关部门针对不能提供财务报表,没有实际经营的农民合作社,由市场监督管理吊销其营业执照,相关部门引导其将合作社注销。(七)持续开展社会化服务工作。争取市局社会化服务专项资金100万元。根据市局社会化服务工作要求,今年社会化服务主要是针对以发展粮食作物为主。严格按照社会化服务要求,切实能体现企业发挥了社会效益,农民群众得到了实惠,严格按照程序,服务涉农企业4家。我们扶持的社会主体做到了让上级放心、让群众满意、让其余各个农业产业社会主体及社会层面无异议。(八)落实实施2022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对14家农民专业合作、7家家庭农场、1个产业大户进行奖补,顺利通过财政局项目资金绩效评价。(九)完成申报国家示范合作社1家,申报省级示范合作社2家,申报市级示范合作社2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2家,省级示范家庭农场1家。完成家庭农场认定40家。(十)指导全县2022年度农村宅基地审批备案工作,全年共审批农村宅基地建房438户,其中异址新建105户,拆旧建新333户。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纠错、分户等1200本,主导调解土地纠纷107起。(十一)严格落实县委组织部、乡村振兴局关于加强驻村帮扶工作要求,选派1名第一书记,2名工作队员到大坪镇旗帜村开展驻村帮扶工作。强化驻村工作队管理,开展“党建领航,红映栗乡”党建主题活动。积极参与“千名党员帮扶兴农”专题培训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认真落实以“四治四提”为主题的作风整顿活动,要求驻村人员改变观念提升综合能力。扎实完成问题整改。认真梳理历次市县检查中发现反馈的问题,对问题全部认领整改。三: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1.社会效益:新型经营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稳定健康快速发展,壮大了集体经济和农民群众持续增收。2.经济效益:完善了制度,强化了措施,全县的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进入了良性发展轨道,从而有效地维护了农村的社会稳定。四、存在的问题。一是组织理论学习不够。单位集体组织理论学习不够经常,存在学习和实践有脱节的现象,有政策解读不精准情况。二是创新工作方式不够。单位业务项目跨度大,集体研究调研少,创新意识不强,满足于按部就班推进工作。三是队伍体系建设不够。农村经管队伍体系不健全,县镇都缺乏人力,更缺少专业农经人村,落实工作困难多。五、整改措施。一是加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的学习,指定年度学习计划,列出学习内容,坚持每周集中学习例会制度,每季度检查学习情况。二是不断总结经验,探索新思路,寻找新举措,紧扣政策,创新思维,明确职责分工努力工作。三是加快推进农经体系建设,建议政府妥善解决改革和建设中涉及机构、编制、经费等重大问题,统筹农村经济发展和体制机制建设,创造有利于农经职能履行的工作环境和人才支撑。六、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持续强化农村土地管理,稳定和完善承包关系。一要加强对新修订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进行宣传培训;二要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基础工作。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证书纠错、变更处理等工作;三要做好农村土地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四要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流转。指导流转双方签订规范合同、流转程序合法有效,提供流转信息发布、资源共享的网络化平台;五要做好社会工商资本租赁农村土地的统计及业务指导工作。(二)巩固深化农村改革成果。农村产权改革是全方位,管长远的社会制度性改革。一要做好农村改革政策宣传培训。完善清产核资数据库和基础资料的补充、完成集体经济组织赋码登记、发放股权证书等基础性工作;二是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指导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运转,完善集体收益分配相关规范性文件;三是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督促村级集体资产移交,开展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四是培育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典型村示范村,总结典型经验;五是推动农村产权交易实质运行。指导各交易中心开展相关业务工作,健全县、镇、村三级农村产权交易网络信息平台体系。(三)大力培育农业经营主体。一是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运行,优先为新型农业示范经营主体争取财政支持,并适当奖补;二是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互联互通。搭建农村产权交易网络平台,做好供求信息和展销发布与宣传;三是计划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10家,新认定县级示范社20家,省级示范社1家,市级示范社2家。新发展家庭农场20家,申报省级示范场1家,市级示范场3家。完成国家级示范社和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百强社”2家,示范社2家,示范场2家监测考评任务,新发展专业大户300户,开展县级示范家庭农场认定工作。(四)农村集体资源资产资金管理。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指导建立健全财务帐务,加强对镇办农经人员进行培训指导,配备村级农经协管员。每季度对村委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库存情况进行检查,指导规范记账,监督财务公开,抓好各项财务制度的落实。落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规定》,指导做好“四议两公开”工作,财务公开、项目公开和年度村集体经济财务审计工作。(五)做好农民负担监管、农经统计和农民收入监测工作。加强工作指导,对全县涉农收费和惠农政策的落实进行常规和不定期检查,推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规范化建设规范实施。开展农村经济收入统计,监测农民收入,完成农经年报、半年报和年终预报工作,并进行统计分析,为上级决策提供依据。(六)完成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以及上级交办临时任务。继续做好大坪镇旗帜村乡村振兴驻村帮扶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它临时性任务。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