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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盐务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3-05-31 08:15
单位名称 镇安县盐务管理局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和业务范围:负责全县食用盐管理工作。指导全县食盐专营工作,承担全县食用盐应急储备,协调建立边远地区食盐配给体系,保障合格碘盐供应。
住所 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永乐街道办西沟路27号
法定代表人 赵稳
开办资金 10万元
经济来源 自收自支
举办单位 镇安县经济贸易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2.36万元 11.64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原单位名称为:陕西省镇安县盐务管理局变更为镇安县盐务管理局,原由商洛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下划变更为镇安县事业单位管理局管理,社会信用代码由原12611000698410799Q,变更为:12611025MB2A3158X1其他不变,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在镇安县经济贸易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执行本单位章程及规章制度情况。严格按照《章程》规定,建立了相关的会议制度、议事决策规则,召开决策会议11次,研究单位重大事项。进一步完善了单位各项管理制度,健全管理机制,规范单位正常运行,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开展业务活动,无违法违纪情况发生。二、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了以下几项业务活动。(一)根据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情况。1、加强食盐质量管理,确保食盐质量安全食盐是人民赖以生存的生活必需品,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病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食盐质量直接关系到公民身体健康和国民素质的提高。今年由于盐业改革未到位,市场监管难度大,私盐对专营冲大大增加,我们首先从提高干部职工思想认识出发,今年继续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国务院《盐业管理条例》、《食盐专营办法》、《食品卫生法》、《陕西省盐业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对食盐专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其次,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一是严把入库关,切实做到“三不准”,即没有合格证的不准入库,造成污染的食盐不准入库,经化验不合的不准入库,从源头上杜绝了不合格食盐的进入;二是把好供应关,坚持先进先出的原则出库,层层把关,从而保证了碘盐供应质量。2、加强盐业市场管理,坚持依法治盐,严惩涉盐违法行为。2022年,是盐业改革关键的一年,盐行业从市管到划归地方,盐业改革方案出台以后,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人民群众尚未吃透政策的空隙,混淆视听,故意搅乱盐业市场,给人民群众食盐安全带来了巨大威胁,严重干扰了我县食盐市场的正常运行。为了确保食盐市场平稳运行,保障全县人民食盐安全,我局进行了周密部署,开展了声势浩大的食盐市场专项治理工作,经过全年的专项整治,有效的维护了食盐专营秩序,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主要突出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加强食盐专营政策宣传工作,确保整顿食盐市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家喻户晓。通过在全县主要交通要道及镇村显著位置制作各种宣传标语条(幅)、宣传展板和固定宣传栏,同时发放宣传单,并充分利用“3.15”、“5.15”宣传日与县卫生、疾控等部门密切合作,开展了各种形式新颖,内容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在县城繁华地段设立咨询点,围绕“坚持科学补碘,建设健康中国”的宣传主题,自制宣传牌,印制宣传资料,发放宣传单,播放宣传视频等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盐业法规及食用盐安全知识,形成齐抓共管,共维食盐专营的良好局面。二是注重协同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增强执法效果。我局联合公安部门,对全县所有商店、超市、饭店、小摊点及农户家中用盐情况进行了化验检测和执法检查,检查中向检查对象耐心讲解食盐知识,真假食盐鉴别方法,食盐保管使用方法以及目前国家食盐专营法律,检查对象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累计检查食盐经营户330家,餐饮店237个,农贸市场21个.在检查过程中注重发现涉盐违法线索,突出源头治理,效果良好,有力地遏制了私盐假盐泛滥趋势,保障了人民群众食盐安全。三是局领导率先垂范,干部职工齐心协力,加大食盐市场监管,保障广大人民食盐安全;我局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抓出成效,全局所有干部职工凝心聚力,同心同德,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全力以赴投入到专项治理工作中来。局领导率先垂范,无论白天黑夜,不休周六周日,亲自带队深入全县所有村镇及农户人家,查百姓盐罐,访百姓盐情。对检查中发现的假盐,追根溯源,重点侦查,同时为减少百姓损失,对发现在农户家中的假盐先用公司的合格食盐予以兑换,保证人民群众有合格盐品可以食用,全年累计兑换食盐1.12吨,虽然公司收益减少了,但是真正让广大人民群众从专项治理中看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此举极大的激发了广大人民群众参与专项治理的热情,为专项治理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广大人民群众踊跃参与专项治理,积极举报违法线索。四是把农贸市场、旅游景点、学校周边、移民搬迁点和偏远镇村作为检查重点,对全县城乡300多家餐饮点盐品进行重点抽样调查,注重发现涉盐线索,把专项治理工作延伸到每个角落,把送盐下乡与食盐检查有效结合,注重将盐业专项治理与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查处一起,教育一片,形成良好的执法氛围和社会效果。五是建立食盐市场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安排专人接听,对落实的案件对举报人予以重奖,极大的激发了广大人民群众检举揭发涉盐违法犯罪活动的积极性,维护了我县食盐市场的安全。3、狠抓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促进职工队伍建设和行风行纪的根本好转.2022年,我们严格遵守“八项规定”要求,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行风行纪等方面的学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条文及有关专业技术知识,进一步提高了全体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一是认真学习《陕西省盐行业行为规范》要求,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专业技术、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不断加强职工队伍建设和行风行纪教育,逐步增强干部职工的职业道德意识。二是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及《新党章》、《准则》、《条例》,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引导教育党员干部发挥表率作用,从自身做起,严于律己,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严格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目标。三是继续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教育。四是切实加强综治维稳工作,确保单位的平安稳定。努力完成当年县委、县政府和经贸局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五是制定了本单位《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了责任,落实了措施。通过狠抓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有了根本性的转变。三、取得的主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一年来,在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各项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1.社会效益:二〇二二年,在国家盐业改革政策下,通过广泛宣传国家新的盐业政策,认真治理我县盐业市场,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的基础上,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抓好镇安县域内盐行业安全和食盐质量安全,确保了全县未发生一例因食用盐引起的不安全事故,保障了镇安县域内人民群众的用盐安全。到二〇二二年底,我县的碘盐覆盖率依然保持在95%以上。2.经济效益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和经贸局的的正确领导下,克服了因疫情等原因带来的各种不利因素,较好完成了全年各项经济工作目标。全年行业累计购进盐品496.29吨,销售盐品478.27吨(其中小包装409.27吨,散碘盐44.40吨),实现销售收入154.34万元,完成利润0.71万元,较去年同期的0.65万元增长了9.23%。四、目前存在的问题是:一是人员业务素质较差,对国家的相关法规解读不够。二是盐业市场管理力度不够。三是盐业管理服务意识不够。五、整改措施。一是加强人员的业务培训,准备2023年3月初派盐政人员到省工信厅举办的陕西省盐业条例学习班进行培训,还通过网络向省工信厅盐业管理机构请教学习,通过考试,择优调岗,并有针对性的举办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以适应新形势下盐政管理工作的需要二是还必须加大执法力度,以保障我县食盐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准备在2023年通过3.15消费日和5.15食盐宣传日活动在全县进行全面盐业市场的宣传和整顿,以保障我县食盐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三是提高盐行业服务意识。在硬件上,2023年准备对盐业公司的库房和营业室进行装修改造,全面按照省盐业协会的统一要求,逐项进行规范升级。软件上按照国家盐业批发企业的规定,对盐业经营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培训,择优上岗,对服务意识不强,工作责任心不强者,让其下岗自谋职业。六、下一步工作计划。二〇二三年,我们要在县委、县政府和主管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二十大会义精神,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扎实进取,以全新面貌开展工作:一是重点搞好盐业行业各项内部管理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二重点抓好食盐质量安全,保障全县人民安全用盐。三要加强新的盐业法规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四是加强盐业市场监管工作,防止各类食盐违法行为的发生。五是加强党的建设工作,坚持主体责任,履行一岗双责,为全市盐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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