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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坪县法律援助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5-30 18:05
单位名称 佛坪县法律援助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免费接待法律咨询;审查受援人的条件和范围;批准、指派法律援助案件,安排工作人员援助案件;管理法律援助业务经费,处理日常事务。
住所 佛坪县老街46号
法定代表人 庞菊杰
开办资金 8.96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佛坪县司法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8.96万元 8.96万元
网上名称 佛坪县法律援助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事项。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2022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继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一是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提升硬件水平,优化服务。积极探索完善一系列工作机制,明确岗位职责,制定服务标准,实现了中心规范化、流程化管理,探索建立特色的中心服务。二是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建设。严格落实加强法律服务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积极为群众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配合局机关在我县村、社区推进“一村一(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纵深发展。全县设立公共法律服务站7个、法律服务室45个,规范化司法所建设,统一形象标识,设立服务大厅,让老百姓办事更方便,感受到贴心的服务。不断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扩大受援面,努力实现“应援尽援”,不断方便困难群众申请和获得法律援助。加大对办案人员的指导管理力度,加强对案件质量的考核评估,强化办案质量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确保为当事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均达到规定的标准,刑事案件辩护意见采纳率达到95%以上,民事案件已结案的胜诉率和调解率达到100%,受援人的满意程度反映良好。创新宣传机制,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度。充分利用法律进校园、法律进社区、法律服务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等活动。开展法律援助知识集中宣传普及工作,同时通过广播、报刊、互联网、短信平台对法律援助法进行广泛宣传,提高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和影响力。全年共发送法援宣传资料5000余份,法律宣传5次。建立了律师坐班制度,充分利用全县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源,在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律师、法律服务工作值班点,提供办公场所、办公设备,法律服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及法律服务工作者轮流坐班,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有效提高了中心的咨询接待和办案水平。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或者经济效益。2022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1件,其中民事案件81件,刑事案件40件,咨询532人次,12348法律服务热线咨询23人次,其中为农民提供法律援助120件,老年人18件,未成年人4件,农民工维权40件,妇女24件,为农民工维权共计涉案金额100万元。全年没有积案或中途申请终止的法律援助案件,实现了“零投诉”目标,群众满意率100%。办案质量均达到规定的标准,刑事案件辩护意见采纳率达到95%以上,民事案件已结案的胜诉率和调解率达到100%,受援人的满意程度反映良好。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存在问题:一是办理案件的质量和效率有待提高。二是法律援助案件回访力度不够。三是特殊人群法律援助力度有所欠缺。面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梳理问题的核心所在,找准问题点,认真整改,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工作,促进我县法律援助再上一个新的台阶。整改措施:1、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学习,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2、加强对援助案件的回访和跟踪服务,保障援助案件质量;3、狠抓典型案件的办理,重点加强对农民工工伤、讨薪及残疾人、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服务。四、下一步工作打算。2023年,我们将总结经验,发扬成绩,积极履行法律援助职责,真正把公共法律服务办成县委、县政府为民办事实的重要窗口,把法律援助这一民生工程落到实处,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设幸福和谐家园作出积极贡献。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思想业务培训学习,提高整体素质。加强对援助案件的回访和跟踪服务,保障案件质量。狠抓典型案件的办理,重点加强对农民工工伤、讨薪及残疾人、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服务。继续推进镇村和相关部门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规范化建设,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五)加强法律援助法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咨询等方式进行大力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组织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深入村、社区宣传法律援助知识,增强群众的维权意识。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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