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佛坪县河道管理站(县河长制办公室、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县水利综合执法大队)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全县河道管理提供服务保障。管理县域内河道,实施河道岸线、滩涂、堤防、涵闸及护堤地的管理与保护;监督、审查涉河建设项目;河道采砂规划、计划的编制与报批,核发河道采砂许可证;对县域内河道内违法水事案件进行查处;统筹、协调安排全县河湖长制工作;安排、部署全县水旱灾害防御工作。 | |
住所 | 佛坪县袁家庄镇新街25号 | |
法定代表人 | 刘赫 | |
开办资金 | 25.4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佛坪县水利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25.4万元 | 25.4万元 | |
网上名称 | 佛坪县河道管理站.公益 | 从业人数 12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2年,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的事项。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2022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一)做好河道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增强群众守法意识。全年共出动宣传车20余台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刷新沿河固定警示牌40块,有效地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二)加强河道采砂管理,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一是严格按照《佛坪县河道采砂规划(2020.10—2025.5)》、《佛坪县人民政府关于佛坪县2022年2月-2022年4月河道采砂实施方案的批复》(佛政函〔2022〕4号)等文件要求对企业采砂申请进行审核,加强河道采砂现场监管力度,利用河长制工作为抓手,联合镇(办)、村级河长对采砂现场进行巡查,督促采砂企业按照许可的范围、深度等采砂取石。二是严格落实了河道禁采制度。禁采期及时向采砂企业发放《河道采砂禁采通知》,督促、检查采砂企业对已开采河段进行复平。三是加强民生工程采砂管理。及时对各民生工程损毁情况实地进行查看,及时报县政府同意,许可水毁修复应急项目采砂,加快水毁项目修复。四是加大违法偷采行为的打击力度。采取联合镇(办)、公安、环保、自然资源等部门不定时巡查,设立举报电话,对违法偷采砂石行为进行打击。同时,充分发挥各级河长、河道警长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作用,建立了上下游、左右岸联防联控机制,要求各镇(办)对未经批准擅自采砂,在禁采区、禁采期采砂,以及超范围、超深度、超期限、超许可量等未按许可要求采砂的各类非法采砂行为,坚持露头就打,发现一起、整治一起,对在禁釆区、禁采期非法采砂的行为及时上报水利部门,一律从严处罚。对与采砂有关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县河长办、公安机关移送,积极配合政法、纪检监察等部门,彻查非法采砂案件涉及的利益链条、深挖背后“保护伞”。此外,严查辖区堆积砂石来源,对非法来源的予以没收并严查偷采行为,对查获的设备、车辆及非法来源砂石料依法予以处置。今年以来我县共查处河道违法案件4起,办结4起。(三)依法做好河道项目审查工作。今年以来,我站对主要河流涉河项目进行了检查,主动督促各涉河施工项目单位前来办理涉河项目审查,同时加强对涉河施工现场的日常管理,全年共办理涉河项目审查6个,有效的维护了河道管理秩序。(四)河道安全防范及防溺水情况。一是工作责任落实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市、县涉水安全及防溺水工作会议精神,迅速安排部署。全年累计下发相关防溺水防范工作文件10余份,编制各类防溺水预案8份,全县7个镇(办)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所有、谁负责”的要求,压实责任,确保防溺水各项措施落实落地。二是重点水域巡查情况。督促指导7个镇(办)对各自辖区河道、水域安全,按照定人、定时、定水域原则,对危险水域实行了无死角的盯守。联合水利、应急、教育、公安、文旅等相关部门进行了核查,共计排查出18处危险水患。对排查出的易发溺水安全事故重点水域,建立了危险水域台账,明确了镇、村责任人,落实了责任监管,加强日常巡查频次。三是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对全县所有学校周边、学生上学放学途经、经常嬉水游泳、易发、多发溺水事故的河道、水库、水塘、水坝、水渠等水域,全面落实了“四个一”(一个警示牌、一个救生圈、一根救生绳、一根救生杆)的建设要求,全县累计已建设涉险水域救援点46处,并还在持续增设当中。对全县河道范围内群众易前往游泳、戏水、垂钓的入口、道口设立钢丝网、护栏等方式进行了封堵,累计封堵下河入口、道口52处,并增设了安全警示牌。四是安全教育警示情况。在路口、桥梁、水库、堤防等涉水区域张贴公告、悬挂标语横幅、喷刷警示标语等100余处,同时在人口密集的桥头广场、高铁站广场,熊猫谷景区利用电子屏滚动播出涉水安全及防溺水宣传片,相关镇(办)也制作防溺水宣传视频在抖音公众号、微信群进行推送,有效地扩大了涉水安全及防范溺水安全教育范围。(五)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整治情况。按照汉中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站对照水利部提出的10类问题,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空白,对辖区范围内流域面积10平方公里以上河道内妨碍行洪突出问题进行了全面排查。经过排查,发现妨碍河道行洪问题3处,均在长角坝108改线项目区域,我站及时对发现问题进行督办,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人,并要求施工企业对河道立即进行复平,要求在施工的同时保持河道行洪畅通,3处问题均已整改到位。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一)以河长制工作为抓手,加强河道巡查力度,加大了对违法偷采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维护了河道采砂秩序,使河道砂石资源得到有序开发利用,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河道管理秩序得到有力维护。全年查处偷采砂石行为4起,行政处罚4人。清理河障0.2万余方,有效维护了水生态环境,实现了“河畅、水清、岸绿”的总体目标。(二)圆满完成了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为我县防汛指挥工作提供了支撑。全年未发生因雨情、水情信息不及时而造成的灾害性事故;未发生因宣传不到位、措施不力而造成的溺水事故,使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得到有力保障。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的问题一是群众爱河、护河、懂法、守法意识还需要提高,河道乱倒垃圾、零星采砂行为时有发生。二是部门相互配合联合执法能力有待提高,部分部门认为只要是砂石都是水利部门的问题,对占地乱堆,冒顶运输等行为的查处力度不够。(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充分利用每年的“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宣传日,采取设立咨询台、印发宣传单、设立警示牌等多种宣传方式加强水利法律法规的宣传,同时在日常工作中,向工作对象讲解水利相关法律法规及案例,用实际案例来宣传法律法规。二是利用河长制工作为抓手,加强相关部门、各级河长的联系沟通。督促镇村级河长认真履职尽责,将河长制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内容,由县河长办制定年度考核细则,年底对各镇办及相关单位进行考核,每月统计、通报镇村河长巡查河道次数,层层夯实责任,形成河道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一)继续按照县政府批复的5年《河道采砂规划》,编制下年度采砂计划,报请县政府批准后,许可当年采砂,并做好现场监管工作。(二)继续做好23个雨量监测点、10个河道水位监测点维修养护工作,并对全县山洪沟隐患进行排查治理。(三)继续加强巡河力度、增加巡河频次,同时同镇村级河长加强联系,尽早发现问题,处理问题,进一步提升河道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四)涉河项目审查工作,按照审查权限,该上报的及时上报,属于县级审查的,及时组织专家进行审查、批复。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