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佛坪县农村合作经济与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县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贯彻执行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培育家庭农场;监督检查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能源建设项目的申报实施和安全管理。 | |
住所 | 佛坪县袁家庄镇南环路2号 | |
法定代表人 | 付景斌 | |
开办资金 | 9.21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佛坪县农业农村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2.72万元 | 32.1万元 | |
网上名称 | 佛坪县农村合作经济与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9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2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的事项。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2022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一)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一是加强新修订《农村土地承包法》宣传,增强干部群众法律意识,使土地法规政策深入人心。二是加强农村土地流转指导服务。落实土地流转季度调度制度,推广省市统一土地流转合同,规范土地流转行为。放活土地经营权,促进适度规模经营。截止目前,累计流转土地9650.3亩。三是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案件1个,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四是开展了工商企业拖欠农民承包土地流转资金的排查工做,完成排查上报。(二)持续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不断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一是开展2021年度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全县农村集体资产总额3.4791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1.6340亿元,公益性资产1.8450亿元),资源性资产118.60万亩。二是开展了我县农村集体经济合同调查摸底工作。全县44个村经济合作社,共签订合同427份,涉及合同总金额7446.68万元。其中,资源类合同195份,耕地流转面积涉及0.17万亩,涉及合同金额277.24万元;资产类合同33份,涉及合同金额2118.31万元;资金类合同132份,涉及合同金额2509.7万元;建筑工程类合同共55份,涉及金额1977.34万元。经排查,我县无低价合同、程序缺失或不规范合同、明显违反现行法律法规、公序良俗的合同。三是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重复校验工作。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登记管理,对系统录入的25235名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进行重复身份校验,组织镇村进一步核实成员资格,避免两头占或两头空。四是组织镇(街道)、村规范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换届选举产生理事会成员172人(含理事长),选出监事会成员132人(含监事长)。五是完成对2021年度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考核工作,核算村集体收入收益情况,形成了考核报告。六是加强农村财务的监督管理。会同县财政局对44个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财务记账进行监督检查,反聩问题并督促整改。对县农商银行记账人员开展业务培训2次。对谭家河村、故峪沟村开展集体经济财务监督检查。七是巩固提升“消薄清零”行动成果。在2021年全面消除村集体经营性收入5万元以下成果的基础上,今年持续开展了全面消除村集体经营性收入10万元以下的工作。从6月份起,“消薄清零”行动推行月调度制度。截止三季度,全县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全部达到10万元以上。(三)加强农村宅基地规范化管理和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一是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宅基地规范化管理,印发了《中共佛坪县委办公室佛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佛办字〔2022〕67号),全面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流程,农村村民宅基地建住宅违法违规建设三级巡查监控机制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得到落实。对各镇办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开展日常监督和巡查工作,共下发整改通知书7份,督促镇办整改并将巡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形成专题报告及时上报和移交。二是积极推进农村宅基地盘活利用。鼓励采取出让、收回、折价做股、流转、租赁等方式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目前已有46户农户通过流转、出让模式盘活宅基地8500平米,涉及5个镇8个村。农户获得2000–6000元/年的租金或者一次性10000-20000元出让收益。(四)抓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质量提升。加强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录建设。按照《关于建立陕西省“空壳社”治理长效机制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通知》(陕农办发〔2021〕210号)要求,建立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动态管理长效机制,印发了《佛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佛坪县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空壳清理工作的通知》佛农发〔2022〕98号)、对全县400家家庭农场、合作社开展清理、认定。全年创建市级示范家庭农场3家、合作社2家,申报省级示范社2家,家庭农场2家。(五)开展农民负担检查工作。印发《佛坪县减轻农民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民负担检查工作的通知》(佛减负办发(2022)1号),全面贯彻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严格执行减轻农民负担各项制度,做好新形势下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2022年,各种惠农补贴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在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上,实行财政直接拨付,职能部门监管,减负部门监督的办法。各项惠农补贴实行网上审批,封闭运行,由镇财政所通过“一卡通”按时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强农惠农政策补贴中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支持农业保护补贴)发放补助资金131.97万元;实地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36.76万元;新一轮退耕还林补贴29.8万元;发放国家重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金808.74万元,地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金100.03万元。教育补贴:学前教育公用经费36.45万元,免费教育奖补资金79.15万元,涉及人数954人;困难幼儿生活补助167人,补贴金额6.26万元;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公用经费138.73万元,涉及2235人,特殊教育公用经费补助7.8万元;高中免学费补助公用经费49.61万元,其中免学费48.24万元,免住宿费、影视教育费1.37万元。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26526人,缴纳费用标准是每人320元,收费金额848.83万元。农村低保复审,新农合、新农保费用收缴过程中没有出现违规收费和“人情保”、“关系保”的情况。通过监督检查,各镇(街道)、各部门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政策,及时足额兑付,无任何挪作他用或克扣现象,全年我县农民负担没有增加。(六)做好能源沼气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牢固树立每位干部“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注重安全生产学习,增强干部安全生产监管意识。重点对全县4处养殖小区沼气工程的使用和运行情况进行季度性全面检查,逐户排查沼气工程设施运行及沼气使用安全隐患,确保隐患排查不留死角,全年没有事故发生。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或者经济效益。一年来,在县农业农村局的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我中心按照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紧扣工作要点,紧紧围绕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这一主题,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强化“三大管理’’职能,一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保持高质量发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持续深化。二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健康发展,截止年底,全县44个村集体经济收入均达10万元以上。三是我县退耕区广大农户的生产生活用能结构进一步改善,我县农村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比率大大提高,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工作保持齐头并进。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存在问题: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动态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工作进展缓慢,需要反复讨论思考,建立一套操作性强,有实效的制度。村级缺乏专业财会人员,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平台建设工作推进缓慢。农经工作专业性强,镇办农经人员同时承担镇办其他各项工作,使得农经工作无法很好的兼顾,工作效率及质量有待提升。改进措施:开展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培训,建设“三资”管理信息化平台,继续帮助村级完善制度,促进村集体经济合作社逐步走向规范。完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名录库,加强动态监测,示范申报,加强指导培训,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质量。加强对镇办农经人员的培训,提升农经人员的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四、下一步工作打算。2023年,我们将继续按照既定的工作目标,发扬艰苦奋斗,求真务实的工作精神,齐心协力,克服重重困难,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继续加强农村土地法规政策的宣传,依法保护农民土地承包权,加强农村土地流转服务,规范管理农村宅基地。(二)加强与县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对接,持续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平台投入使用,指导村级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确保集体资产管好用好。(三)加强合作社、家庭农场相关政策的宣传,引导合作社、家庭农场开展社会化服务,促进农业产业的蓬勃发展。(四)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化运行的指导,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五)持续做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六)抓好2022年农经年报统计分析工作。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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