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蓝田县基本医疗保险经办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全县医疗保障工作提供服务与保障。贯彻执行各级医疗保障方针,政策;全县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相关工作的办理、审核、管理等。 | |
住所 | 蓝田县蓝新路建设银行3楼 | |
法定代表人 | 侯琳 | |
开办资金 | 86.2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蓝田县医疗保障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9.5万元 | 6.99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38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2年度,我单位在县医保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深化政策宣传,提升政策知晓。结合“走千家访万户”助医帮困活动开展,组织干部职工深入走访参保群众。累计发放《“走千家访万户”助医帮困活动走访记录表》400余份,征集意见建议200余条。对征集到的关于门诊慢性病报销等方面的问题积极进行解决。在新生儿参保、门诊慢性病报销方面分别组织印制《新生儿参保温馨提示卡》、《门诊慢性病资格认定温馨提示卡》4万余份向群众进行发放。并通过微信公众号、朋友圈等对医保政策进行大力宣传。二、加强参保工作,助推筹资开展。积极配合县医保局加强与税务、乡村振兴、镇街等部门的协作。多次组织干部职工深入镇街督促指导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工作。并通过信息比对,将未参保人员信息下发镇街,加大宣传动员力度,积极引导参保。2022年度全县参保居民524382人,基本实现应参尽参。三、严格协议管理,规范医药报销。以《西安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西安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签订为基础加强各定点医药机构的日常管理。以督导检查和资料审核为重点,不断加强医药机构协议管理,规范诊疗报销、药品零售服务行为。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违规案例均按照《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西安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西安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西安市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等视情节轻重予以限期整改、通报批评、约谈等处理。四、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乡村振兴总体要求,组织引导全县已脱贫户等特殊人群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严格落实特殊人群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同时对资助参保台帐进行完善。根据医保扶贫监测预警及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利用基金结算管理系统、医保系统对已脱贫户等特殊人群医疗费用报销情况进行常态化监测和动态预警。并开展已脱贫困人口住院报销核查,及时反馈就医报销信息,督促落实相关保障政策,确保我县已脱贫人口等特殊人群“三重保障”政策的及时全面享受。五、实施清单管理,规范经办服务。按照《西安市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制定了《蓝田县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编制了《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汇编》。对照医保审核经办流程的要求,进一步简化了居民、职工零星报销、生育保险报销、门诊慢性病零星报销工作流程,缩短了审核及拨付时限。同时,坚持传统服务和创新服务“两条腿”走路,积极探索“互联网+”医保服务。提高群众办事便捷度。深入推进“好差评”制度落实及成果应用,提升医疗保障服务管理质效。通过医保经办服务事项清单管理,进一步规范医保经办业务办理,做到以标准化建设提高经办服务效率,打造便民高效的医保形象。六、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2022年全县城乡居民住院患者74648人次,医疗费用总额75457.14万元,政策范围内金额68380.68万元,补偿金额44842.54万元(医保基金补偿37895.27万元,大病保险理赔金额5539.55万元,医疗救助补偿1304.81万元,其它基金补偿102.91万元),政策范围内补偿比达到65.58%。其中县域内城乡居民住院患者31177人次,医疗费用总额14506.59万元,政策范围内金额13578.33万元,补偿金额9789.88万元(医保基金补偿9003.24万元,大病保险理赔金额191.37万元,医疗救助补偿492.36万元,其它基金补偿102.91万元),政策范围内补偿比达到72.10%。2022年全县城镇职工住院患者7958人次,医疗费用总额8450.42万元,政策范围内金额7604.54万元,补偿金额7197.43万元(医保基金补偿6514.4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补偿539.06万元,大额医疗保险基金补偿140.86万元,医疗救助补偿0.46万元,其它基金补偿2.57万元),政策范围内补偿比达到94.65%。其中县域内住院患者3288人次,医疗费用总额1367.73万元,政策范围内金额1284.18万元,补偿金额1204.34万元(医保基金补偿1105.8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补偿95.94万元,其它基金补偿2.57万元),政策范围内补偿比达到93.78%。特殊人群享受“三重保障”报销6126人次,住院总费用6013.4万元,政策符合范围金额5585.93万元,共计报销5181.49万元(其中,医保基金报销3448.72万元,大病保险603.03万元,医疗救助1101.61万元,其他基金补偿28.13万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92.76%。七、存在的问题1、医保政策知晓率仍然不高。2022年深入镇街、村组和企业开展集中宣传,通过医保微信公众号对医保补偿政策,业务办理相关流程等进行宣传,但很多参保职工和居民对医保政策仍然不清楚。2、协议管理不够深入。今年以来,以督导检查和资料审核为重点,不断加强医药机构协议管理,但部分医药机构仍存在过度治疗,医疗收费不规范等问题仍然存在。3、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经办人员和医务人员还存在对于医保报销系统操作不熟练,对于医保政策不清楚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参保群众医保待遇的切实享受。八、整改措施及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是多渠道加强医保政策宣传。在利用宣传册、宣传页等组织干部职工深入镇村、企事业单位开展集中宣传,进行面对面讲解的同时,充分发挥医药机构点多面广的特点,通过医药机构进行医保政策宣传,并通过各类新媒体做好医保政策宣传和详细解读,切实提升宣传效果,提高参保群众政策知晓率。二是继续加强医药机构协议管理,规范诊疗服务行为。在坚持智能审核、人工审核、重点抽查、电话回访、专项检查的同时,加大对医药机构检查的频次和深度,对系统数据可疑的医药机构及诊疗项目重点关注和专项检查、并及时通报预警。同时加强与基金安全防控中心的交流,开展联合检查,加大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与管理。以此遏制医药机构的违规违法医疗服务行为。三是加强干部业务培训。科学精准开展干部培训,量身定制“靶向式”业务专题培训,加强干部队伍跟踪培养,通过业务知识培训针对性解决经办人员工作中遇到的“本领恐慌”,不断提升干部职工专业素养、技术水平和综合业务能力、经办服务能力。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