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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鹿塬中心卫生院

发布时间: 2023-05-26 10:48
单位名称 蓝田县鹿塬中心卫生院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保健服务。内儿科、妇产科、外科、中医科、急诊科、预防保健科、检验科、影像科。
住所 蓝田县前卫镇前卫街
法定代表人 卞永建
开办资金 788.46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蓝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902.32万元 907.77万元
网上名称 蓝田县鹿塬中心卫生院.公益 从业人数  36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度,我院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医疗工作、疫情防控、健康扶贫等工作为中心,创建一流人民满意卫生院,以改革为动力,倡导竞争、敬业、进取精神,以人才培养为根本,努力提高全员素质;以质量治理为核心,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以安全治理为重点,切实保障医疗安全,全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一、所做工作:(一)行政管理工作:抓责任制落实,把党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抓思想政治学习,提高领导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抓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增强整体合力。建立内部绩效考核制度,与村卫生室负责人及公共卫生服务各项目负责人签订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责任书,下发了考核细则。(二)居民健康档案工作: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了2022年度居民健康档案建档工作实施方案,由乡村医生负责建立个人基本信息、建档登记及编号,对本村的慢病病人进行一年四次随访;前卫镇辖区常住人口24534人,截止12月底全镇共建立居民健康档案38031份,建档率100%,本年度新建档案233份,迁出档案7人,死亡上报621人,档案更新率51%。(三)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结合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我镇对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对所有登记管理的老年人免费进行一次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生化、心电图等)及空腹血糖测试,并提供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开展老年人健康干预,对发现已确诊的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纳入相应的慢性病患者进行管理,对存在危险因素且未纳入其他疾病管理的老年居民进行定期随访,并告知该居民一年后进行下一次免费健康检查。(四)慢性病管理工作: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充分利用门诊、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和组织居民进行健康体检等多种方式及时发现慢性病新发信息,对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实行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管理2332人,健康管理率≥40.28%,糖尿病患者管理714人,健康管理率≥33.56%。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1659人,规范管理率≥71.14%,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532人,规范管理率≥74.51%;高血压患者血压控制率≥73.00%,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率≥74.25。(五)健康教育工作:严格按照健康教育服务规范要求,我院及各村卫生室共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156期,定期更换宣传教育内容,半年共刊出12期,及时协同村卫生室及各服务站向辖区居民发放各种健康教育宣传资料5600余份。利用各种形式,多渠道全方位的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组织我院医务人员在村、学校等人群密集的地方举行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同时发放各种宣传材料1300余份,免费测量血压300人次。(六)免疫规划工作:2022年新出生儿童70人,建卡、建证70张,建卡建证率达100%。全年常规疫苗应接种疫苗人次2107人次。实接种2030人次,接种率达97%。各苗接种率均达到95%以上,新冠疫苗接种13411针次,上报2例疑似异常反应病例。开展春秋季查验预防接种证共2次,全年计免宣传活动共6次。(七)传染病管理工作:加强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管理,及时、规范报告法定传染病。截止2022年12月底,截止2022年12月底,报告传染病及食源性传染病例3例,无一漏报。认真开展高危艾滋病人的检测工作,完成辖区高危人员自愿检测2人及2022年1000人次艾滋病筛查工作。做好每年4次性病、艾滋病宣传工作。(八)卫生监督工作: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卫生院将卫生监督工作纳入年度考核,一季度对辖区内学校、公共场所以及医疗机构基本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并对区内12所学校和托幼机构进行了24次监督检查,下发监督意见书24份。对22家生活饮用水单位全年共督导2次,下发监督意见书44份。23家村卫生室全年共督导4次,下发监督意见书92份。(九)妇女保健工作:加强孕产妇管理2022发放母子健康手册136人次、发放免费服务卷138人次,新建档136人次,全年辖区活产128人,期中5次产检及随访124人次,孕产妇健康管理率达96.8%,高危孕产妇管理50人,高危孕产妇管理率达100%,产后访视访视126人访视率率达100%。(十)儿童保健工作:全年活产126人,访视126人,访视率达100%,全年共计建册149份,今年的对辖区5个幼儿园的幼儿进行体检。7岁以下儿童数体检891人,其中幼儿园体检437人。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人数1119人,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人数527人。(十一)重性精神病管理工作:2022年全镇登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219人,其中在管173人,非在管8人,失访3人,死亡35人,在管173人全部规范管理并且按时做好随访工作及信息录入。(十二)地方病管理工作:我院全年管理地方病中甲状腺肿大患者13人,已完成对13人的随访及体检工作。我辖区无大骨节病及麻风病病人,在2022年3月份已完成辖区内布病及麻风病线索调查,全年共完成地方病宣传4次,村医地方病培训2次。(十三)中医管理工作:今年我院对辖区居民共进行了中医药健康知识讲座6次;咨询活动6次;宣传栏6期;播放音像资料累计297小时;发放各种宣传手册、折页、健康教育处方共3000余份。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群众进一步了解了中医药对人体保健的重要性,提高了群众对中医药保健知识的知晓率。(十四)结核病管理工作:全年我镇卫生院共推荐病人45名,经过医院诊断,其中涂阳患者0名,排除结核病。每月按照县疾控中心反馈的结核病人追踪名单,本年度共追踪5人,追踪率达100%。根据反馈结果,有1名结核病患者,都纳入管理。本年度我们共管理15位结核病患者,已完成督导服药治疗13名患者,2名患者正在服药治疗。无中断治疗的患者。二、取得效益:(一)医疗服务及合作医疗工作:全年共收治104人住院,其中外科66人,内科35人,中医13人。门诊16603人次,其中内科9266人次,外科6012人次,中医1130人次,妇科183人次,急诊12人次。住院及门诊人次较去年均有所增加。按月实施合疗报销公示,没有发现合疗违规操作的现象发生。为成立和落实医疗联合体的工作,我院在今年共进行了4次医疗联合体会议,我院团队进行了各方面的学习培训和知识讲座,还有应急演练指导。(二)疫情防控工作得到认可:今年冬季疫情形势不断加剧,疫情防控工作迫在眉睫,从申请疫情防控物资,外出全员核酸采集,院内疫情防控工作,汤峪酒店专班工作,西安隔离酒店专班等各项工作,各个环节协调、组织人员。随着年底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方案的调整。我院新建发热诊室4间,候诊室1间,按照标准配备11种设备。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风险重点人群的识别、病情评估、健康监测和服务、抗原检测、药物对症治疗、应急处置、转诊流程等内容。(三)医保工作开展情况:2022年我院在县医保办的大力支持下,全面贯彻执行医保的各项工作部署,认真学习和掌握医保的有关规定,制定了相关的规定和措施,2022年全镇签约30754人,我院2022年医保门诊人次9852人,门诊统筹补偿321437.16元;门诊慢病人次:534人,医保统筹基金支付46901.06元。住院人次98人,总费用109681.47元,补偿费用72019.89元。村卫生室全年就诊人数20355人,补偿金额440665元。三、存在问题:(一)医德医风政治思想工作开展不够,整体学习氛围不浓。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了医疗服务理念和竞争意识,将医德医风贯穿到实际工作中。(二)医院人才培养出现断层现象,不能有效衔接。下来进一步加强人才兴院战略,不断提高卫技人员素质能力。2023年,我院一方面制订完善进修深造制度,加强与对口支援医院的技术合作,有计划的定期公派进修,鼓励开展适宜新技术,拓宽医疗领域,增加公益效益。(三)住院病例书写文书欠规范,病程记录对检验结果、治疗用药情况未进行分析,鉴别诊断未进行分析,个别病例对三级医师查房记录不详实。四、整改措施和工作计划: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确保良好医疗秩序,增强依法执业意识,不超范围执业:定期进行法律法规和医疗事故纠纷防范培训,增强医疗纠纷防范意识,杜绝医疗事故纠纷发生。配合我院的医疗安全工作,在平时的中层例会,院职工会的议程中,加强了医疗卫生法规的学习,提高大家依法执业的理念。(二)坚持行政业务查房:我院坚持每周二由院领导带头市九院专家及各临床医护人员参与的行政业务查房,对各科住院患者逐个查房,针对重点患者、疑难病例进行深入讨论,对于提高临床工作的理论水平,培养医护人员的学习钻研习惯,提高患者的疗效和满意度方面都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三)加强医疗文书质量的规范管理:我院依据基层医疗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住院病历评分细则、病历质量点评办法、抗菌药物分级管理使用办法等具体的操作规范,并均已正常开展。在病历质量的三级管理中赋予科室主任更为重大的责任,要求对于每份归档住院病历必须完成病历评分工作,以备医务科下一步的随机抽查和分析评价。2023年,我院将在卫健局的领导下,以创建人民满意卫生院活动精神统领全局,振奋精神,鼓足干劲,同心协力,开拓创新,全面完成各项任务,为全县卫生事业发展贡献自己一份力量。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证书号:503109610122713051,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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