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勉县价格认定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5-26 10:17
单位名称 勉县价格认定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提供有效公共服务,维护公共利益,保障纪检监察、司法和行政工作顺利进行;经有关国家机关提出对涉及的,价格不明或者有争议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有形产品、无形资产和各类有偿服务进行价格认定;接受有关部门或当事人的申请,对价格争议进行调处。
住所 勉县人民政府院内
法定代表人 陈红
开办资金 11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勉县发展和改革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1万元 11.65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4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2022年本单位开展业务情况2022年勉县价格认定中心紧紧围绕“三涉三服务”的职能要求,以涉案、涉纪、涉行政价格认定为工作重点,深入开展价格争议调解和平台建设工作,强化价格认定工作“服务司法、服务社会、服务政府”的职能定位,努力创新工作方式,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我中心工作具体总结如下:(一)严把工作程序,确保案件办理质量。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具有风险大、任务重、时效紧等特点,我中心牢固树立“认定依据合法、认定程序科学、认定结论公正”的理念,严把工作程序,确保案件办理质量。(二)强化廉政意识,巩固法治建设成果。按照《价格认定规定》、《价格认定行为规范》等要求,通过定员定岗,认真梳理岗位风险点,进一步增强价格认定人员依法认定意识、岗位责任意识、风险防控意识,严格落实价格认定行为符合客观公正、过程符合程序公正、结论符合实体公正的要求。(三)规范案卷管理,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建立认定工作自查制度,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归档材料的收集、整理、装订,每月底对价格认定案卷进行梳理和检查,针对查找存在的疏漏,研判潜在风险,及时纠错补改,使认定工作质量不断提升。四是守初心担使命,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价格认定工作。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始终坚持防疫防控和价格认定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不断探索价格认定采价方式方法,确保在疫情期间,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将价格认定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四)平台建设上台阶,稳步推进价格认定工作信息化。综合业务平台建设是推动价格认定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我中心以“用好平台、规范流程、提高效率、共享资源”为目标,积极组织落实,推动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办理业务稳步推进。全年“业务上网、数据入库”率均达到100%。(五)打造特色调纠纷,价格争议调处服务体系完善化。我中心立足本地之际,坚持创新驱动,倾力打造“勉县特色价格争议调处”服务品牌,把价格调解工作的专业性和人民调解的多面性相结合,主动融入化解社会矛盾的大调解格局中。一是设立的价格争议调解站点为基础属地受理价格争议纠纷案件、县价格认定中心受理重大价格争议纠纷案件的两级受理处理机制,促使价格争议纠纷化解有序高效进行。二是稳步推进诉调对接工作,我中心与县人民法院建立了“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县法院将我中心纳入价格争议纠纷特邀调解组织,价格调解工作人员纳入法院价格争议纠纷特邀调解员,通过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的方式开展全流程在线诉调对接工作,这一机制实现了争议纠纷从委派、委托调解,到开展调解工作、达成调解协议等均可在线办理,全面提升了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我中心共成功调处化解诉前价格争议纠纷案件12件,真正实现“把非诉讼纠纷挺在前面”。(六)加强宣传凝人心,推动价格认定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提升价格认定工作的公信力,我中心多措并举推进宣传舆论工作。一是注重政策宣传和解读。以《陕西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办法》颁布施行5周年为契机,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争议调解处理20问》等政策制作成册利用国家宪法日、县上重大活动,节假日等,深入社区、文化广场向群众宣传发放,及时回答群众疑惑,切实将惠民政策送到市民手中,增强群众价格维权意识,督促商家诚信经营。二是主动出击,在各类新媒体网络上加大宣传力度。先后在中国改革报、三秦都市报、中省市县发改委网站、勉县新闻、勉县发布、今日头条等各类地方媒体共刊登发表报道二十余篇,积极营造良好的外部舆论环境,展示了勉县价格认定工作的亮点。二.取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2022年价格认定工作,共办理各类价格认定案件40件,标的金额23.4696万元。其中:涉刑事案件认定38件,涉案金额21.6099万元;涉嫌违纪案件认定2件,涉案金额1.8597万元,价格认定结论无一起被提起复议,为司法机关打击犯罪提供了及时准确的价格依据。通过对价格争议调解工作积极探索,我县价格争议调解工作成效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2022年2月,我县《调“课辅”价格之争促“双减”政策落地》案例,作为被国家发改委唯一推荐至最高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典型案例,并在新闻发布会上受到表彰。该案例先后在中国改革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门户网站、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陕西省发改委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公众号、三秦都市报官网、勉县发布刊登报道。2022年4月,在全省的价格认定工作视频会上,勉县的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作为“勉县经验”向全省推广。2022年5月,在全国各地各部门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工作中,征集化解纠纷案例,我县“双减”案例拍摄成片,作为典型案例在国家发改委官网发布,为我省价格争议调解工作的创新驱动贡献了勉县力量。2022年7月,全省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处理工作督查,在此项全省督查情况通报中,勉县发改局名列前矛并再次受到通报表彰。三、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存在问题:一是业务拓展和案件办理的质效还需要不断提升,在网上办案、提升效率的措施还要进一步完善,对外宣传、赢得支持等工作还需要继续努力。二是同县人民法院、司法局等单位在共建诉调对接机制、构建调解多元化解纷工作格局方面还不全面,协调联动不够深入。三是因案多人少的矛盾,使得我们融入诉调对接机制落实的不够广泛,多元解纷机制建设还没有达到全方位、多领域、多层次的体制机制。改进措施:一是价格认定工作专业性强、涉及范围广、时限要求高,我中心将不断加强学习《价格认定规定》、《价格认定行为规范》相关文件,并通过具体案例让价格认定工作人员全面掌握案件办理程序、思路、方法、依据以及参数确定中的要点、难点和注意事项,全面提高价格认定工作业务水平,解决在工作遇到的实际困难。二是价格争议调解工作将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引领,多管齐下,一方面持续加强与司法调解衔接,由点到面,不断调整、完善工作机制,促使一些价格争议避免进入诉讼程序,节省司法诉讼成本,提高争议调解工作公信力。三是与人民调解对接,借助镇(办)社区已有的人民调解组织,把价格争议调解机构的专业性和人民调解点多面广的优势有机结合起来,拓宽价格争议调解渠道。四、2023年工作打算2023年,勉县价格认定中心将继续按照中省市价格认定中心既定的发展思路,聚焦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着重从以下方面继续抓好各项工作:(一)依法行政,做好“三涉”案件的价格认定工作。组织中心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价格认定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时刻树立风险防控意识,依法依规配合司法、纪检等行政部门踏实做好涉案案件价格认定工作,为保障司法程序的顺利进行和我县反腐工作向科学化、法制化、纵深化发展做好服务。(二)服务社会,做好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引领,多管齐下,一方面持续加强与司法调解衔接,由点到面,不断调整、完善工作机制,促使一些价格争议避免进入诉讼程序,节省司法诉讼成本,提高争议调解工作公信力。另一方面与人民调解对接,借助镇(办)社区已有的人民调解组织,把价格争议调解机构的专业性和人民调解点多面广的优势有机结合起来,拓宽价格争议调解渠道。积极打造符合县情,引导时代潮流的“枫桥经验”,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做出新的贡献。(三)狠抓落实,推进综合业务平台全面运行。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建设和推广应用是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工作,信息化建设和大数据手段在价格认定工作中具有重要支撑作用。今后我中心将进一步深入推进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的应用推广,在完成增量案件电子化基础上,进一步做好市场价格数据加载工作,力争建成资源丰富、安全高效、信息共享的综合业务平台基础数据库,助力新时代价格认定工作高质量发展。(四)主动作为,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进一步增强宣传意识,开展价格认定工作参与解决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宣传工作,讲好“价格认定故事”。加大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宣传力度,为深入开展相关调解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2022年2月,我县《调“课辅”价格之争促“双减”政策落地》案例,被国家发改委唯一推荐至最高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典型案例受到表彰。2022年5月,我县“双减”案例拍摄成片,作为典型案例在国家发改委官网发布。2022年8月,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文通报表彰了勉县发改局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处理工作。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