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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污染防治综合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5-26 10:12
单位名称 蓝田县污染防治综合管理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全县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服务与保障。全县治污减霾、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综合协调、推进落实、宣传教育及相关信息报送等工作。
住所 蓝田县县门街6号
法定代表人 雷龙
开办资金 2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蓝田县政府办公室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1.11万元 75.34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涉及变更单位法人登记的事项,已完成变更,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在县政府办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现将相关工作总结如下:一、业务开展情况(一)主要任务完成情况1.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工作。2022年,我们按照县委县政府九个方面重点工作安排,我局承担第八项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工作,印发了《2022年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工作细化实施方案》、《蓝田县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工作督查督导方案》,明确了秦岭生态环境修复治理、河湖水系综合治理、大气污染防治、资源循环利用、绿色低碳发展、环境监管能力提升六个方面共32项工作任务,由我办负责牵头抓总,按月调度督导,及时向市县两级汇报工作开展情况,目前各项工作有序完成。2.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一是开展了夏季VOCs治理专项行动和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集中攻坚行动,印发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强化工作责任,严格督查考核,每半月对相关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度管控,各项目标任务有序推进;二是加强大气污染问题督查督办力度。对扬尘污染、露天焚烧等易被省市巡查督办问题,派驻检查组开展日常督查巡查,发现问题立即移交相关部门、镇街处置,并要求各责任单位举一反三,加强监管。全年对发现的各类大气污染问题下发各类督办单213份,提醒单12份(市移送单39份,提醒单6份),整改问题196个(市暗访督查移交问题139个,县检查巡查发现问题57个);三是提升重污染天气精准管控能力。全年共启动重污染预警7次:橙色预警5次、橙色预警降级至黄色预警1次、黄色预警升级至橙色预警1次,联合各成员单位做好各项应急减排措施,累计出156个执法检查组,执法检查组共728人次,出动车辆168辆,预警期间,监督检查企业(含汽修企业)247家,施工工地152家,机动车629辆。同时,再次对应急减排清单中部分项目进行复核,目前已完成汇总上报。完成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项目、光大环保能源(蓝田)有限公司、光大环保餐厨处理(蓝田)有限公司、蓝田县教师进修学校迁建项目保障类工程资料申报工作。3.环境监管能力提升。一是推进工地扬尘精细化管控。安装建设工地扬尘在线监控设备57家(其中16家已竣工),均已全部联网。截止目前,已验收通过43家。全年累计扬尘报警36次,个别约谈、集中约谈共19次,罚款36万元;二是依托烟火监控系统及时督促各镇街监管露天焚烧工作,全年累计处置市级研判下发火情1604起,处置率90.21%;三是利用出租车走航系统有效遏制道路扬尘污染,市走航“报警派单系统”全年派发报警数9915,我县接警数9723,接警率98.06%,派发任务数25958,完成数12948,作业完成率49.88%。四是系统推进门禁系统监管应用,督促13家企业尽快安装并签订合同。目前完成合同备案12家(其中2家已完成软硬件安装)。(二)中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按照省市相关工作要求,印发了《蓝田县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蓝字〔2022〕54号),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群众信访问题28件,截止目前已办结27件,未办结1件;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中4件,截止目前,已全部办结。省委2021年环保督察交办群众信访问题22件,截止目前已全部办结;省委2021年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中,共涉及我县24个,其中共性问题20个,个性问题4个。截止目前,已全部办结。(三)网格化工作开展情况对部分镇街网格员人员进行调整,每周、每月对工作开展情况考核并通报,2022年共督导全县网格员上报、处置整改闭环生态环境问题案件10360起。其中,露天焚烧类案件1122起,扬尘类案件9147起,危险废弃物类25起,其它类案件66起。接到生态环境指挥调度系统下发任务602个,空气站557个,水站34个,卫星遥感7个,烟火监控1个,公众举报1个,市一级网格督查2个;市环保智慧综合指挥中心下发热点网格问题35个,均已核查处置完毕。二、取得社会效益2022年(数据参考省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联网管理平台),全县优良天数272天,超出全市平均81天(已完成市考指标);PM2.5平均浓度40μg/m³(已完成市考指标);PM10平均浓度为79μg/m³;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67。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和优良天数稳居全市第一,提前超额完成市上下达优良天数目标任务。三、存在问题一是我县空气环境质量较去年同期相比,各项指标较差,PM10浓度及臭氧污染居高不下;二是市生态委办移交我县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同类问题被多次发现;三是环保烟火监控反馈火情数较多(被市生态委发送提醒函),且存在部分任务无人签收、处置超时等现象;四是部分重点项目建设项目扬尘措施落实不到位,比如东场村工地,对县政府空气监测子站影响较大,夜间经常扬尘数据较大。四、整改措施1、加强宣传教育,定时开展宣传广播教育,通过广播、电视、宣传标语等对全社会进行宣传教育,增强环保意识。2、加强基层巡查力度,对农村各类污染情况进行排查,严格落实监管责任。3、实行考核制度,对生态委各成员单位进行量化考核,对不合格单位进行通报。五、下一步工作计划严格按照省市县工作安排,紧盯任务指标,逐项对标,定责任人、排时间表,持续开展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稳步推进。一是要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实施好山水林填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快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恢复治理,坚决当好秦岭生态卫士。二是要坚持铁腕治污降霾,下大力气抓好重点工地、道路扬尘和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严查高污染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三是要从源头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全方位贯彻落实“四水四定”原则,抓好农业、工业和生活节水,加快污泥、污水处置等环保项目建设,严厉打击河道倾倒现象,确保水清、岸绿、河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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