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年度报告>佛坪县> 佛坪县医疗保险业务经办中心

佛坪县医疗保险业务经办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5-25 22:55
单位名称 佛坪县医疗保险业务经办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组织协调;制定执行相关配套政策;协助筹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长护险、大病保险人员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住所 佛坪县工字街2号
法定代表人 邓志涛
开办资金 105.35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拨款
举办单位 佛坪县医疗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05.35万元 93.89万元
网上名称 佛坪县医疗保险业务经办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1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的事项。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2022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一)巩固拓展医保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工作实现有效衔接。一是聚焦建档立卡脱贫人员,做实基本医疗保障工作。截止11月底,建档立卡脱贫户人口7586人,“三类人群”459人全部参保。2022年对符合资助条件的953人进行了参保资助,资助金额22.07万元。二是持续落实医保脱贫攻坚政策,发挥三重保障(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梯次减负功能。截止12月底,共有216人次享受了医保倾斜政策,共计补助金额175.79万元。三是迎接省市县各级乡村振兴工作专项检查二十余次,除省市共性问题以外,医保工作检查中无我县个性问题。严格落实整改报告制度,按时向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各类整改情况,医保工作受到省检查组领导的肯定。(二)大病保险报销待遇落实到位。截止2022年12月底,已有398人次享受了2022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报销118.34万元,其中:脱贫人口152人次,报销35.43万元;监测人群报销217人次,24.98万元。(三)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逐步扩大。为方便异地居住人员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我县根据相关政策因地制宜,适时调整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程序,及时完善和出台了相关政策。一是按照中、省关于异地就医备案工作要求,简化了外伤调查制度,无第三方责任的患者可以在医院一站式报销,极大方便了参保患者。二是精简了一些要外出务工或者工作的人员在备案时需要提供的居住地、工作地或工作证明。三是在省市规定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简化了新生儿登记所需资料。四是优化信息系统接口,利用“微信小程序”、“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实现就医备案不见面、参保患者零跑腿。(四)切实落实“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各“两病”定点医疗机构严格执行《佛坪县新农合经办中心关于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容,明确专人为参保人员办理待遇认定、建档、待遇享受等手续,实现“当月申报、次月享受”。实行“两病”门诊用药长期处方制度,保障患者用药需求,优先选取国家组织集中采购药品使用。疫情期间对病情相对稳定,符合要求的“两病”患者可实行3个月带药。截止2022年12月底,已有574人次享受了城乡居民“两病”报销,报销2.15万元。重视监管、不断强化协议管理。按照协议管理要求,对我县签订《医疗服务协议》的16家医药机构进行日常监管及督查。按月对各医药机构费用进行网上审核、结算和扣除不合理费用,开展外伤调查,有效地杜绝了医院违规行为及不合理费用的支出,保证了基金的合理使用。今年7月,全覆盖检查了我县16家定点医药机构,各定点医药机构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医保管理政策规定,信息系统与医保信息系统有效对接,医保结算业务正常,无欺诈骗保行为。(六)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国家试点。截止12月底,县内审批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机构1家(养老机构、上门服务),长护险申请受理25人(含市级1人),经初步审核及前置调查,符合上门评估条件19人,其中:评定为重度失能18人,中度1人,享受待遇18人。共支付待遇费用12.9万元,评估费0.08万元。(七)医保经办服务能力得到提升。一是利用开展医保系统行风建设活动为契机,组织学习“汉中市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试行)”,根据“服务事项清单”做到各项经办业务“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二是规范了经办大厅窗口设置,针对参保登记、异地就医备案、门诊慢特病认定、医疗费手工(零星)报销等事项实行“网上办”“电话办”“医疗机构(镇、街道)医保经办人代办”等便民措施,受到了参保群众一致认可。三是规范化公示了办公地址和窗口经办咨询电话,增设了口罩、便民药箱、饮水机、宣传资料展示架等服务设施,为群众办事提供了便利。(八)医疗救助顺利开展。积极与税务局、民政局、乡村振兴局沟通联系,对953名特殊人群2022年度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实施了参保资助,资助资金22.07万元。对重点救助对象、低收入救助对象和特定救助对象不设救助门槛,经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等报销后,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医疗费用予以救助,全年救助4238人次(含门诊),救助金额192.54万元。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或者经济效益。今年以来,在主管部门带领下,不断巩固拓展医保成果,夯实信息管理基础,加强监管服务,以提质、便民为原则,不断补短强弱,努力实现了“政策惠民,制度完善,管理科学,经办规范,服务便捷,群众满意”六个目标。一是医保监测预警精细化。截至12月,已监测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住院报销3535人次,向县乡村振兴局报送预警信息87条。二是异地医疗便捷化。本年共办理异地就医备案418人次,其中城乡居民264人次,职工154人次。三是医保基金规范化。经过医药机构自愿申报,医保中心评估,2022年签订定点医药机构16家,明确了双方职责权利,规范了城乡居民医保服务管理、就医管理、结算管理和违约处罚,结合医保智能审核监管系统,提取疑似数据353条,最终核定违规问题194条,违规金额25891.30元,所有违规问题已整改到位,切实保障了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1、存在的问题:虽然加大了医保政策宣传,但多种因素导致医保政策的知晓率仍然不高,医务人员和参合群众对医保报销政策掌握程度有限。2、改进措施:一是将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保办理相关报销、转院、特殊门诊等政策流程重新梳理,在医院、社区制作宣传专栏;二是印制政策宣传手册,通过社区、街头宣传、宣讲和窗口发放等形式开展政策宣传;三是领导班子组织业务科(室)赴定点医疗机构和参保人员中解惑答疑。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一)积极同乡村振兴部门沟通衔接、实时掌握脱贫人口动态变化,继续做好参保人数据筛查对比,确保脱贫人口100%参保,同时做好脱贫人口医疗费用监测,严格落实脱贫人口各项倾斜政策,确保脱贫人口不因病致贫、返贫。(二)以医保政策宣传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目标为导向,结合实际创新医保扶贫政策宣传方式,进一步提高政策知晓率。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获得县三八红旗集体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