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勉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勉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贯彻实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相关政策;制定居民家庭经济核对工作规划、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和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项目的居民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进行核对,出具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报告。 | |
住所 | 勉县和平路中段 | |
法定代表人 | 陈松利 | |
开办资金 | 5.6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勉县民政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5.67万元 | 5.67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12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2年,该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未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未发生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2022年度开展的具体业务活动(一)结合“进知解”活动,规范社会救助,维护群众利益。我中心将深入开展“进知解”活动与社会救助领域专项治理活动有机结合,坚持问题导向,集中治理“关系保”、“人情保”、“漏保”、“错保”,严肃查处农村低保工作中的腐败问题,认真整改农村低保经办工作中的不担当、不作为、脸难看、事难办问题,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切身利益,进一步扎实了“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作风。具体做法是1.强化队伍建设。加强对中省市城乡低保政策的学习,不断地提升干部的政治素养和为民服务能力。开展业务培训4次,实现近亲属备案57份,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现象发生,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2.进一步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加强对镇(办)民政干部城乡低保、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等业务培训和政策指导,严格按照《陕西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汉中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办法》等规定,指导镇(办)及时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特别是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困难人口按程序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并落实分类施保政策和渐退帮扶政策,确保困难对象“应保尽保”、“按标施保”。(二)强化责任担当,工作压实到位。一是强化动态动管理。城乡低保、低保边缘家庭、残疾人补贴实行动态管理,低保和残疾人补贴金按月发放,实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动态管理。二是完成居民家庭经状况核对平台升级。实现“社会救助动态监控系统”对“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一键提交功能,提高了核对信息的精准度。县级核对层面在原有基础上实现了与工伤、医保、养老方面数据对接,为精准救助建立了数据支撑。三是加强政策指导和监督检查。低保审核确认权下放后,通过线上和线下培训的方式对各镇(办)低保工作进行培训,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不断规范低保工作。同时对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及时入户核实回复,切实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二、取得的主要社会和经济效益2022年我中心对标目标任务,严格落实中省市城乡低保、残疾人“两项”补贴、低保边缘家庭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政策,指导和督促各镇(办)认真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工作,每月对新增社会救助对象和在册低保和特困供养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一次,实现“应救尽救、凡救必核、精准救助”。2022年全年累计为城乡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发放救助金8401.4643万元。为8302户15402名城乡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8367.8343万元。城乡低保全年累计新增492户972人(农村低保新增484户955人,城市低保新增8户17人);累计清退1125户1724人(农村低保清退1041户1560人,城市低保清退84户164人)。对低保边缘家庭中的1411户1435人重病患者和重度残疾人参照单人保纳入保障范围,落实渐退帮扶政策32户72人。累计为8852名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649.266万元,为3864名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441.892万元。认定低保边缘家庭1399户5048人,为低保边缘家庭发放临时性价格补贴33.63万元,为87名监护人发放严重肇事精神病人监护补贴21.14万元。为17名60年代外省回陕精简人员发放补贴10.1784万元。对116715户,200089人次社会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对,核对出疑似信息14425条,163户466人取消低保资格。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存在问题1、学习不够深入,对学习抓得不紧,满足于一般化,自己认为平时学的可以,满足于有一定的基础,因而放松和忽视学习,致使学习被动应付,缺乏学习的自觉性与主动性,在工作中忽视了知识能力的培养和再提高,对知识掌握不系统、不全面,到用时才临时抱佛脚,对学习没有做到长期坚持,特别是联系实际不够,解决实际问题少。2、随着低保审核确认事项权限下放,镇(办)民政工作人员业务量有所增加,但从事民政工作人员却很少,往往一人多岗,不能及时入户调查、按程序及时办结,造成上报县上资料不及时,导致低保金发放延迟。3、居民家庭经济核对部门信息对接存在困境,虽然县上建立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也与人社、财政、公安、住房公积金、残联等部门实现了数据共享,但还有些部门(单位)缺乏信息数据共享意识,以数据安全保密为由找托辞,不愿提供数据信息,以至不能及时掌握救助对象的存款、房产等财产信息,导致可能出现救助不精准的现象发生。(二)改进措施1.加强学习。加强干部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同时加强对中省市社会救助政策的学习,不断地提升干部的政治素养和为民服务能力。2.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转变工作观念。一是激励干部始终保持积极向上、昂扬奋进的精神状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在工作中自觉地服从、服务于大局,自觉地把自己的工作同全局联系起来,勇于突破思想束缚,敢于打破常规,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做好本职工作。二是要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保证优质高效完成工作。3.积极拓宽共享数据。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衔接,争取他们的理解与支持,尽可能与多部门实现数据信息共享,完善核对平台,发挥好平台监测预警作用,不断提升核对信息化水平,促进核对业务高质量发展。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加强对镇(办)民政干部城乡低保、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等业务培训和政策指导,严格按照《陕西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汉中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办法》等规定,指导镇(办)及时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特别是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困难人口按程序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并落实分类施保政策和渐退帮扶政策,确保困难对象“应保尽保”、“按标施保”。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