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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巴县气象局

发布时间: 2023-05-24 09:04
单位名称 镇巴县气象局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为国家建设和社会生活提供气象管理保障。业务范围:气象法规建设;气象防灾减灾;气象业务管理;气象科技攻关成果推广;气象宣传教育。
住所 镇巴县泾洋街道办王家院子
法定代表人 段德军
开办资金 164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汉中市气象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158.04万元 1329.12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6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的事项。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以来,我局以推动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紧紧围绕省、市气象局长会议精神和镇巴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以提升气象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防灾减灾工作为抓手,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2022工作情况2022年重点工作建设得到有效推进。一是台站建设项目得到切实推进。争取中央投资台站建设项目390万元,目前已基本竣工。二是完成了区域气象监测站网升级工程建设任务。新建12套六要素站和2套生态气象站,升级4套六要素站传输模块,改建3套两要素站。实现全县各镇多要素站全覆盖。三是完成了气象灾害风险普查任务。已完成8类气象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区划图件24份、风险评估图件76份及镇巴县2010-2021年区域站小时数据集。部分成果在气象灾害预警信号调整等业务中得到应用。四是完成了暴雨预警信号调整试点工作。新修订的暴雨预警信号在防汛救灾工作中的针对性、时效性得到进一步提升,高中低嵌套式预警信号科学指挥不同地区启动不同级别的应急响应,有效降低了防汛救灾的行政成本。五是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得到加强。更新了人工增雨皮卡车和火箭发射系统。全年作业5次,有效缓解了旱情和森林火险等级。六是依法行政更加规范。对2017年以来的防雷安全体制改革的政策进行了梳理,县政府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雷安全工作的通知》,厘清了防雷安全工作职责、夯实各部门的监管职责。开展了4次双随机执法检查,检查单位12家。七是科技创新及科普工作得到加强。对镇巴县气象服务系统进行了升级。开发了镇巴智慧气象APP,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报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认证。气象科技创新工作纳入镇巴县创新驱动补助项目。及时开展了“3.23”世界气象日、“5.12”防灾减灾日科普活动和气象信息员、协理员科普培训活动及科技下乡活动。八是全面完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任务。及时调整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选派3人负责驻村帮扶工作。及时开展“进知解”活动,积极协助帮扶村引进项目、发展产业、人居环境治理、防汛救灾等工作,驻村帮扶工作满意度得到进一步提高,在省级“百日提升”“百日督帮”检查中获得好评。二、主要经济社会效益有效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显著。积极推进业务质量提升年活动,气象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24小时晴雨预报准确率92%;重大天气过程准确率93%、平均提前量2.5天;灾害性天气预警准确率95%以上,暴雨橙色以下预警信号平均提前量120分钟,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平均提前量34分钟。国家基本站传输及时率99.96%,区域气象监测站传输及时率99.9%。全面完成了3次冰冻雨雪、5次局地暴雨和5次区域性暴雨特大暴雨、53天罕见高温干旱、3次雷雨大风等灾害性天气气象服务,以及油菜花节、春节等重大社会活动和节假日气象服务工作,发布重要天气消息12期、专题天气预报69期、灾害性天气预警172期、气象短信条19.8万条,为防灾减灾和重大经济社会活动提供了气象服务保障。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一)存在的问题1.编制内人员缺口问题突出,直接影响着镇巴气象事业发展,甚至日常工作的开展。2.气象在支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上还不全面。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得到提升,但在经济发展中的融入度不够、服务能力不强。(二)整改措施1.积极向上级争取气象专业人才,补齐人员紧缺的短板。2.提高气象预报预警服务水平,不断拓展气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领域。四、下一步打算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和局县合作协议的落实。2.加强防雷安全管理,特别是学校等社会敏感度高及易燃易爆场所等高危行业的防雷安全管理。3.加快推进负氧离子等生态气象监测站建设,提高气象在生态经济示范县建设中的作用。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2022年2月获得全市2021年度综合考评优秀单位,2022年5月获得全县2021年抗洪救灾先进党组织,2022年7月获得2021年支持地方建设先进单位,2022年7月获得2021年全县党风廉政先进集体。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