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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县林木种苗工作站

发布时间: 2023-05-23 19:33
单位名称 洋县林木种苗工作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林业种苗综合服务工作。
住所 陕西省洋县戚氏镇竹园村
法定代表人 翟迎涛
开办资金 2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财政拨款
举办单位 洋县林业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95.34万元 92.83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6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的事项。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在洋县林业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2022年工作开展情况(1)认真学习种苗业务知识及法律法规。组织职工集中学习《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林木种子包装和标签管理办法》《林木种子质量分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并由技术骨干进行了帮带,极大增强了全站人员的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2)积极做好林木种苗质量监管。目前,全县共办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27户,企业育苗面积2582亩,为牢固树立种苗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保障我县造林用种用苗质量,年初就向各育苗企业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县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并组织人员用1个月时间对境内的育苗企业及重点林业工程项目用种用苗质量进行了全面检查,维护了种苗市场经营秩序,提高了育苗户合法生产用种用苗责任意识、质量意识。(3)积极开展种苗质量抽检工作。按照市局《关于开展2022年全市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单位及时向相关造林单位和育苗企业下发了开展全县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查的工作通知,从3月上旬开始对我县苗圃地,义务植树造林地的林木种苗质量及苗木生产经营档案资料进行了抽查,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重点对县内秦秀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实施的义务植树造林地和秦森产业发展公司,汉中昭禾景花卉园林有限公司的苗圃地进行了质量检查,通过抽查检查,这几家育苗企业均能严格执行种苗质量标准和管理办法,所使用的苗木均达到了质量要求,各项资料档案基本健全。(4)积极开展了林草植物新品种权调查摸底和专项行动工作。从6月初到8月底,进行了为期三个月的调查摸底工作,通过对全县范围内的育苗企业,种苗繁育基地种苗花卉交易市场及经营门店逐个摸排,查询经营主体品种来源,对照国家林草部门授予的植物新品种名录资料,全县均未发现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的行为。(5)扎实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和“双打”宣传月活动。按省市工作要求,2022年4月和11月单位组织职工到开明广场苗木企业,种苗经营户,重点交易市场等20多个经营场所,重点区域宣传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和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苗等方面的法律法规,通过悬挂横幅,现场讲解,发放资料等多种形式进行了宣讲答疑,增强了广大群众,育苗企业知法,懂法,守法的法律意识,提高了公众对林业植物新品种权益保护意识,广泛动员林农参与双打活动,有力推动林木种苗高质量健康发展。(6)积极配合市林业局开展了苗木质量检查工作。11月8日、我站积极配合市林业局、市种苗站对我县春季义务植树造林地的苗木质量进行了抽查及秦秀园林绿化有限公司、秦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两家育苗企业的苗圃地生产经营情况和档案资料进行了检查,通过现场抽查和走访企业,我站种苗质量管理工作受到了市林业局和市种苗局高度认可。(7)积极开展涉林双打执法活动。按照省市文件精神,积极开展涉林双打执法活动,为确保全县双打工作取得实效,我局“双打”执法领导小组专题研究具体工作,向育苗企业、经营门店下发《关于开展2022年打击侵权假冒伪劣林草种苗工作的通知》,明确工作重点、打击范围,严格打击无证无签生产种苗和侵权假冒伪劣种苗等违法行为,种苗站积极作为以涉林重点环节为靶向,对全县范围内的苗企、林草重点工程、经营交易市场开展精准执法检查,共检查苗圃地28处,经营场所5处,每月严格按照零报告制度,及时向市站上报双打动态信息和执法数据,在强有力的联动执法下,全县没有发生一例侵权假冒行为。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结合全年业务工作的开展林木种苗相关管理制度及育苗适用技术特点向广大群众进行宣传推广,极大提高了宣传效果,营造出种苗执法打击侵权和制售假冒伪劣林草种苗的浓厚氛围,增强了广大群众和育苗企业对林业植物新品种权及制售假冒伪劣种苗的保护意识和法律法规意识,提高了生产经营单位林木种苗质量管理水平,确保了我县所供给苗木的质量,有力推动林木种苗事业高质量健康发展。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1.存在问题(1)部分育苗企业经营管理相对粗放,科技含量和苗木质量不高,生产经营档案不够健全,在填写林木种苗标签和林木种苗质量合格证时不够规范。(2)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宣传还需加强,部分干部群众思想不够重视,依法用种、用苗的意识比较淡薄。(3)种苗执法队伍培训力度和监督检查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4)县内林业项目的供苗均需进行招标,严重制约了育苗企业苗木销售,加之育苗户盲目跟风,致使苗木滞销,如我县近几年的银杏、桂花、七叶树、樱花等苗木都存在大量过剩现象。2.整改措施(1)加强监督管理针对育苗企业制定业务培训方案及技术指导。(2)加大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宣传力度,增强广大群众和育苗企业对林业植物新品种权及制售假冒伪劣种苗的保护意识和法律法规意识。(3)加强种苗执法队伍法律法规培训,提升监督检查力度。(4)加强宣传力度,提供苗木销售供应信息。四、下一步计划1.做好育苗企业指导培训和监督管理工作,促其加强质量管理和档案建立等工作,确保种苗生产规范有序,档案资料规范完整。2.持续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苗,提高公众对林木种苗方面法律法规的认知和维护。3.加大种苗执法队伍培训,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确保种苗双打活动常态化开展。4.做好全县种苗资源调查,为育苗企业提供市场信息,避免盲目跟风,在植树造林和城镇绿化工作中优先使用县内苗木,有针对性的调剂调拨,有效解决育苗企业销售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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