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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5-23 10:35
单位名称 西安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使用财政资金提供评审服务。财政建设项目资金评审·政府性基金投融资建设项目评审
住所 经开区凤城八路168号西北国金中心A座16层
法定代表人 张景诺
开办资金 5891.3万元
经济来源 自收自支
举办单位 西安市财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277.49万元 1256.05万元
网上名称 西安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从业人数  34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度,评审中心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无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业务开展情况2022年,评审中心紧紧围绕全市“九方面重点工作”、我局“十项重点工作”和“一三三五”财政重点工作思路,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局各业务处室和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和支持下,中心坚持树立大局意识,树立全面服务政府性投资项目造价审核为工作导向,突出强化内部建设和提升服务效能两项重点,狠抓评审工作质量和评审队伍建设,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扎实开展评审工作,为加强财政预算支出管理提供专业技术服务。现将一年来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一)扎实做好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坚持客观公正评审原则,提高评审工作质量。一是牢固树立评审工作理念,增强服务意识。二是强化项目评审工作的协调管理。三是强化制度执行。四是不断强化项目评审工作责任意识,树立风险防控意识,在提高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效率的同时,确保评审工作质量。(三)持续提升行政效能,提高评审工作效率。按照“五抓五提升”的工作思路,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持续强化干部职工的担当意识。(四)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修订中心制度。按照局党组会议决定的要求,2022年为中心制度建设年,把推进中心制度体系建设作为常态化工作持续开展,中心从11月份开始积极梳理现有制度,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完善现有制度规范。2022年修订完善并印发了六项制度,目前正在起草的《西安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招标项目中标机构管理办法》和《西安市财政局财政投资重大险急项目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两项制度正在积极推进中。(五)进一步拓展评审范围,评审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完善。在评审工作的外部运行机制上厘清了财政投资评审与审计部门以及社会中介机构的关系,形成既各司其职,又相互认可的外部运行机制。(六)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加强风险防范和管理机制。2022年中心在内部控制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二是加强外协单位管理,与中心合作的外协机构签订《廉政保密承诺书》。三是规范项目单位送审流程。四是严格按照《西安市政府投资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超出概算一律不予接收评审。五是严格外协项目工作流程。六是完善《合作协议》条款。七是不断完善内部财务支出审批制度,加强对中心财务用款审批流程的监督管理。八是高度重视项目评审日志的动态记录工作,强化风险意识。(七)建设清廉型党支部,切实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在局党组的领导下,按照机关纪委和驻局纪检组的统一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严格执行《准则》《条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抓好作风建设,强化内控监督,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落细。制定中心2022年党建工作要点和党建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组织签订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支部成员、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清单,细化量化责任内容、具体措施、工作标准,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评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实行支部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主抓直管机制。积极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召开全体人员大会传达学习市纪办通报3次;集中观看《金融反腐正风纪》警示教育片;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十不准”和廉政准侧八条禁令,中心与全体干部职工签订《廉政承诺书》并制成展板接受群众监督;通过中心月度办公会和法定节日期间廉政教育等形式,常态化进行廉政警示教育提醒,要求干部职工遵章守纪、守住行为底线,时刻紧绷纪律规矩这根弦。(八)积极响应“财政兴学”活动的开展。持续加强“财政兴学”活动落实力度,中心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响应,不断加强财政知识学习,高度重视学习笔记的记录,在做好规定动作同时,进一步提升自身业务素质,用好财政政策促进评审工作整体推进。全年参加财政知识测一测13次,人员参与率100%。(九)强化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防控意识。二是中心未雨绸缪,适时做好疫情防控物资的储备,结合疫情形势适时发放口罩、酒精洗手液等防疫物品。三是针对下半年疫情的严峻形势,全面升级中心防控措施,并抓好落实。二、主要社会、经济效益2022年中心共完成评审项目541个,送审资金总额346.75亿元,审定资金总额306.92亿元,审减不合理资金39.83亿元,审减率为11.49%。其中:一般预(结)决算项目282个,送审总额196.93亿元,审定总额160.50亿元,审减不合理资金36.43亿元,审减率18.50%。地铁项目259个,送审总额149.82亿元,审定总额146.42亿元,审减额3.4亿元,审减率2.27%。较2021年完成项目个数增长150个,增长率38.36%;完成业务量增长59.75亿元,增长率20.82%。完成2022年度目标任务的173.38%。通过项目评审挤出了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中的“水分”,节约了财政资金,为财政各支出处室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撑,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存在主要问题(一)评审工作格局面临重大变化。对于常规建设项目,项目的预算执行主体一般为项目建设单位,项目建设单位既是建设项目资金的出资方,又是项目成果的所有权人,故项目建设单位通常作为评审工作的对象。而多元化的投资模式(如PPP、BOT、EPC)改变了项目投资主体,政府不再拥有项目建设、运营的实际控制权。中标人直接获得项目总承包资格(按核定的概算下浮一定比例),进行项目的建设运营,承担相应的收益和风险。同时政府要为社会资本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是最终责任人,需要对建造成本和运营费用进行核实,防止社会资本过度追求利益,虚构投资成本、提高收费价格,保证财政资金合理使用。所以,我们中心面临如何在多元化投资项目中发挥财政评审工作职能的新课题,需要不断研究和探讨。(二)工作任务量大,专业技术人员紧缺。随着近年来我市城市基础设施和政府性投资的逐年加大,评审工作的质量和时效性面也临新的挑战。但近些年由于中心人员只出不进,人员逐渐呈现老龄化趋势,人员年龄结构已极不合理,严重制约着评审工作的高效开展。虽然面临各方面的困难和挑战,业务量逐年增加,工程建设项目投资模式和建设程序的不断更新、变化,使项目评审的难度进一步加大。中心全体人员依然在工作中努力克服人员紧缺、工作繁重、时间任务要求紧的各种客观因素,积极主动,任劳任怨,在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和局党组的各项决议的基础上,始终把“客观公正、科学合理、高效廉洁、实事求是”的评审原则贯穿在日常工作当中,努力发挥好财政投资评审在财政预算支出管理方面的支撑作用。四、下一步工作打算2023年评审中心将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和局党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持续围绕保障全市“九方面重点工作”这条主线,切实贯彻落实市财政局局近期“十项重点工作”的安排部署,同时做好“三保”工作,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第一要务”,以服务于财政预算管理为“第一职责”,充分发挥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职能,着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干部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全面加强党对财政评审工作的领导,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持续深化“财”必须自觉服从于“政”的理念,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按照局党组要求,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大兴学习之风,扎实推进“财政兴学”活动。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站位,提升干部职工的政策水平,以“政治站位要高,宗旨意识要强,工作劲头要足,底线意识要牢”为目标,用过硬的政治意识引领业务工作。(二)主动担当作为,确保评审工作高效、高质量完成。以提高评审质量和效能为目标,切实履行评审职责,着力做好财政投资概、预(结)、决算项目的评审,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让财政资金真正用在“刀刃”上;同时,结合在评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建设单位提出针对性建议,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管理水平,提升评审工作的服务层次。(三)加强沟通交流,不断强化项目预算评审工作。针对目前评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进一步加强与省预算投资评审中心的沟通和交流,明确预算评审在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强化学习和借鉴省中心在预算评审工作的经验,进一步改进预算项目评审工作模式,加强事前评审,从源头上科学管理、严格控制工程项目造价使财政投资评审成为强化政府投资监管、有效节约财政资金的重要手段。(四)充分利用考核手段,加强中介机构的监管。切实发挥中介机构在财政评审工作中表现出明显的优势,有效解决评审中心专业力量不足的问题,严格按照《西安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合作中介机构管理办法》结合中心对外协机构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开展绩效跟踪督导,强化评价结果应用。采取定期考核、优胜劣汰、动态调整的原则对中介机构进行动态管理。进一步改进对中介机构选用模式,在原有轮转选用的基础上,针对重大评审项目采取库内机构竞价的模式,要求中介机构递交评审方案和竞争报价,按照优选方案和节约费用的原则综合考虑选定。适时增补选用服务效能更佳的中介机构,激发中介机构积极性、能动性,同时提升中介机构项目评审工作质量。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强化工作作风。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把廉政建设作为开展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重要抓手。常态化警示教育提醒,用制度和纪律规范约束评审人员言行,用客观、公正的评审理念指引评审工作,增强评审工作的严肃性、严谨性和公正性,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和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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