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延安市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建筑节能提供管理和服务。制定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与建筑节能规划并实施;征收管理专项基金和新墙材的推广、应用。 | |
住所 | 延安市干部培训学院3号楼2楼 | |
法定代表人 | 汪海红 | |
开办资金 | 49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延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58.26万元 | 159.16万元 | |
网上名称 | 延安市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公益 | 从业人数 17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工作开展情况一、工作计划(一)制定工作计划2022年度,我单位在局党组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根据延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延市住建政发﹝2022﹞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了《延安市墙改办2022年单位工作要点》。二、取得的主要成效(一)加强建筑节能与墙改工作1.有序开展建筑领域可再生能源推广应用情况为充分利用我市光照资源,提升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贯彻落实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通过行政审批部门组织多图联审和《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技术规范要求,积极推广太阳能光热和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应用技术。2.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一是配合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建管科组织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检查,对不按节能、绿色建筑等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的,责令限期整改。二是我办组织人员对全市13个县(市、区)建筑节能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全市通报。三是对市本级在建项目进行抽查,共抽查项目16个,下发行政执法整改通知书7份3.巩固“禁实”成果,强化新墙材管理巩固“禁实”成果,强化新墙材管理一是按照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七部门《关于在全省建设工程项目中严格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的通知》(陕建发〔2022〕134号)文件要求,我办组织人员对全市建设项目进行现场排查,对排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目前全部整改完成。二是规范使用管理,保障建筑质量。一方面,按照《陕西省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发展中心关于开展落实新型墙体材料使用告知制度的通知》(陕建节墙发〔2022〕9号)文件要求,在具体项目监督管理中,推行新型墙体材料使用告知制度,加强新墙材的推广应用。另一方面,利用诚信登记工作平台,鼓励新墙材、新产品的生产企业积极参与诚信登记工作,通过住建局网站进行宣传推广,促进我市新墙材绿色、低碳、健康发展。4.处理建筑节能方面的举报投诉对市政府督办函及12345智慧政务服务平台和市民微信投诉的项目中存在的建筑节能方面的问题,我们主动联合房地产市场监管科和质监站等科室进行入户调查、现场查阅资料,能现场整改的责令现场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责令限期整改,跟踪监督,直至投诉举报人满意为止,真正做到为民服务。5.认真开展建筑能效提升工作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的通知》(延政办函〔2021〕118号)文件要求,配合市发改委,结合我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推动能效提升,截止12月底全市建筑能效提升完成改造面积共计324.39万㎡,改造户数为3.6万户。(二)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工作一是政策先行是基础。2020年印发的《延安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延市住建政发〔2020〕79号),制定了我市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和任务目标,划定了重点推进区域,厘清了各部门职责分工,明确了各建设单位主体责任,进一步要求“大型公共建筑和政府机关办公建筑、国有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其他公共建筑按照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二是强化监管是重点。严格落实省住建厅《关于建立绿色建筑建设“四清一责任”工作机制的通知》(陕建发〔2022〕1050号)文件要求,我局印发了《关于落实绿色建筑建设“四清一责任”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延市住建政发〔2022〕43号),强化建设、设计、图审、施工、验收等单位责任,确保绿色建筑建设全过程严格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等级要求;按照“四清一责任”工作要求,我办落实监管责任到岗到人,加强对开工项目、在建项目、验收项目和竣工备案项目的监督查验,对不符合绿色建筑规定要求的,追究有关单位责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三是规范验收是保障。为落实建设责任,强化闭合管理,依据《陕西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绿色建筑工程验收标准》(DBJ61/T184-2021),我们制定了《延安市绿色建筑工程验收服务指南(试行)》(延市住建政发〔2022〕25号)。《指南》明确了绿色建筑验收步骤,细化了责任主体,强调了建设单位验收责任。同时组建了第一届绿色建筑专家库,指导绿色建筑项目竣工验收、标识评价等工作,确保绿色建筑工程质量,推动我市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截止12月底全市竣工项目16个,竣工面积19.9万㎡,其中绿色建筑项目9个,绿色建筑竣工面积12.39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62.26%,超额完成60%的目标任务。(三)积极推进装配式建筑工作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已由启动阶段转入全面推进阶段,取得了进一步的成效。年初,经市促进装配式建筑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市住建局)召集成员单位会议,对2022年度市级重点项目进行认真筛选,确定28个建设项目率先执行装配式建筑技术标准。截止12月底全市新开工建设的装配式建筑项目13个,装配式建筑面积约63.76万平方米,占全市新开工建筑面积的37.2%。存在的问题2022年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存在的不足与困难显而易见。一是管理机构正在快速萎缩。受各级机构改革的冲击,一些县(市、区)墙改管理机构已经或正在被合并、注销,有些县(市、区)墙改工作由于代管或仅安排1个人负责,远远完成不了逐年增加的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等工作任务。个别地方就连建筑节能与墙改工作都出现了倒退现象。二是建筑节能专项资金难落实。《陕西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要求县级以上政府要设立建筑节能专项资金,支持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示范工程,但市、县、区政府并未安排这一资金,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缺少资金支持,寸步难行。三是装配式建筑工作推进较难。虽然市政府出台了一些鼓励支持性方案政策,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如何规范装配式建筑手续审批,建立政策引导机制体制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四、下一步打算2023年我们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一)加强绿色建筑管理力度。2023年是全省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第一年,严格落实绿色建筑相关政策制度要求,认真抓好绿色建筑验收备案工作。(二)继续推进装配式建筑。加强与市直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全面执行《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延政办函﹝2018﹞7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通知》,适时召开现场会,利用联席会议制度平台,要求成员单位履职尽责,把好土地关、规划关、审批关,确保2023年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比达到26%以上。(三)谋划超低能耗建筑。按照省住建厅《关于下达全省超低能耗建筑目标任务的通知》(陕建科发〔2022〕11号)文件要求,我市承担1.5万超低能耗建筑目标发展任务。我们将积极对接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争取在市级重点项目中落实此项任务。(四)强化日常管理。全面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技术标准,积极推广绿色建材应用。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