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延安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贯彻落实农业农村工作各项方针政策,承担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土地承包和宅基地、土地“三权”分置制度改革服务工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经济审计、财会人员培训工作和减轻农民负担政策法规、农经统计调查分析等事务性工作;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发展工作。 | |
住所 | 延安市宝塔区枣园路新洲小镇B区1013室 | |
法定代表人 | 张健 | |
开办资金 | 5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延安市农业农村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0万元 | 12.18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9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2年度,我单位在市农业农村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重点完成工作的做法和成效业务工作1.多重发力,巩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显著。一是跨区域人员审核进展迅速,现剩余重复人员686人,重复率0.05%,较年初减少1.33万人,整体进度位列全省第一;完成非组织类成员虚拟身份证信息修改1331个;跨区重复人员全部完成市级审核,剩余人员已上报省厅协调审核。二是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和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信息核对按时完成,累计清查出资源性资产3128.5万亩,经营性资产41.87亿元,非经营性资产55.52亿元;2654个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信息核对全部完成。三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工作圆满成功,去年3月底,所有集体经济组织全部完成换届选举,更换集体经济组织证书300本。1797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理事长“一肩挑”比例达96.7%。2.多措并举,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成绩斐然。一是建立包抓机制,市委、市政府主要同志带头,开展40名市级领导包抓40个低收入村和集体经济薄弱村行动,2022年,领导所包抓的“薄弱村”已全部退出。二是2022年7月6日至7月7日,召开了全市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工作现场会,不断推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三是建立完善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激励机制,出台共落实激励资金1340.92万元,涉及91村、15人。四是中央扶持项目进展顺利。去年我市有6县100个村承担了此项目,占全省村数的14.5%。截止去年底,中央扶持资金5000万元已全部到达县级财政部门,到村资金3509.8万元,100个项目中96个已建设完成,4个建设项目因产业调整正在推进当中,预计今年6月底完成建设。预计全市农村集体经济收入10.09亿元,退出集体经济“薄弱村”349个,完成年初下达退出任务258%;新培育集体经济强村79个;新增百万元经济强村12个,完成下达任务的120%。3.多管齐下,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再上台阶。一是搭建平台,市、县目前都建立了延安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平台,有7县446个村实现了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信息化,146个村实现“银农直联”。二是开展农村“三资”管理问题排查,共发现4方面12类866个问题,744个已整改到位,122个正在整改当中,为集体收回各类欠费382.79万元。三是开展农村机动地管理和承包地流转合同问题排查,13县(市、区)共签订流转合同44585份,存在问题9827个,其中书写不规范合同6169个,未签合同892个,期限过长852个,租金缴纳不及时1056个,口头协议858个,目前都已完成整改。四是开展集体经济合同摸底调查工作,通过市、县统筹指导,乡、村统计摸底,全市现有农村集体经济合同15739份,涉及金额55151.86万元,清理不规范合同2798份,涉及金额3911.02万元。4.多头并进,稳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成效明显。一是认真宣传《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营造良好氛围。累计发放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宣传手册2000多份,接待咨询群众200余人次,其中电话咨询100余次。代市局向市人大农工委起草了新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贯彻落实情况报告。二是开展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回头看”。通过化解矛盾纠纷,对暂缓确权土地重新确权颁证30户601亩;通过证书信息纠错,重新发放证书74本;通过经营权证书发放到户排查,整改完善14个村990户;通过开展工商企业拖欠农民承包地流转费排查,兑付拖欠流转费749户185.81万元。三是夯实土地仲裁目标责任。制定了延安市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工作四个责任书,夯实工作责任。共签订责任书52份,落实工作经费20万元。四是加强体系建设。重新改选仲裁委员会3个,重新选聘仲裁员68名,所选聘仲裁员学历80%为大专以上;开展仲裁员培训14次921余人次,289个仲裁员都进行了培训;组织参加省农业农村厅土地仲裁培训1次,受训人数29人;完成调处142起,其中乡村调解130起,仲裁调处12起。5.稳字当头,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管理进展顺利。一是开展农村宅基地安全管理“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按照不漏一村一户的原则,对全市1797村216897户进行排查,排查率达到44.6%。规范审批程序8个,完善审批资料7个,下发整改通知书2份。二是富县国家宅基地改革和省级宅基地盘活利用试点取得实质性进展。出台制度性文件8个,建立了宅基地管理数据库和审批平台,总结出了“五字诀”和“三灵活”工作法。共盘活闲置宅基地458宗,发展经营性项目184宗;有偿退出宅基地(占用)586宗11.9万元;在全省率先开展农民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发放贷款5户35万元,拓宽了农民融资渠道。6.多点突破,提升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质量亮点纷呈。一是以经营主体名录、信息平台建设为抓手,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日常管理。截止2022年底,全市家庭农场名录系统录入28201家,安装使用“随手记”记账软件1958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服务平台录入比例94.65%,进度位于全省前列。二是以创建示范为引领,一方面深入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和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县创建;另一方面,持续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联创活动,今年申报国家级示范社7家,省级示范合作社21家;新认定省级示范家庭农场22家,市级示范社45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105家。三是以制定政策为突破,印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农带农机制,开展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融资对接“直通车”活动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建档评级活动。四是以指导培训为手段,提升经营主体管理水平,组建辅导员队伍2支35人;选派经营主体130余人参加“头雁”“耕耘者”等培训5次。二、存在问题一是工作人员严重不足,受机构改革的影响,农经站重新组建,编制14人,现实有人员9人,其中2人长年借调到局机关工作,加之农经管理工作量大面宽,新承担的业务较多,工作压力较大。二是工作经费紧张。农经管理工作大部分是行政业务性工作较多,缺乏有效的项目支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单位整体工作。三是办公室偏少。随着时间的推移,工作人员的充实,到位14名人员仅有3间办公室,亟需解决办公用房问题。四是大部分县(市、区)土地仲裁专项工作经费落实不到位,是我市“平安中国建设”一项短板。三、下一步工作打算2023年,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以省委开展“三个年”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农业农村中心工作目标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为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起好步、开好局做出积极贡献。一是力争全年退出“薄弱村”200个以上,新培育一批经济强村,积极担当,主动作为,扎实工作,全力发展集体经济,为乡村振兴做出贡献。二是扎实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以辅导员队伍建设为契机,加强业务指导培训,提高规范运行水平,增强联农带农能力。以农民专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家庭农场示范县创建为契机,持续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创建活动。三是深入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加快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步伐,年内村级财务入网建账使用率达到40%;按时完成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工作,做好脱贫攻坚期间形成集体资产的接收、监管工作,做到“五帐”相实,为今后的集体资产管理夯实基础。四是争取中省财政扶持壮大集体经济项目,同时对已实施的303个集体经济项目开展“回头望”活动。及时跟进发展情况,加强指导,督促检查,解决问题,充分发挥中央扶持资金的示范作用,辐射带动周边集体经济的发展。五是制定出台延安市贯彻落实陕西省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建立长效发展机制,出台相关政策,为集体经济发展松绑。六是开展集体经济合同清理工作,按照省厅统一安排,清理违现违法合同,完善不规范合同,变更口头合同为纸质合同,解除低价无偿合同,确保集体经济不受损害。七是指导富县修改规范已出台的制度性文件,扎实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国家级试点工作,有效盘活闲置农村宅基地。八是加强党的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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