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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医疗保障经办中心
渭南市医疗保障经办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5-22 10:23
单位名称
渭南市医疗保障经办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参加医疗、生育保险的城镇职工、城乡居民提供医疗保障经办服务。管理全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工作;办理市本级城镇职工、城乡居民的医保、生育待遇审核支付等业务;监督指导(县、市、区)经办中心工作;对市级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全面统筹管理;对全市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全面管理和维护。
住所
渭南市朝阳大街中段人力资源市场
法定代表人
杨岗
开办资金
63.33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渭南市医疗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66.72万元
-71.02万元
网上名称
无
从业人数 51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的要求规范运行。规范使用印章、证书。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无单位名称、宗旨和业务范围变更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在渭南市医保局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医保经办中心的精心指导下,渭南市医保经办中心积极应对各种风险挑战,从“打基础求规范”到“抓建设上台阶”,经办服务水平持续提升,参保群众满意度大幅提高,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具体业务开展情况扎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工作。开展了“织密基金监管网共筑医保防护线”集中宣传月活动,举办了2022年医保基金监管业务培训班。组建了由医保、卫健、司法、公安等专业人员组成的医保专家库,聘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记者、律师、行业专家等人员组成社会监督队伍。严密实施基金清欠清缴,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全面加快县镇村三级经办服务体系建设。快速推进医保“市县镇村”服务网络建设,建成全市乡镇级经办机构129个,村级经办机构2134个,快速解决困扰群众的堵点和难点,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行风、作风建设扎实推进。市级统筹不断做实,严格执行市级统筹“六个统一”“三个规范”,全面落实市局10类23项制度办法;经办服务全面优化,市县全面落实了“综合柜员制”,实现了“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综合服务模式,认真落实医保经办“好差评”制度,全面规范窗口服务行为,切实提升整体服务水平;在经办大厅设置咨询引导台,开通了医保综合岗和24小时科长轮流值班咨询电话,方便群众咨询;持续深化“我为民办实事”活动,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创新医保服务经办方式,积极推行网上办、掌上办、申话办、邮寄办,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多跑腿“。(四)疫情期间助力参保企业纾困解难。及时支付新冠疫苗费用专项资金,建立科室专向帮扶机制,全面了解企业在参保缴费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市本级组织30家中省驻渭、市直参保单位进行座谈交流,电话问卷480余家参保单位,实际走访15家企业,对走访了解的企业困难和需求拿出具体解决措施。切实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和参保人员住院垫付压力,全面助力参保企业在疫情期间健康发展。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今年以来,中心切实加强作风建设,积极转变工作作风,努力提升医保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梳理“医疗保障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清单”,逐一对照理清服务事项的材料明细和流程,对能够简化的程序及材料立查立减,对需要修改的政策,及时上报市局进行简化优化;并常态查隐患、堵漏洞、补短板。做到有诉必应、有举必查、快查严处。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三、存在的问题我市医疗保障经办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省局和市局要求,与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基金监管质量不高。对基金的监管还存在差距,内控制度执行还不够严格。二是经办服务不够优化。县镇村三级经办网络尚未完全建立,经办网络硬件设施购置仍存在困难。三是监督检查不完善。目前制度虽比较完善,但仍有个别县区工作缺乏重视度,工作趋于应付,工作态度及工作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监督检查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四、2023年工作计划下一步,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关于医疗保障工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健康至上的服务理念,秉持为民利民便民的总要求,实实在在地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难点问题。一是全面加强宣传力度。全面强化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宣传力度,同时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群众听不到“忙音”。二是积极回应医保民生。注重听取参保人群意见和建议,积极打通“特殊人员”参保约束障碍,广泛接受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认真解决和纠正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三是全面加大监管力度。强化联动形成各执法部门的监管合力。建立医保、卫健、市场监管、财政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定期检查联动机制,实施跨部门协同监管,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行动,形成监管合力,以监管的常态化来推动医药机构的合规化。同时借助社会监督力量。落实有奖举报、义务监督员等制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社会组织和公众积极参与,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重要作用。四是进一步完善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实现医保控费数据预警、违规嫌疑信息提醒等功能,提高医保审核监控能力和基金监管效率,防止基金“跑冒滴漏”,减轻工作人员工作量,维护基金安全运行。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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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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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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