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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县救助管理站

发布时间: 2023-05-21 15:00
单位名称 洋县救助管理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提供救助服务,弘扬救助精神。从事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审查、安置以及救助对象的康复治疗。
住所 陕西省洋县真符路7号
法定代表人 周通
开办资金 18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财政拨款
举办单位 洋县民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57.69万元 257.69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1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及《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办理变更登记事项1次:2022年4月26日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由原张志军变更为周通。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2022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2022年,县救助站在民政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严格贯彻执行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和民政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民政爱民,民政为民”的初心使命,本着“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按照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理念,对流浪在我县的乞讨人员实施人性化管理,为流浪在他乡的乞讨人员找到家人,得到了人民群众和受助对象的广泛赞誉,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一)认真做好“酷暑送清凉、寒冬送温暖”特殊季节性救助工作。我站深入研读省民政厅《“救在身边•真情相助”夏季专项救助行动实施方案》和市民政局下发的《汉中市“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依据文件要求认真部署特殊季节救助活动方式,严格贯彻落实救助方案。做好各项物资储备、设置临时救助点,值班人员24小时求助接待,密切关注气候变化,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并加大街头日间夜间巡查力度,重点对车站、烂尾楼、桥洞、城乡接合部、旅游景点等重要区域加大巡查力度。在巡查中发现流浪乞讨人员露宿街头,最大限度规劝、引导其接受救助;对智障人员、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提供保障性救助;对流浪精神病人、危重病人及时送医,给他们发放防暑降温、防寒保暖物资、药品、食品等,确保困难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二)积极组织“大爱寻亲、温暖回家”活动。对滞留我站的疑似精神病人、语言残疾、身患疾病的求助者,我站为其进行及时治疗和“互联网+寻亲”力度,进一步健全寻亲工作常态化机制,继续完善与公安部门的DNA采集比对、人像识别等机制,力求信息准确,做到应查尽查、应询尽询。对已查明身份信息的人员(杨丽兰等),主动协调流出地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及时安排送返;对流浪在外的我县居民,及时与乡镇民政干部进行联系,走访当地居民,为其找到亲人让其早日回归家庭。对所有滞留超过3个月且寻亲不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关尚女、邓玲侠),按照规定做好落户安置。持续深化与社会力量的合作,形成寻亲工作合力和救助寻亲品牌,扩大影响力、参与度,全面提升寻亲服务水平和效率。(三)加强源头治理,及时回访受助人员。加强源头治理,及时回访受助人员。充分利用“全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健全完善返乡受助人员台账和易走失人员信息库,实现动态管理、跟踪服务、点对点帮扶。及时开展“进知解”活动,工作人员定期联系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对我县返乡受助人员和易流浪走失人员进行回访活动,及时了解、掌握其生产生活困难,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多措并举、综合施策予以精准帮扶,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回得去、留得住、过得好”,从源头上防止其反复外出流浪。(四)切实加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管理工作。我站一直高度重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2022年,通过加大街面巡查、劝导工作力度,持续保持我县街面无长期流浪未成年人。积极开展流浪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妥善照顾暂时无法回归家庭的未成年人,帮助他们及时回归家庭。站内设置了未成年人救助区域,针对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为他们准备了相应的成长读物和心理辅导方面的书籍。年末举办了“洋县20个试点村儿童之家工作总结交流会”和“加瓦计划-助力洋县儿童体系建设未保中心人员线上示范培训会”,提升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管理工作能力。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2022年,我站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55人次,其中,男性104人,女性27人,未成年24人,其中老年人27人,残疾人7人,精神病人10人,危重病人2人,省内及跨省护送流浪乞讨人员返乡14人次。通过多种方式渠道宣传救助政策,开展6.16全国开放日活动,给群众普及救助知识,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通过“互联网+寻亲”,牛哥说事等新媒体广泛宣传动员,报道了一系列寻亲感人事迹,得到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和受助人员的称赞,也得到了相关媒体的报道,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更多地解决并安置了在我县的流浪乞讨人员,为我县县容县貌作出了相应贡献。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1.存在的问题:一是身份信息核实难。由于流浪乞讨人员常年流浪在外,面貌变化大,会出现人脸识别不清、识别不准确等情况。二是精神病人甄别送医难。日常救助中,一些受助人员身患精神疾病,然而入站时处于发病间歇期,其行为、言行、表现均与常人无异,无法辨别。并且有的精神病人同时又患有其他疾病,比如肝炎、性病、肿瘤、糖尿病等慢性病,精神病专科医院和普通综合性医院一般缺乏相应的综合治疗条件,不能同时治疗两种疾病,所以出现了送医难的情况。三是受助人员安置难。随着救助政策的逐年优化,受助人员逐年减少,但相应地增加了许多寻亲难,安置难的受助人员。他们大多年老体衰,身患多种疾病,急需养老服务,但是由于在外流浪时间长,户口多被注销,家庭变故大,生物学上查有子女,但出现子女不承认存在亲属关系,不愿相认等情况。造成了救助管理机构站内滞留人员增多,滞留人员无处安置的情况。2.改进措施:一是对于身份信息难核实的救助人员,工作人员要认真仔细询问求助者的姓名、家庭住址以及家庭成员信息,同时借助公安系统的人脸识别技术,准确识别求助人员的身份信息,便于开展救助工作;二是对于精神病人难甄别的情况,救助站工作人员要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首先对求助人员进行安全检视,危险物品一律不得带入站中,并对疑似精神病求助人员进行单独安置,时常巡视照看。与当地医院进行协作,形成长期合作关系,让患病的求助人员得到及时救治。三是加强社会保障,落实属地管理制度,解决受助人员安置难问题。对于家中有精神病人、痴呆傻以及残疾人的特殊家庭,在救助管理机构护送受助人员返乡后,由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发挥社会保障职能,并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加强与乡镇派出所、民政干部的沟通交流,与公安、城管、医院等形成合力,加快受助人员户籍恢复时间,确保受助人员得到妥善安置。四、下一步工作打算在2023年的工作中,我站将一如既往地严格按照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和民政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在民政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不断开拓创新,积极进取,戒骄戒躁,明确工作内容,牢记救助站的工作职责和使命,不断学习强化,全面提高救助工作服务水平,使救助管理的各项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1.进一步健全救助工作体制机制。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作用,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抓好救助管理工作。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救助体系。建立救助管理工作强制报告制度,及时报告重大情况。2.进一步完善救助站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救助对象的资料表格,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据可查,以便于救助工作有序、规范地进行。加大宣传,发挥舆论的引导作用。加强救助信息传播,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手机等形式广泛宣传流乞救助行动的意义,帮助人民群众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及时知悉救助措施、求助渠道、救助机构,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关心帮助流落街头的生活无着人员。3.进一步健全儿童保护工作机制。定期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提高各乡镇单位领导意识和责任意识,完善保护网络,充分发挥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同时广泛发挥社会及民间组织的作用,实行家庭、学校、社区、社会联动,完善政府指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保护机制。4.规范管理,尽职履责。救助管理机构要强化受助人员规范管理、分区管理、分类管理,公布求助电话,实行24小时服务接待制、全面排查整改消防安全漏洞,保全工作记录、档案等资料,适时增加防暑、御寒物品,配备安全降温、取暖设备,确保受助人员安全受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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