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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固县价格认证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5-20 23:46
单位名称 城固县价格认证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对刑事、民事、行政、经济案件中涉及的各类标的进行价格鉴定,接受单位或当事人的委托,对各类标的和服务价格进行认证,提供价格政策法规、市场行情、价格预测等咨询。
住所 城固县小东关36号
法定代表人 王定
开办资金 1.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城固县发展和改革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4.23万元 4.53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的事项。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在县发改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情况如下:一、2022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强化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充分发挥了价格认定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在价格认定工作中,始终把公平、公正、守规、守纪放在核心地位,严格按照《价格认定规定》、《价格认定行为规范》开展价格认定工作。二是认真做好涉纪检监察案件财物的价格认定,以良好的工作形象和过硬的技术水平协助好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确保纪检监察工作的顺利完成。三是认真扎实的开展了价格争议调解工作进广场、进社区等系列宣传活动,从政策宣传、制定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开始,全面推进争议调解工作开展。在世界文化遗产张骞纪念馆、桔园景区和南沙湖风景区设立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站,规范价格争议调解处理行为,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四是按照国家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的工作要求,认真开展价格认定业务综合平台网上办案和10年存量案件录入上传工作,熟练掌握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的操作运用。五是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档案管理,进一步加强价格认定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完善价格认定各项工作制度,规范价格认定文书格式,坚持一案一卷严格归档,建立重大价格认定事项报告制度和集体研究制定,做好价格认定信息统计报送工作,提高档案管理的质量。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一是持续做好《价格认定规定》的贯彻落实;二是重视对认定标的受理、审核、作业流程规范;三是树立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增强认定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四是始终遵循合法、公正、科学的价格认定原则,2022年共受理各类价格认定案件68件,标的金额150.13万元,其中刑事案件49件,认定金额98.5万元,行政认定事项19件,认定金额51.6万元,认定结论准确及时,价格认定结案率100%,无一例价格认定错案情况发生。公正、科学的价格认定结论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司法机关提供了重要的价格依据。为认真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省价格认证中心对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推广应用年活动的安排部署,城固县价格认证中心认真加强能力建设、提高人员素质,积极组织开展价格认定综合业务知识学习,中心所有价格认定人员参与网络在线答题活动和省市上级部门举办的业务培训,取得了良好的成绩。通过学习,价格认定人员基本熟悉了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的各项功能,初步掌握了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以及平台手机APP的各项操作方法,价格认定人员整体业务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处理复杂疑难案件的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升,价格认定结论更加精准、公正、优质和严谨,为拓宽业务范围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的问题1、价格认定工作内部审核及集体审议制度需进一步完善。涉案财物价格认定是一项责任重、风险大的工作,认定结论作为纪检监察、司法和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依据,直接涉及到定罪量刑的轻重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经济利益等。如果认定结果出现偏差,不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经济利益受到侵害,价格认定人员个人也面临承担一定的行政和司法风险。2、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需进一步加强。价格争议调解工作是适应我国经济发展新形势,转变价格部门职能,优化价格公共服务的重要举措。由于受社会经济发展等各种因素影响,目前该项工作在我县开展还不够充分,需进一步加强该项工作的推进实施。(二)改进措施1、建立和完善价格认定工作制度,特别是建立以审查价格认定依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和价格认定结论的内部审核、集体评议为重点的内部审核监督机制,以便提高价格认定人员防控风险意识,在做好价格认定工作的同时最大限度地规避风险。2、加强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组织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进社区、进商场等活动,提高价格争议调解政策的社会知晓率,努力使价格争议纠纷调解成为人民群众解决价格矛盾纠纷的首选渠道。四、2023年工作打算一、加强价格认定政策法规学习,着力提高价格认定人员的法治思维,培养认定人员高尚的道德操守,良好的职业素养,扎实的业务知识,严格执行价格认定程序规定,做到程序合法、认定公正、管理规范、手续完备。二、转变职能,积极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处理工作是价格主管部门在新时期积极化解价格矛盾的有益尝试,是拓展价格管理思路的新举措,是营造我县良好价格环境和价费秩序的有力保障,我们将充分发挥专业优势,认真履职尽责,结合工作特点和实际,建立健全价格争议调解工作体系,规范工作流程,切实发挥价格认定机构在化解价格争议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三、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档案管理,进一步加强价格认定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完善价格认定各项工作制度,规范价格认定文书格式,坚持一案一卷严格归档,建立重大价格认定事项报告制度,做好价格认定信息统计报送工作,提高档案管理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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