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洛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局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严格执法,维护用工单位和劳动者权益。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监督检查;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投诉、举报受理;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依法纠正和查处。 | |
住所 | 洛川县人民政府院内 | |
法定代表人 | 张晓鹏 | |
开办资金 | 21.02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洛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3万元 | 12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18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2年度,我单位在县人社部门及上级业务单位的领导和支持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主要业务活动情况(一)组织有力,实现立体治理。一是统筹工作安排,确保根治欠薪工作目标明确。按照中省市根治欠薪工作要求,县治欠办出台《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根据部门责任分解细化了各单位的目标任务,确保根治欠薪工作有的放矢。二是注重任务落实,力促根治欠薪工作有序推动。县治欠办全年共计下发欠薪问题督办函6份、召集专题会3次,及时对根治欠薪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研究解决,使根治欠薪工作有序推进。三是抓实部门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多次召集治欠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相关欠薪问题责任单位召开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题会议,形成政府统领,人社牵头,各部门单位齐抓共管的格局。(二)方法得当,拓宽治理渠道。一是坚持日常检查监管。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原则,以劳动用工年检为抓手,着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今年共计年审用人单位224户,涉及劳动者1162人。督促补签劳动合同120余份;补缴工伤保险13户,补缴人数98人(次)。二是大力开展法规政策宣传。今年累计发放宣传资料9607份,制作宣传横幅92幅、宣传标语101条,LED显示屏、滚动条宣传用工单位55家。组织开展欠薪摸排专项检查9次,涉及用人单位70余家,涉及劳动者632人次,查处劳动和社会保障违法行为37起,移送法院1起,移送公安2起。三是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依托电视台、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用工聚集地公示牌等多种渠道公示农民工欠薪案件举报投诉热线及线上全国欠薪核处系统投诉举报操作方法,广泛受理群众举报投诉。(三)抓手精准,严格风险管控。一是主攻工程建设据点。严格落实中省市县治欠保支相关规定,着重在全县工程建设领域推行根治欠薪“八项制度”,2022年全县工程项目前期手续完善的工程项目均已落实实名制登记、银行代发工资、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工程款过程结算、缴纳工资保证金、设立维权告示牌等制度。二是加大农民工工资案件查处力度。继续把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查处案件作为农民工维权的有力武器,2022年共接到现场、电话、支队转办、秦云就业平台、全国根治欠薪核处平台、网信转办、信访转办等各类渠道投诉线索351起,涉及农民工1328人,涉案金额2229.41万元。其中立案164起,635人988.34万元;协调55起,213人284.17万元;不予受理100起,365人809.34万元;撤案10起,57人60.16万元;移交公安2起,8人7.99万元,正在办理20起。欠薪案件实现了动态清零,办结率100%。三是加大行业监管力度。及时协调住建、交通、水利等工程项目主管单位,有效预防了因欠薪造成集体上访事件的风险,确保了农民工工资的发放。二、取得的主要效益(一)经济效益。1.2022年共接到现场、电话、支队转办、秦云就业平台、全国根治欠薪核处平台、网信转办、信访转办等各类渠道投诉线索351起,涉及农民工1328人,涉案金额2229.41万元。其中立案164起,635人988.34万元;协调55起,213人284.17万元;不予受理100起,365人809.34万元;撤案10起,57人60.16万元;移交公安2起,8人7.99万元,正在办理20起。欠薪案件实现了动态清零,办结率100%。2.减轻企业负担。为了响应国家号召,减轻企业负担,我县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主体由施工方变为了由建设方缴纳,进一步激活了企业活力,减轻了企业负担。(二)社会效益。一是通过向务工人员宣传各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识,并进行现场答疑,增长了务工人员的知法用法意识,规范劳资双方的用工行为;二是在用工单位设立劳动监察维权告示牌,并公布举报投诉维权电话:8380913,有效提高劳动者的维权意识和用人单位规范用工行为的意识,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三、存在问题(一)公园1号项目欠薪金额较大。该项目建设方建设资金不足,施工方垫资入场,建设过程中资金周转十分困难,工程款不能实现过程结算,拖欠农民工资金额较大。2022年3月开工以来,累计使用农民工160余人,截止12月底,按照劳务公司提供的工资表共计发生农民工工资1375万元,其中由劳务分包企业、班组长承包人垫支发放工资236万,仍拖欠工人工资1139万。(二)阳光学府项目欠薪金额较大。该项目建设方资金严重不足,工程款未按期结算,工人工资也未发放,前期发生多起投诉欠薪案件,经协调案件得以有效解决,经调查截至目前该项目仍拖欠农民工713人1300余万元工人工资,项目依托卖房银行按揭回款支付工人工资,欠薪隐患较大。(三)高铁项目农民工工资监管难。高铁项目部分标段在我县发生实际用工,但农民工工资专户开设、工资保证金缴纳全部在铜川地区。根据农民工工资“属地管理”原则,一旦发生欠薪,欠薪案件调查处理是我们的责任,没有农民工工资专户管理权,无法履行工资发放过程管理职责,无工资保证金,缺少化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抓手。四、整改措施1.群策群力,齐抓共管。积极发挥县治欠办工作职能,建立区域之间、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齐抓共管,共同做好维权工作。县治欠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做到思想不松、行动不停、要求不降、力度不减,以更加过硬的举措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2.压实属地管理责任。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将责任落实到人,问题整改到事,在压紧压实责任上再加力,在强化应急处置上再发力,在解决新情况上再深化。全力抓好根治欠薪工作,确保取得更大实效,为保障改善民生、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出新贡献。五、下年工作计划(一)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存量案件办结销号制度。截止今年12月31日,我县依然有29件投诉、转办案件未办结,涉及农民工259人,拖欠工资金额307.21余万元。其中久拖未办且存在重大隐患的欠薪案件9件。这些案件投诉人情绪激动,涉及人数多或投诉金额大,是我县目前存在的重大欠薪隐患。按照治欠工作“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结合省治欠办发(2021)7号文件“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的通知”及第四季度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精神,相关责任单位要严格履行好自己职责,尽快妥善处理,县治欠办定期对重点案件进行督办,确保2022年元月15日前全部清零。(二)进一步加大排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根据《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的通知》(洛治欠办发〔2021〕5号)文件精神,相关镇、便民服务中心、部门单位,按照行动时间安排节点,对标排查内容,认真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年底工程建设领域部分工程量、农民工工资还未结算,新的投诉案件还会随时发生,为确保年底清零,要求各镇政府、各便民服务中心,各项目建设部门单位,要继续对所辖区域工程建设项目、劳动密集型用工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研判,特别是要对目前还未停工的工程项目及时督促核算工程量,核对农民工工资,积极筹集项目资金并督促施工企业按照合同履行垫资义务,监督发放农民工工资。对存在重大矛盾风险的及时上报县治欠办进行协调化解。(三)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协作,不折不扣落实农民工工资年底清零。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从现在到春节前,是农民工讨薪信访的高发期。为实现年终清零目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责任镇、便民服务中心、部门单位牵头抓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施其职,全力打赢农民工工资清零工作攻坚战,实现年内农民工工资清零的总体目标。人社部门要做到举报投诉案件“快立案,快调查,快分流,快结案”;责任镇、便民服务中心、部门单位,接到县治欠办案件督办单后要指定专人,明确时限,化解矛盾,兑现工资;公安局对移交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应该及时受理并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书面通知人社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务局等部门要牵头处理或协调涉及挂靠承包、违法发包分包、层层转包、拖欠或追加工程款、计量计价或结算争议等源头性欠薪案件;财政局要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资金监管;其他各成员单位根据县治欠领导小组职责分工,各尽其责。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陕西省罚款没收财物许可证(陕证字第17号)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