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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川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发布时间: 2023-05-17 10:03
单位名称 洛川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卫生监督保障。卫生监督综合管理;卫生许可申请受理与组织审核;有关工程卫生监督;卫生法制宣传;卫生监督人员培训与管理。
住所 洛川县凤栖镇文明街
法定代表人 赵世敏
开办资金 47.8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洛川县卫生健康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3.8万元 17.4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9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按照规定办理相关变更登记事项,依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在县卫健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主要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是切实加强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今年以来,开展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医疗机构623户次,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623份,对存在问题予以规范;监督检查公共场所292户次,其中宾馆88户次,美容美发204户次,商场22户次,电影院1户、音乐厅2户、游戏厅2户次、游泳馆1户次;监督检查学校31户次,职业卫生26户次,集中式供水单位1户,二次供水单位18户,对存在的问题共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237份予以规范。二是依法加强医疗机构监管工作。全县现有各类基层医疗机构110个,其中公立医院4个,民营医院6个,疾控中心1户,个体诊所33个,门诊部5个,乡镇卫生院1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防保站)5个、开展诊疗活动的村卫生室45个。1、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我们坚持以城中村、乡镇集市等人口密集场所为重点,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以及各类坑害群众利益的社会游医、假医行为;对1户符合备案制条件未取得备案凭证开展诊疗活动罚款1万元整,没收违法所得160元整;以养生美容会所场所为重点,查处违法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零售药店为重点,查处未经许可擅自聘用医师坐堂行医行为。2、加强医疗机构监督管理。我们从医疗机构资质管理、医务人员管理、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医疗技术管理、医疗文书管理、质量管理、中医机构管理等方面,切实加强依法执业检查,共监督检查183户次,出具监督意见书157份,责令改正35户。依法处罚案件17起,(简易程序11起,一般程序6起)其中超范围执业4起,违反医疗质量管理案2起,诊所、卫生室未备案使用抗菌药物进行静脉输液7起,未规范书写处方4起,共计罚款4万元,县域内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行为有序规范。三是进一步规范传染病监督工作。全年开展传染病监督234户次,出具监督意见书191份(含预防接种16户、医疗废物102户次),责令改正41户。对未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立案查处2户,罚款6000元。对因医疗废物收集不规范处罚7户,其中警告5户,当场处罚2户,罚款1500元。1、认真开展监督评价工作。一是对医疗机构及疾控中心主要从预防接种、法定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消毒隔离、医疗废物处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共监督357户次。二是按照省市要求,继续在医疗机构实施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目前共评价医疗机构5户,疾控中心1户,评价结果为合格。2、扎实开展医疗废物、废水处理专项整治。加强对县中医院医疗废物中转站监督检查,督促医废收集转运规范,监督各级医疗机构与医废处置公司签订了协议,统一收集处理医废垃圾。各县级医院以及3所民营医院、5所镇中心卫生院均建立了污水处理站并规范运行。3、强化预防接种监督检查。对17家预防接种门诊(疫情期间对县医院、中医院2个新冠疫苗临时接种点进行了监督检查)及县医院产科开展新生儿预防接种和犬伤门诊。设置有预防接种站(点)的单位和人员具有相关资质,疫苗购进有相关记录,接种前能严格履行告知义务,疫苗接种登记记录完整,建立疫苗异常反应处理应急预案。4、开展消毒产品专项监督检查。对110户医疗机构使用的消毒剂和23户药店销售的消毒产品进货验收、索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部分单位未建立进货验收台账、生产许可证及安全评价报告不全等问题,均下发了监督意见书,限期整改。四是扎实做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我们以疫情防控工作为主导,采取“地毯式”无死角排查整治,对公共场所室内环境卫生状况、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持有情况进行了有序规范。对292家公共场所进行了监督检查,其中宾馆88家,美容美发204家,商场21家,游泳馆1家,足浴店及公共浴室9户。对违反《公共场所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30户公共场所给予当场处罚,罚款22950万元。五是高度重视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强化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加强对企业职业病防治情况和防护措施的监督检查,督促其做好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发生。按照省、市、县职业卫生相关工作要求,职业卫生监督检查27户,其中用人单位26户,职业体检机构1家,职业体检2568人。依法对1户因职业卫生档案、健康监护档案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进行立案查处,罚款2000元。职业病申报更新26家。职业病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单200份,现场受教育300人,进企业2家,受教育600余人。六是继续加强放射卫生监督管理。全县医疗机构共有开展放射诊疗活动16家,其中有《放射诊疗许可证》10家(包括7家医院和3家口腔诊所)。对16家放射诊疗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监督覆盖率100%,对存在的问题当场下发了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改正,对5家乡镇卫生院和1家民营医院存在因审批职能转换等客观原因无《放射诊疗许可证》的单位,当场给予警告,责令立即停止开展放射诊疗活动,限期整改;对存在无《放射工作人员证》上岗人员责令立即整改,限期办理。规范了放射诊疗单位活动,依法保护放射工作人员和患者身体健康。七是努力做实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坚持以保障学生健康为核心,持续加大学校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力度,采取集中监督检查和随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我们共对31所中小学、45所托幼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均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对2所教学环境不符合要求的学校进行了警告。自疫情防控以来,我们加大了学校卫生监督频次,专项检查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现场反馈,并提出了整改意见及要求。同时,督促学校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控工作制度、应急预案,全面落实学生晨检、缺课追踪调查制度。八是强化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为保障全县人民饮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和《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二次供水卫生管理规范》的要求,我们对县城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进行卫生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直接供管水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蓄水池没有定期清洗消毒、使用的次氯酸钠发生器等涉水产品未能提供卫生许可批件,没有对水源水、出厂水、末梢水进行自检,没有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水质常规检验报告等问题,均下发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立即整改,立案处罚1户,罚款1600元。二、取得的效益2022年,开展执法监督检查971户次,监督覆盖率100%,人均监督户次88.2;依法查处案件75件,其中简易程序61件(含30户警告),一般程序14件。三、存在的问题一是受财力影响,办公经费不足,执法设备陈旧,难以适应工作发展需求;二是执法监督合力仍未形成,执法力度不大,面对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没有有效的解决办法。四、整改措施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增加监督监测频次,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严防卫生安全事故发生。一是要强化学习,进一步提高监督人员的政治理论和业务水平。二是要全面对标目标任务,不断创新监管形式和方法,以适应社会发展、形势变化的需要。三是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规范医疗秩序,强化公共场所卫生监管,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五、下年工作计划一是以党建工作为引领,融合各项工作协同发展;二是以案件查办为核心,提升执法监督工作效能;三是以六大行业为重点,强化重点领域综合监管;四是以四大手段为支撑,确保执法监督工作有序有效;五是以夯实基层为抓手,强化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