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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南郑区中所营卫生院
汉中市南郑区中所营卫生院
发布时间:
2023-05-17 09:41
单位名称
汉中市南郑区中所营卫生院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保障服务,综合医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与服务等相关服务
住所
汉中市南郑区中所营街道惠丰路138号
法定代表人
刘海峰
开办资金
100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汉中市南郑区卫生健康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5.08万元
-26.31万元
网上名称
无
从业人数 1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度,在南郑区卫健局的领导下,我院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执行本单位的章程,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规范使用证书,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公示如下:一、开展业务情况:中所营卫生院位于中所营街道办事处惠丰路138号,下辖4个行政村、3个社区居委会和两个厂矿医务室,是一所集预防保健、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为一体的公益性一级卫生院。业务开展情况具体如下:1、一年来,全体职工不断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农村常见病、多发病基本能得到及时救治,服务能力有了较大的提高,得到了老百姓的好评。截止2022年12月31日,实现门诊医疗收入1046663.01元,门诊人次为5308人。城乡居民医保门诊人次为569人次,补偿金额361807.1元。2、认真执行《南郑区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将辖区内所有卫生室纳入管理。制定了《中所营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考核方案》,严格落实对辖区卫生室“月月查、月月考”的制度;全年围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全院职工、辖区村医开展了8次培训会,针对存在问题进行现场反馈和指正,合计督导巡查119人次,根据考核结果及时兑付村医工资;3、2022年度疫情防控常态化贯穿全年的疫情防控工作,我院在主管局的指导下,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及属地有关部门沟通和联系,全面落实防控工作的属地责任。疫情防控期间全员核酸共设置固定采样点18个点54个台位,村卫生室和学校流动采样点21个点34个台位;对核酸采样人员专题培训共计6次,培训采样人员及信息录入人员约200人次。全员核酸采样工作日累计76天,共计出勤4864人次,核酸采样总人次152.94万人次,抗原检测约4万人次;卫生院门口常态化重点人群采样设置采样台2个,工作日190天,全年共计参与采样人员760人次。顺利完成高速路口核酸采样任务,2022年共计采样17.13万人次。辖区内集中隔离宾馆共计投入本院工作人员14人次,隔离酒店工作日115天。全年共完成新冠疫苗接种47376剂次。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1、医院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服务宗旨,紧紧围绕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力求突破,狠抓医疗服务质量,通过健康知识讲座、健康教育宣传、进知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活动主动上门服务,提高了辖区老百姓健康意识。2、我院推行院领导门诊值班巡视制度,及时为患者排忧解难;门诊由执业医师以上大夫坐诊,推行大额处方评议监督制度和用药原则,严格控制临床各科室用药比。医务人员全部持证上岗、文明用语、微笑服务。3、健全了医德医风监督体系,不定期向群众发放问卷调查表,听取多方反应的意见,不断改进服务流程。通过以上措施,得到了老百姓的好评。三、存在的问题:卫生院办公房屋为中所营街道办临时性腾让房屋改造而成建筑面积350平方米,各科室布局和服务流程十分拥挤,很多业务工作难于正常、有序开展。基本医疗发展受限后随着公共卫生项目的广泛开展,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医疗设备缺少,导致了基本医疗和公卫项目工作开展不能落到实处:中医科、心电图B超及医学影像学专业科目无人无地方来布局。四、改进措施:1、力争卫生院新址选建落地落实,强化硬件建设,改善诊疗环境。2、制定长远规划,将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制度化,加强人才储备培养,鼓励职工参加各种专业技术再教育。3、规范诊疗服务,针对空白科室申请对口支援或人才引进。五、下一年工作思路。1、借助南郑区2023年“三个年”活动,用争、跑、要的工作态度,力争中所营卫生院新址建设项目落地落实,进入区级重大项目建设项目库。2、健全批而未建科室,必备的专业科室,打造特色科室(口腔科、预防接种室),补齐因开展公共卫生项目而缺失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3、结合两年来我院管理运行情况,借鉴其他成功经验制定适合本院的绩效管理分配方案,实施绩效分配“两个允许”分配原则,打破平均分配制,促进科室及医院发展。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PDY20205X61072111C1001】,有效期2020年07月02日至2025年07月01日。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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