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大荔县湿地保护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保护野生动植物、湿地提供监测保障。指导管理陆生野生动物,做好湿地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组织湿地环境监测,护救迷途受伤和患病的野生动物;全县湿地的勘察、立标及管理;对全县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 | |
住所 | 大荔县城关镇南关路2号 | |
法定代表人 | 李文斌 | |
开办资金 | 41万元 | |
经济来源 | 财政补助 | |
举办单位 | 大荔县林业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3.67万元 | 1.51万元 | |
网上名称 | 大荔县湿地保护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31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2年度,我单位在林业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执行本单位章程,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规范使用证书。现将一年来的履职情况公示如下:一、开展主要工作情况:(一)黄河湿地保护方面1、广泛开展宣传,提高群众保护意识以宣传《湿地法》为主题印发制作湿地法(节选)宣传单、日用品纸杯、抽纸、瓶装水等;在我县黄河湿地周边村、镇张贴湿地法(节选)宣传单3000多份,日用品纸杯2000只,抽纸1000盒,瓶装水500箱。利用“世界湿地日”、“爱鸟周”通过设立宣传站、悬挂宣传标语、张帖宣传年画、发放宣传小册子、宣传单等形式印刷并发放保护野生动物及湿地宣传资料6000多份,利用各大媒体微信等网络平台宣传保护野生动物有关法律法规200多次,刷写标语40多条,制作保护野生动物警示牌100块,使人们了解和认识了湿地与人类的关系,形成全社会支持湿地保护事业的良好氛围。生态环境逐年变好,相继被中央CCTV-13、陕西日报、陕西工人报、等十多家家媒体报道。2、依法保护湿地,打击破坏湿地行为①、加大违点整改,积极销号根据《2019-2020年省级自然保护区遥感动态变化监测点位》大荔县共有监测点6处,其中:核心区1处,缓冲区3处,不在保护区范围内2处。经过整改,1处已整改完成,两处不在保护区,剩余3处在范家镇裕西村3公里处、营田村3公里处、赵渡镇9号地块,目前正在积极整改中,下一步以县政府名义编写出整改方案,逐年逐步退出,以确保环保整改任务完成,已全面完成了整改,并向市环保局上报申请销号。②、加强巡护力度,打击破坏湿地行为加强湿地保护日常巡查。我湿地中心工作人员和聘请当地6名巡护员深入黄河湿地进行巡查,并坚持填写巡护日志。对陕西黄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大荔段日常巡护共计100多次。③、加大湿地修复力度,增加生物多样性在黄河湿地实施补水120亩,五万方。在核心区清退莲菜池820亩,并恢复湿地原貌。(二)野生动物保护方面1、救助野生动物,倡导文明新风。救助野生动物九次,其中大白鹭一只、猫头鹰长耳鸮四只、灰鹤一只、狗獾一只、夜鹭一只、孔雀一只、池鹭一只、朱鹮一只、对其进行医治使其恢复野外生存能力并放飞。2、加大监管力度,专项整治违法行为。制订了《大荔县2022年清风行动实施方案》,联合相关部门扎实开展“2022清风行动”。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对非法猎捕和经营野生动物易发、多发地区,集贸、批发、农产品、花鸟、古玩市场范围,及湿地、林地周围村镇进行拉网式排查。共排查农家乐和饭店15家,集贸市场4处、批发市场2处、农产品市场1处、花鸟市场2处、古玩市场1处,检查驯养繁殖经营加工户3家。经排查无违法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经营行为。3、突出重点,全面摸排。深入重点区域,特别是湿地候鸟集中栖息地,对设置天网、下夹套、毒饵等猎捕野生动物行为进行了清理整顿;巡护人员对湿地、林地内进行常规化巡查,并填写巡护日志,汇报当天巡查情况。行动开展以来对全县重点区域,野生动物迁徙通道、栖息地、繁殖地累计进行了3000人次的巡查,出动车辆300余车次,巡护面积为4.5万公顷;并在县境内沿黄公路等重要路段进行了设卡盘查。4、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营造野生动物栖息环境根据我县黄河湿地主要保护物种有大鸨、黑鹳、大天鹅、灰鹤等候鸟。结合县域经济发展、陆生野生动物种群生存繁衍、保护管理等实际情况,征求了范家镇、赵渡镇的意见,划定了保护物种栖息地范围和四至边界为陕西黄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大荔段的缓冲区和核心区。5、重点排查,防控疫病对全县3家野生动物驯养场所进行了摸查,对驯养场所有的养殖品种,数量,用途一一登记在册,要求每日做好防控疫源疫病消毒。(三)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方面1、全面普查古树,完善古树数据全县古树名木共312株(单株75棵,群生237棵),生长正常312株。其中:按树种分枣树209株、柿树1株、柏树36株、国槐49株、皂角树15株、石榴树2株,共6个树种。按级别分:特级1棵,一级古树9株,二级古树29株,三级古树173株。这些古树名木主要分布在乡村,得到群众自觉保护,没有发现砍伐古树名木的现象。这次调查在2016年古树名木调查189株基础上,补充调查123株枣树。2、签订管护协议,落实管护责任我湿地中心与各镇护林员签订《古树名木管护责任书》对全县古树名木保护进行巡查,认真记录古树名木的生长情况。目前,均生长旺盛。(四)朝邑湖湿地公园保护工作1.提高群众意识,广泛开展湿地宣传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自2022年6月1日起实施。利用湿地日和各种大型宣传活动,对我县湿地周边镇的群众宣传《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湿地自然保护区条例》,着重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这对保护湿地自然资源、保持生态平衡和湿地资源永续利用重要意义。②由大荔县林业局、生态环境保护局、湿地保护中心共同组织开展湿地公园流放鱼苗活动。2022年11月9日,将鲤鱼、鲢鱼、白鲢、花鲢、草鱼十万鱼尾流放大荔朝邑国家湿地公园,达到以鱼活水,立体清除水体有机物,起到改善净化水质,促进水域生态环境良性循环,确保湿地公园内栖息迁徙候鸟的食物来源。③群众新闻、渭南电视台、大荔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对陕西大荔朝邑国家湿地公园保护工作情况进行大量宣传报道,群众对保护湿地意识进步提高。2.加大保护力度,提升湿地功能①、植树造林,栽植柽柳,公园内树木防虫喷洒药剂;②、进行200米植被恢复;③、建设10公里生态廊道并管护;④、更新监控设备,全覆盖维护提升,填写每日监测日志;⑤、修缮加固、加高、加宽退水渠渠塝,湿地公园内东南侧堤坝;⑥、清理疏通危桥下游400米位置的退水渠道,打桩加固易滑坡段;⑦、清理杂草200亩。清理办公区、公园卫生,清理湖内栈道旁垃圾,每周三组织义务劳动;⑧、完成湿地公园内亮化美化设计,实施土方工程平整工作;⑨、对两处码头进行大清洗,清除水涝遗留痕迹;⑩、修补破损围栏、加固科普宣教区损坏的宣传牌;⑪、驱离垂钓人员。打击整顿乱捕乱捞三十余起,处理乱捕乱捞人员三人,收缴捕鱼地笼8只,鱼竿10条;⑫、船只安全管理。船只维修保养以及驾驶员的安全培训;⑬、设置林长制办公室,建立陕西大荔朝邑国家湿地公园林长制;⑭、湿地防火安全巡护。严格履行森林火灾预防、初始火扑救职责,加强宣传巡护、火源管控、物质储备维护等工作。加强生态护林员的管理培训,不断优化考核机制,充分发挥巡护职责。3.接待工作省市领导视察陕西大荔朝邑国家湿地公园40余次,接待来访群众1500人。4.灾后重建修建湿地公园管理服务区被损坏围墙100米;做好退水清淤工程的监理和安全施工工作;解决周边群众冬枣大棚的水淹问题。二、取得的社会效益情况:(一)生态效益1、湿地是生物多样性丰富的重要地区和濒危鸟类、迁徙候鸟以及其他野生动物的栖息繁殖地。湿地是重要的遗传基因库,维持生物多样性。2、可以改善当地生态环境,提高空气湿度,改善空气质量,调节区域小气候,减少风沙干旱等自然灾害。3、可以降解污染,净化水质,减小河流污染对多种水鸟、水禽和鱼虾贝类的威胁,减轻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有效地保护水资源。4、调节黄河径流,涵养水源,保持水土,为农业生产和水产养殖提供稳定的水源,减少旱、洪灾害的影响,一定程度上减缓黄河泥沙流量,起到保持水土作用。(二)社会效益大荔县湿地保护与恢复建设项目的社会效益表现为:1、提供人类进行科学研究、教学实习、科普宣传和青少年自然科学知识教育的基地;2、激发与推动提高人们保护环境的意识。通过教学实习、科普宣传等,使人们更加接近大自然,了解和感受大自然,从而提高人们热爱大自然、保护环境的意识。3、带动当地加工、服务等行业的发展,解决社会部分剩余劳动力就业,有利于当地社会稳定。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一)存在问题1、个别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不强,需持续开展保护宣传工作,提高公众保护野生动物意识.科普宣教设施需提升,科普宣教活动由于科普宣教设施匮乏,科普宣教开展的力度不够。需布设宣教室一间。2、鸟类栖息地类型简单,湿地公园生境主要以深水区为主,栖息地主要是岛状的芦苇,缺少浅水区域和沼泽环境。需恢复鸟类栖息地。3、近几年,由于生态环境的改善,我县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大鸨数量增加,对部分群众种植的农作物造成了损失,需给予适当的补偿。(二)整改措施1、继续加强湿地日常巡护,严厉打击破坏湿地、野生动植物、古树名木资源行为。2、加强保护湿地、野生动植物、古树名木保护宣传,提高人民群众保护生态环境意识。3、争取中、省、市资金加大保护湿地、野生动植物、古树名木保护资金投入。四、下一步工作打算:2023年,我们将继续按照县林业局及上级业务部门的安排部署,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大媒体及网络平台宣传野生动物保护及湿地保护的法律法规。(二)继续加强湿地日常巡护,坚决杜绝乱挖乱建、乱捕乱猎等破坏湿地违法行为。(三)加大对黄河湿地核心区的管护,禁止在核心区种植养殖、禁止乱搭乱建行为。(四)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宣传与野生动物栖息地修复工作,以及国家一级二级保护动物的监测记录工作。(五)对有序解决陕西黄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大荔段核心区遗留问题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清退工作进行全方位宣传,确保清退工作宣传到位。(六)继续争取中省市项目资金,加强湿地公园后期建设和黄河湿地的退化湿地修复工作。(七)完成好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