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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县水政综合执法大队

发布时间: 2023-05-15 08:03
单位名称 大荔县水政综合执法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对县域内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负责查处全县管辖范围内的各类水事案件、负责水事纠纷的调查、取证、调解、协调工作。
住所 大荔县老南街25号
法定代表人 陈刚
开办资金 27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大荔县水务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3.74万元 12.66万元
网上名称 大荔县水政综合执法大队.公益 从业人数  59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在水务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执行本单位章程,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规范使用证书。现将一年来的履职情况公示如下:一、开展主要工作情况1.突出主题、创新模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水法宣传活动。2022年在局党委的安排部署下,大队精心制定活动水法宣传工作方案,开展形式多样的水法宣传活动。宣传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传统创新相融合的多样宣传方式进行。2.加强依法治水管水,打击涉水违法行为,为我县水事秩序良好发展保驾护航。一是突出重点,加大水事案件的查处。按照水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水行政执法实际,重点对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取水用途、取水未安装合格的计量设施、未经批准擅自修建涉水工程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二是信息公开,执法留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大队成立了“三项制度”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示公开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单》,并通过公示栏定期公示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大队购置执法记录仪,加强执法装备建设,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确保每件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为了强化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特聘任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在行政处罚、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等方面经过法律顾问审核,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三是11月份,配合县河长办关于开展黄河大荔段“碍洪”及“四乱”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合理配置水资源,全面实行总量控制、定额管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一是对于涉水的取水许可申请,从申请材料、水资源论证报告的初审、现场验收都能够依据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做到有申请、有资料、有印证材料、有水资源论证报告。二是对全县所有非农用水户下达了本年用水计划,并完成计划用水申报、审批、下达归档工作;三是按照“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大荔”工作要求,按时完成本年的指标任务,并及时上报相关工作进度和印证资料、自评材料;四是取用水专项整治提升工作全面完成;五是完成全县的农业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的转换、用水直报系统的录入工作。4.为贯彻落实“节水优先”治水思路,深入推进国家节水行动,全面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一是以“3•22”世界水日宣传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了“节水进机关”“节水进企业”,“节水进校园”、“节水进宾馆”“节水进医院”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并向全县人民发出了节约用水倡议书,同时向群众免费发放水法律法规宣传手册、节约用水知识手册等宣传资料;二是授渭南市机关事务中心、教育局、水务局的委托,对荣获渭南市“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节水校园”荣誉称号的4家单位授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学门前小学、洛滨中学、城市花园);同时对荣获县级节水型单位、节水型小区、节水型校园进行授牌(审计局、碧桂园、德林苑、云棋小学、同州幼儿园);三是对已创建的38家节水型单位进行逐一梳理,进行日常监管,对正在创建的单位督促节水制度建设、台账建立、计量运行、非常规用水等情况进行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及时进行整改;四是完成市局本年下达的目标任务,本年创建单位名录6家,其中林业局、西城街道办、东七初中、洛滨中学等单位创建省级节水型单位,德林苑小区、大荔县蔡伦纸业有限公司创建市级节水型单位。会同卫健局对我县节水型医院的创建工作进行部署,现已对大荔县医院、大荔县妇幼保健院、大荔县中医院3家单位开展创建工作,资料正在审核中;五是完成我县水利行业节水机关创建工作,水务系统的15家单位的节水机关创建已全部完成;六是为同州中学争取省市财政资金,改造学校的节水器具、节水宣传长廊、雨水收集区及校园广场、草坪喷灌区项目的建设。5.加强取水户水量的核定工作,确保水资源税征收到位。一是对全县在册185户用水户建立一户一册用水征管台账,并建立电子台账。每季度末15号开始对全县管辖范围内在册用水户进行水量抄表核定,同时通知用水户完成《陕西省水资源税纳税人取用水量申报核定书》,向政务大厅税务窗口交税或者在网上自行申报;二是全年共核计水量3899.9万立方米,水资源税共计573.9万元。二、取得的社会效益情况1.水法宣传不断创新。宣传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传统创新相融合的多样宣传方式进行。宣传期间,充分利用微信、小视频、美篇等新兴宣传方式进行宣传。同时,利用移动车辆在县域内流动式宣传。通过宣传提高了全民水法制意识,为开展县域节水创建、依法加强水域保护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营造良好氛围。2.加大水事案件的查处。按照水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水行政执法实际,重点对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取水用途、取水未安装合格的计量设施、未经批准擅自修建涉水工程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全年涉水巡查80余起,其中违法取水8起,计量设施运行不正常10起,依法查处3起,处罚1起,封停了5家散乱污违法用水企业。3.进一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实行总量控制、定额管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全年共发取水许可证16本,延续办理2本、水量变更1本、取水名称变更2本;结合用水单位实际,审核本年用水计划并做好下达工作,做到取水许可率100%,计量实施率100%;完成“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大荔”工作指标任务,并及时上报相关工作进度和印证资料、自评材料;取用水专项整治提升工作全面完成,沙苑农场182个地下取水口、7个地表水取水口全部录入取水专项整治系统,并已办理取水许可证;完成全县的农业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的转换工作;完成工业园区65家取水单位的取水许可证发放工作。4.深入开展了“节水进机关”“节水进企业”,“节水进校园”、“节水进宾馆”“节水进医院”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并向全县人民发出了节约用水倡议书,同时向群众免费发放水法律法规宣传手册、节约用水知识手册等宣传资料10000余份、制作节水宣传标签6000个、发放节水宣传抽纸5000盒、宣传纸杯52000余只,并为校园、企业、小区发放节水型水龙头1000余个;二是授上级部门委托,对荣获市、县“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节水校园”荣誉称号的单位进行了授牌;5.完成全县在册185户用水单位的水量核计工作,全年水量3899.9万立方米,水资源税共计573.9万元。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1.存在问题:随着水行政执法要求越来越高,执法服装和执法装备需要统一配备;执法队伍专业素质不高,执法人员多为水利专业出身,对水利专业知识较为熟悉,法律、法规知识则相对欠缺;单位主要职责肩负全县涉水违法行为的查处,但现持有执法证件人员少,并且大部分职工年龄偏大,专业性及业务能力急需提高。2.整改措施:一是不断在加强学习政治理论、业务知识上下功夫,开展多种方式来进行学习。大队领导特邀专业律师、司法局干部来单位为干部职工进行授课,结合工作实际,更好的掌握与水相关的法律知识;二是坚持理论联系实践,针对问题学,从实现中学,通过学习不断提高充实,从而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全面推进“四水四定”原则,推进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强化用水单位用水需求和过程管理,提高计划用水管理水平;二是继续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做好水量控制、用水效率,用水计划及用水总量统计等工作;做好黄河、北洛河流域计划及统计,保障黄河流域、北洛河流域供水安全;及时指导和督促统计调查对象按时完成重点用水户季报及非重点户年报工作,并做到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更新名录库,做到应纳尽纳;三是围绕创建节水型社会建设开展工作,巩固成果,认真总结。持续加大对小区、学校、企业、医院等单位节水宣传工作,不断加强节水型单位的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全民节水意识。持续跟进各单元节水建设工作,让全民节水意识深入人心,促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深入有序开展;四是做好全县在册用水户的水量核定工作,同时对水资源税核定书进行盖章;根据水利核量、税务征收、自主申报、信息共享的水资源税征管要求,与税务互传纳税人的水量核定信息及完税信息,比对、分析发现漏征漏管及时督促交税;五是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加快推进水事执法工作,强化监管能力,提升水法治意识,维护我县良好的水事秩序。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