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洛川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人事和劳动争议提供服务。人事和劳动争议案件的查办;人事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日常工作;人事和劳动争议及其处理方面政策、法律、规定的咨询工作。 | |
住所 | 洛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 | |
法定代表人 | 贾小明 | |
开办资金 | 10.7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洛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7万元 | 6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7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本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事项,依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2年度,我单位在洛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主要业务开展情况。(一)案件办理工作。2022年我院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52起,不予受理2起。经审查立案28起,立案受理的28起案件中调解11起,裁决10起,撤诉4起,正在审理中3起,共为劳动者挽回工资、经济补偿赔偿金、社会保险待遇等共计185万元。案外调解20起,涉及资金130万元。对于所受理的案件我院均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及时组成仲裁庭,在法定仲裁时效内予以结案。(二)积极参与矛盾风险处置工作。为了将矛盾风险化解在基层,以调解为主的处理方式化解矛盾,我院应发生重大劳动用工问题的单位的请求,对单位和职工充分释法解惑,指导他们在法律框架内达成调解和解协议,妥善化解了可能发生的不良影响。今年共处理类似事件共两起,一是黄延高铁项目部发生的工亡事件。二是旧县砖厂非正常死亡事件。(三)行风建设工作。按照县纪委、监委《关于在全县开展执法领域作风及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县人社局开展行政执法领域作风及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动员会议精神,我院高度重视,成立专项治理工作专班,院主要领导亲自担任组长,对照专项治理内容和要求,对2019年至2021年所有案件案卷进行认真梳理,查摆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责任、时限和要求,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通过专项治理自查,我院未发现存在文件所列举的各类问题。针对发现的案件文书制作不规范问题,已经落实整改。(四)履职尽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稳步推进。为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精神,并结合仲裁工作实际,对全年工作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安排部署。特别是在各项工作的责任落实方面进行了明确,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夯实责任,对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源头治理、行风建设、宣传教育、案件查办等工作细化了目标任务,夯实了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人,院长对全院负第一责任,各科室负直接责任,把目标任务与要求细化到每个人身上,形成全院监督,各人负责的工作格局。(五)乡村振兴工作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我院在办案人员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克服困难,选派专人张会龙同志为好音村驻村工作队员,切实推动驻村帮扶工作有序有效开展,提高基层治理的能力和水平。同时,我院领导帮扶脱贫对象2户,通过入户调研、与户主座谈等方式及时了解掌握所帮扶户的最新情况,制定帮扶措施,切实完成全面巩固脱贫攻坚成效目标和任务,深入推进乡村振兴。(六)疫情防控工作为持续巩固新冠疫情防控成果,我院对工作区域进行定期消毒,为每个股室配备足量的防疫物资,并按照人社局的安排部署,主动担当履职、做好疫情排查值守工作,每星期的流调工作。利用工作之际积极宣传疫情防控知识,为前来办事的群众主动提供口罩,强化大家的防范意识。二、取得的主要效益。(一)认真履职,受理劳动争议案件52起,不予受理2起。经审查立案28起,立案受理的28起案件中调解11起,裁决10起,撤诉4起,正在审理中3起,共为劳动者挽回工资、经济补偿赔偿金、社会保险待遇等共计185万元。案外调解20起,涉及资金130万元。为我县和谐劳动关系建设添砖加瓦,得到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好评。(二)履职尽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稳步推进。为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精神,并结合仲裁工作实际,制定了《洛川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意见》,对全年工作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安排部署。特别是在各项工作的责任落实方面进行了明确,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夯实责任,对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源头治理、行风建设、宣传教育、案件查办等工作细化了目标任务,夯实了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人,院长对全院负第一责任,各科室负直接责任,把目标任务与要求细化到每个人身上,形成全院监督,各人负责的工作格局。(三)疫情防控工作为持续巩固新冠疫情防控成果,我院对工作区域进行定期消毒,为每个股室配备足量的防疫物资,并按照人社局的安排部署,主动担当履职、做好疫情排查值守工作,利用工作之际积极宣传疫情防控知识,为前来办事的群众主动提供口罩,强化大家的防范意识。(四)乡村振兴工作,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我院在办案人员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克服困难,选派专人张会龙同志为好音村驻村工作队员,切实推动驻村帮扶工作有序有效开展,提高基层治理的能力和水平。同时,我院领导帮扶脱贫对象2户,通过入户调研、与户主座谈等方式及时了解掌握所帮扶户的最新情况,制定帮扶措施,切实完成全面巩固脱贫攻坚成效目标和任务,深入推进乡村振兴。三、存在问题。(一)一些用人单位尤其是机关事业单位对劳动用工法律法规观念淡薄,认识不够,用工不规范,出现案件时不配合,抵触大,影响案件的审理。(二)基层调解组织不健全,调解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调解组织作用发挥不够。四、整改措施。1、做好案件的受理处理工作,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知识储备和办案能力。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及时组成仲裁庭,在法定仲裁时效内予以结案。2、进一步加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全年组织上街宣传、发放资料不少于两次。并利用我局公众号发布各项新规定和相关案例,提高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法律法规知晓率。3、做好农民工工资争议处理工作。全面落实国家人社部、省委省政府及省人社厅对实施“护薪”行动提出的具体要求,切实落实《关于实施“护薪”行动做好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处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强与劳动监察一站式服务,完善信息共享、情况会商、协调处置等联动工作机制。畅通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仲裁“绿色通道”。并将调解工作始终贯穿于案件审理过程中。五.、下年工作计划。(一)持续做好仲裁案件审理工作,特别是农民工工资争议处理工作。按照人社部、省委省政府及省人社厅对实施“护薪”行动提出的具体要求,切实落实《关于实施“护薪”行动做好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处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强与劳动监察一站式服务,完善信息共享、情况会商、协调处置等联动工作机制。畅通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仲裁“绿色通道”。(二)强化服务意识,着力构建人性化维权理念。一是热情接待来访群众。热情倾听群众合理诉求,耐心细致做好当事人的宣传解释工作,及时疏导关系、协调利益、理顺情绪,有效化解当事人心中的积怨。二是优化程序。追求简便、快捷、灵活的处理方法,为及时化解劳动争议提供便利。在查明事实的情况下,快立、快审、快裁,设立接待咨询机构、公开办公电话及办案程序,做到有案必接、有问必答、有理必诉、有诉必理,让广大人民群众申诉有门,维权有路。(三)切实加大劳动争议预防力度。始终把劳动争议仲裁庭作为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重要阵地,大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劳动者依法维权意识和用人单位劳动管理水平,督促和指导用人单位依法规范用工,完善各项制度,促进企业劳动管理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为我县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及经济稳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四)加强基层调解员培训,让基层调解组织切实发挥出“大能量”。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