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工作动态
信息公开
业务大厅
政策法规
常见问题
首页
>
年度报告
>洛川县>
洛川县法律援助中心
洛川县法律援助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5-12 09:01
单位名称
洛川县法律援助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提供法律服务,保障困难群体法律援助需求。刑事法律援助(法院指定的刑辩案件);民事法律援助(请求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请求抚恤金、救济金;请求赡养费、抚养费;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等);法律咨询。
住所
陕西省延安市洛川县府前街政府院内西附楼5楼
法定代表人
张晓荣
开办资金
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洛川县司法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5万元
14万元
网上名称
无
从业人数 4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事项,依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在县司法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暂行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主要业务开展情况(一)加强学习,加强援助人员思想政治理论素质和业务素质建设。为提高全体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我中心结合援助法律服务的特点,坚持采用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学习了国家现行相关政策和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学习了《民法典》、《法律援助法》等,为提高援助人员服务社会的能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服务大局,推进服务体系建设。我中心始终围绕全县乡村振兴、法治建设等工作,在各相关单位、辖村居、乡镇(街道)等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点,方便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咨询和申请,提升法律援助覆盖面。(三)普法宣传,扩大群众知晓率宣传工作是法律援助工作重要环节。我中心借助政府门户网络、公众号等线上宣传平台,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包括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老年人权益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治宣传;积极组织人员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在县城主要街道及乡镇集市设置法律咨询台,现场解答群众咨询,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及宣传品;在政府广场、振兴广场等人流密集地,利用LED宣传屏幕滚动播放法律援助宣传视频,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取得的成果2022年以来,我中心始终以服务困难群众为己任,以“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为宗旨,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76件,其中刑事案件88件,民事60件,非诉讼28件。三、存在问题在法律援助服务工作方面,我们虽取得一定的成绩,积累了一些工作经验,但与形势的发展以及社会的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四、措施(一)进一步强化法律援助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将法律援助从“事后救济”向“事前预防”过渡,通过典型案例、以案说法等形式,引导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积极寻求法律援助;加大对农民工、残疾人、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关注力度;创新《法律援助法》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群众知晓法律援助这一途径,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做到“应援尽援”。(二)进一步发挥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职能作用。简化受理程序,缩短审批时间,对老年人、妇女、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案件,优先受理审核,及时指派办理。同时加强与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的衔接配合,畅通申请渠道,满足经济困难及困难群体对法律援助的需求,让更多群众能够享受到法律援助服务,切实保障受援人合法权益。(三)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援助质量,规范援助程序。对照法律援助工作规范要求,做到在机构建设、队伍发展、业务开展、工作管理、信息宣传等各方面的规范化,并强化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加强业务学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为主要内容,提高自身业务能力,推动办案质量提升。五、下一步工作计划1、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农民工、残疾人、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关注力度。2、创新《法律援助法》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群众知晓法律援助这一途径,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做到“应援尽援”。3、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援助质量,规范援助程序。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拓宽援助渠道,提高办案质量,努力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使法律援助工作再上新台阶。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2022年度全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三等奖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友情链接
中央编办
信用中国
国家登记局
陕西省委编办
信用陕西
陕西文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