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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巴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镇巴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5-11 15:20
单位名称
镇巴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全县医疗保障基金、长护险基金及医疗救助资金的预决算管理;医保基金日常监督检查,基金申报、复核、支付工作;医药价格监测及医用耗材、药品招采、医保信息系统运维管理。
住所
镇巴县泾洋街道办事处新城街76号
法定代表人
张立群
开办资金
141.56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镇巴县医疗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7.56万元
34.86万元
网上名称
无
从业人数 12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开展工作情况1、进一步梳理完善医疗保障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精简证明材料,规范办事流程,简化办事程序,压缩办事时间。规范工作人员的办公和协议检查工作行为。做到文明接待、热情服务、规范操作、依法办事。2、提高工作效率。推进医疗保障服务事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为群众提供快捷高效、方便实用的医保经办服务。3、为规范经办业务运行,对各项业务、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督,提高医疗保险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力,保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完整,维护参保者的合法权益,制定出台了《镇巴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内部控制管理制度》。4、配合医保局在县域内开展的医共体下的按人头总额付费模式实施细则的制定,实行“总额控制、结余留用、超支不补”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县级医共体的牵头作用和医疗机构自我控费能力。实行“急慢分治、双向转诊、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和提高县级医疗机构大病救治能力,县内住院率达84%,贫困人口县内住院率达93%。5、全面加强对协议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督查,重视日常检查,加强夜间稽查。对医疗机构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纠正,提高了医疗机构为患者提供城乡居民医疗服务的能力和质量。严格执行同各定点医院签订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及时纠正医院的违规行为,规范医院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服务工作流程,保障参保患者的就医权益。加大住院病历审核工作,积极配合医保局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活动,查处冒名顶替、挂床住院、小病大治、不合理收费等方面违规行为。6、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报销管理流程,简化报销及救助操作程序,提高报销时效,方便城乡居民及困难群众就医,达到提供方便、快捷住院报销服务的目标。经办中心在县域内医疗机构、市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开通了贫困人口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的医疗保障措施。参保群众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和市、县、镇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直通车报销。实现了全国异地电话备案、异地结算。同时,派驻工作人员在县政务大厅设立一站式结算窗口,集中办理市外就医的基本医疗及大病保险报销。二、经济及社会效益一是积极配合基金征缴。协助县税务局完成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征缴任务,完成各级财政资助配套资金的核算、申报工作,2022年参保群众达251108人,参保率达99.25%。筹资总额20088.64万元;二是全面落实医疗保障政策。2022年1至11月,全县共有309347人次得到住院、门诊、慢特病及“两病”报销,为参保城乡居民报销18113.8万元。其中住院45324人次,报销13886.73万元,人均次报销3064元;门诊235221人次,报销1939.93万元,人均次报销73.97元;慢特病及“两病”28802人次,报销906.05万元。大病保险基金1381.09万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76.61%。基金当年使用率90.17%。无基金透支风险。三、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医疗保险制度的政策落实不全面;二是基金监管监督检查方式单一。对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现场检查没有做到全覆盖;三是在便民利民服务上还需进一步提高。四、解决措施优化经办工作流程,通过整合服务环节、压缩办理时间等措施,为服务对象提供高效、便捷的医保经办服务。五、下一步工作计划(一)完善并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政策。扩大参保覆盖面,完善参保方式,促进应保尽保,避免重复参保。与税务、财政等部门协调配合,建立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更加便捷、更加协调的参保缴费机制。全面落实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范围和支付标准为参保人员提供公平的基本医疗保障。(二)提升服务效能。做好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和异地就医结算服务。加强医疗保险大数据运用,实现医疗保险费用智能审核监控,降低基金支出风险,规范医疗费用结算行为。改革完善支付方式。加快完善总额控制下的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支付方式改革。在市级部门的统筹部署下推进DRG付费工作。强化部门联动,推进数据共享,逐步推进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及城乡医疗救助等异地就医住院费用“一站式”结算,一次性办结。(三)加强监督管理。完善医保服务监管办法,健全常态化举报奖励制度,充分运用协议管理,强化对医疗服务的监控作用。(四)持续开展便民利民服务。配合医保局完成医保经办机构改革,理顺业务职责,优化窗口布局。持续开展“减证便民”工作,推行服务清单制,不断优化医保服务流程,推进医保服务“指尖办”,“网上办”。加快实施全民医保电子凭证推广使用,方便参保群众就医。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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