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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功县医疗保障经办中心
武功县医疗保障经办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5-09 15:08
单位名称
武功县医疗保障经办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参保登记、缴费核定、医疗待遇保障、医保基金管理、定点医药机构管理、离休干部待遇保障等经办工作。
住所
武功县人民西路
法定代表人
陈卉琴
开办资金
198.11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武功县医疗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59.51万元
158.51万元
网上名称
武功县医疗保障经办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6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县医保中心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县医保部门的支持指导下,以县委作风建设和医保系统行风建设为抓手,扎实推进医保经办服务提升,较好地保障了参保群众的医疗需求,减轻了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一、业务情况(一)经办工作成效显著。全年办理异地就医备案11984人,职工帐户退费149人,职工异地转移16人;城乡居民新参保登记1782人,参保信息变更765人,参保暂停6430人。门诊特殊病集中鉴定通过1510人,门诊两病鉴定820人,异地门诊大额慢病48人,特药管理18人。异地零星现金报销居民1080人次,职工272人次。一站式医疗救助12381人次,医后救助241人次。(二)基金安全运行平稳。按照省市打击欺诈骗保工作要求,通过病历审核、现场检查、协议管理等措施方法,有效的保障了医保基金安全有效运行。一是组织两定机构学习全国欺诈骗保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醒目位置公示市县两级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对县内定点医院、药店不定期开展现场检查,每半年对定点医院、药店至少一次检查指导,截止目前共对23所定点医院,60所定点药店现场全覆盖检查指导3次;三是每月对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结算的门诊处方及住院病历进行审核,审核存在问题集中与医院进行核实确认,并按照《服务协议》进行处理。(三)组织建设提升队伍水平。我中心不断加强党组织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进一步加强党员管理,按时收缴党费;每月“党员活动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按时参加组织生活,组织开展党员党性体检,集中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开展医保典型案例学习,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双报到等活动;加大对重大节假日期间的监督检查力度。在春节、清明、五一等节假日前,组织全体干部集体学习中、省、市、县和纪委重要会议精神和纪律规定,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担当意识和权责意识。二、取得社会经济效益按照要求积级开展县镇村三级医保经办体系建设,组织镇、村医保经办机构医保业务培训,推动镇、村业务经办工作开展。全年共计支付医保基金17855.96万元,其中:职工医保待遇支出3564.58万元(个人现金报销支出77.22万元,生育保险支出137.22万元,医院结算预付支出923.2万元,药店结算支出2315.57万元,代付医保局药品集采及个人账户清退等127.35万元),职工大额医疗补助支出20.05万元);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支出13509.92万元(个人现金报销支出733.28万元,医院结算及预付周转金支出12605.42万,药店结算68.66万元,村卫生室结算支出102.56万元);医疗救助待遇支出641.04万元(一站式救助602.96,医后救助37.08万元);异地就医待遇支付120.40万元。存在问题一年以来,通过不断规范完善,我县医保经办工作整体平稳有序。随着医保制度的不断深入,门诊慢病鉴定每年一次,不能满足参保群众需求。医保新政策宣传力度不够。整改措施一是积极推门诊特殊慢性病鉴定改革。实现患者在医疗机构住院符合门诊特殊慢性病条件的,在医院及时申请,快速认定,即时享受待遇;二是在线下宣传的基础上,利用“武功医保经办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加强医保政策线上宣传力度。五、下一年度工作计划一是完善医保门诊待遇支付政策。积极贯彻落实《职工基本医保门诊统筹实施意见》,健全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制度,改革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规范个人账户使用。二是继续完善镇、村医保经办服务机构体系建设。持续加强对镇、村经办人员医保政策、医保系统的培训,提升镇、村医保经办服务能力,丰富服务内涵。三是继续加强线下以定点村卫生室、零售药店为阵地。利用参保群众就诊购药的机会进行政策宣传引导就医;线上以“武功医保经办服平台”微信公众号为中心开展线上政策宣传和线上医保业务自主经办服务。巩固全民参保成果,推动“全面健康保”工作稳步推进。四是积极推门诊特殊慢性病鉴定改革。实现患者在医疗机构住院符合门诊特殊慢性病条件的,在医院及时申请,快速认定,即时享受待遇,使参保群众更快更充分的享受医保待遇。五是推进医保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执行全市统一的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实现全市医保经办服务事项名称,事项编码,办理材料、办理事限、办理环节、服务标准“六统一”。全面实施“好差评”制度,建立服务绩效评价体系,强化医保经办政务服务内控机制建设。六是全面落实医保服务协议管理责任。精心组织收集、反馈定点医药机构在履行服务协议和就医购药服务中存在的问题,针对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开展专项检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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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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