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周至大队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污染防治执法,生态保护执法,核与辐射安全执法,地下水、农业面源防治执法,开发土地、矿藏生态破坏执法,自然保护地生态破坏执法,流域水保护执法 | |
住所 | 西安市周至县二曲街道农商街17号 | |
法定代表人 | 彭浪 | |
开办资金 | 36.32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89.26万元 | 252.37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30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现将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周至大队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一)加强投诉问题督查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2022年,环境信访投诉查处工作稳步推进。共接到12345市民热线、电话投诉、网络举报、人民网县委书记留言板、县政府批转、市信访督办组、多媒体工单、环保受理单、来信来访等投诉案件303起,调查查处303起。在办理信访投诉时坚持以群众为中心,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运用正确的法律法规,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群众满意率明显提高。(二)夯实环境执法基础,加强重点企业监管一是深入推进“双随机—公开”及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将“双随机”理念贯彻执法各事项、各环节,转变单一环保监管体系,每季度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有力推进环境执法公平、规范、有效。落实环境监管网格化和生态环境执法主体责任。2022年已全面完成“双随机、一公开”计划,本部门双随机检查辖区企业23家,配合市场监督局联合检查企业1家,在检查期间未发现问题,检查结果在“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已公示。二是加强企业风险管控。对辖区企业环境风险隐患进行排查,对企业应急备案、应急物资储备等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对马鞍桥金矿尾矿库开展风险排查,确保辖区生态环境质量安全。三是严查建设项目违反环评和三同时制度违法行为。认真开展全县生态环境执法大检查,严查未批先建和未验先投违法行为,重点对集贤产业园入园企业和各镇建设项目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等违法企业立案查处。确保全县建设项目能够严格执行环评及“三同时”制度。(三)加强环境执法能力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一是环境监管移动执法全覆盖。通过移动终端工作的开展,实现“互联网+环境执法”的联合,进一步提高了辖区内执法文书电子化的应用和执法队伍依法规范执法水平。二是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积极组织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能力培训,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执法能力。大队全体执法人员通过“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党的二十大报告、新党章等专题学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政治觉悟和思想认识。通过各项业务培训、环境法制培训、执法练兵等活动,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四)开展环境执法专项行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城镇污水处理厂专项执法行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西安市水环境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执法大队每月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开展执法行动2次,建立完善检查台账,同时对管理对象的污染防治设施、排污口、危废管理、运行台账、自动在线监控设施等全面检查,严防污染事件的发生。开展重点涉水单位专项执法行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了全县重点涉水单位开展执法检查,对西安市2022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中的(周至县人民医院、周至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中心、周至泽源水务、联合医院、安健药业+园区安健药业、鑫丰满(终南危险废物治理))。水环境类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生产废水收集处置情况、污染物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出水水质情况、在线设施运行情况等,严格监督企业达标排放。开展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环境执法检查。以全县医疗机构及医疗废弃物处置单位为重点,排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台账管理、贮存标准、转移联单、转运和处置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对镇卫生院、社区卫生院、村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检查中发现的超时限未清运医疗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开展辐射安全专项执法行动。依据《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防护管理办法》,分别对周至县人民医院、周至联合医院、周至县中医院、西安中博集贤医院开展了辐射安全许可专项执法行动和辐射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执法检查。同时对管理对象加强法制宣传,监督指导管理对象持证规范经营。开展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对涉固废企业全面排查危险废物贮存、转移、利用、处置过程落实环境保护相关法律制度和标准规范等情况,对管理不规范的企业指导整改,涉及环境违法的行为立案查处。开展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专项执法检查。按照省市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对辖区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对污水处理设施的各项制度建立和执行、运行管理台账、加药运行记录、污泥处置、污水排放达标和设施设备运行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开展低效治理工艺工业炉窑执法检查。对我县涉及1家企业(西安市奥美特肥业有限公司)的持证排污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的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企业整改。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全年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区域内工业企业的排污情况、建设项目“三同时”情况;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内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污染物排放情况;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内乡村旅游集中地区污染物排放情况;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内环境风险隐患执法检查与突发应急事件处置情况等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98余人次,检查企业22家,立案一起,罚款2万元,有效震慑了秦岭生态保护区环境违法行为。开展储油库和重点加油站污染物防治专项执法检查。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县46个加油站的油气回收治理情况、完成地下油罐防渗改造情况等进行了专项检查,通过检查和监督指导,这些企业均能按照要求规范经营。开展物料堆场扬尘污染专项执法检查。对全县商混铸造、铁合金、焦化、水泥、砖瓦、石灰制造等企业进行了全面摸排和检查,出动执法人员726余人次,检查企业187家,立案5起,罚款11万元。二、工作亮点及做法(一)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执法大队严格执行《环保法》及其四个配套办法,加强司法联动,加大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按照《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对没有造成环境污染的轻微环境违法行为以督导整改为主,对明知故犯并屡次违反环保法律法规造成环境污染和社会不良影响的企业按照法律法规严处重罚,形成了长震慑强高压的环境执法态势。2022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122人次,检查工业企业488家次,建筑工地334家次,医疗机构66家次,加油站61家次,尾矿库2家次,饮用水源地25家次。立案29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30份,入库罚款300.52615万元,检查力度和处罚额度创历史新高。(二)加强排污许可证监督管理。按照《西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落实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排污许可证后监管专项交叉执法检查的通知》,认真贯彻将排污许可制度建设成为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的核心制度。在执法过程中将排污许可制度作为执法检查的首要环节和重点内容,不断监督指导企业质证排污、规范生产。2022年对违反排污许可制的企业立案2起,处罚22万元。(三)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严格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积极开展了黄河流域“清废行动”,对全县涉及固废的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查,重点检查了固体废物堆放、贮存、倾倒和填埋情况,严厉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全年对违反《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的监管对象立案1起,处罚10万元。三、存在的问题(一)执法队伍薄弱。当前,环境违法行为呈现出多样化、隐藏化的特点。而人员编制紧张、执法人员年龄结构不均、执法装备落后,专业知识薄弱,不能对环保违法行为准确、迅速地作出反应,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还有待提升。(二)执法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的范围和频次还不够,疏于监管导致个别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没有及时发现和整改,造成了群众的进一步投诉,引发舆情。(三)案件办理规范化精细化还不够,内部审查也有疏漏,导致案件因人为原因出现瑕疵,影响案件的执行。在案件办理中还存在调查、证据收集,执法程序不严密不规范等问题。三、下一步工作计划围绕省市工作任务,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厅和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突出工作重点:1.全面加强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建设,充分利用环境监管执法平台,提高执法信息化水平。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和环境专业业务知识学习,不断加强执法队伍思想和作风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2.强化环境监督管理,加大污染防治工作,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在坚持做好经常性监督检查工作的同时,继续开展以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为主要内容的环保“督查”活动。坚持日查和月查制度,对那些污处设施不正常运行屡纠屡犯,违法排污企业坚决依法查处。继续抓好对重点项目、重点企业、重点区域的环境监督工作。3.紧扣目标任务,抓好贯彻落实,有序推进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重点工作。保持高压态势,确保执法力度只增不减,对专项行动有安排、有落实、有成效;现场执法全部使用移动执法系统留痕,及时上传执法笔录,每月人均笔录数量不低于2条。4.做好“12345”市民热线和群众来信来访及门户网站等各类环境信访问题的查处工作,严格按照市级部门投诉回复要求,做到认真受理,限时办结,及时调查,及时查处,及时回复,力争投诉回复满意率达到100%。5.以排污许可管理为核心开展证后执法。对辖区取得排污许可证单位开展证后执法检查,督促排污单位自觉履行排污许可有关要求,推进实现环境守法常态化,规范持证排污单位行为。6.开展落实本年度支队下达的专项行动执法检查及“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严格按照支队要求每年开展四次、每季度开展一次“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将检查结果及时、准确、规范向社会公开。7.对我局其他科室移交的环境违法线索,进一步深入调查、取证,环境违法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启动行政处罚程序。8.及时落实局办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