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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兴元湖公园管理处

发布时间: 2023-05-08 15:18
单位名称 汉中市兴元湖公园管理处
宗旨和业务范围 提供休闲场所,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公园设施维护管理;公园绿地管理;公园游览与娱乐项目组织管理;动物繁育与饲养;公园植物栽培与养护;科普宣传教育(相关社会服务)。
住所 汉台区北郊汉宝路7号
法定代表人 李凯
开办资金 326.82万元
经济来源 差额补助
举办单位 汉中市汉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61.19万元 326.86万元
网上名称 汉中市兴元湖公园管理处.公益 从业人数  5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的事项。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2022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2022年度,我单位在区住建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了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1、面对复杂严峻的新冠疫情,公园管理处全面开展各项防控工作,对全体职工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并且加大对全体职工防控措施的宣传和教育引导。要求职工非必须不出区,不得组织和参与聚集性活动,确需出行的,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并且向单位和社区报备,返程后必须做好自我隔离,以防疫情的传播;在疫情高发期,管理处抽调十名同志前往汉台区褒城高速出口配合辖区工作人员对上下高速的车辆进行登记、扫码、测温等工作,确保疫情不流入、不外溢,工作结束之余对自己实施闭环式隔离不与他人接触;疫情导致的城区静默化管理,我单位接到疫情防控指挥部通知后,第一时间号召全体职工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到,做到不漏一人的下沉到社区卡点和小区物业,配合疫情防控人员做好核算检测、扫码工作,并为社区居民送物资上门,切实解决好管控期间群众的实际困难,为疫情防控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2、安全生产警钟长鸣,管理处加强对职工安全意识、职业健康知识的教育,做好用电安全、交通安全、人生安全的宣传,并对管理处的电路进行排查,消除隐患,层层落实到管理责任。3、严格规范财务管理制度,根据财政局2022年综合预算通知的要求,管理处严格实行预算管理一体化,所有支出纳入项目库,建立单位人员台账、实行“账户统设、资金统管、集中支付”的工作要求,确保财政局对汉台区所有预算单位资金的统一监管。我处财务人员及时与银行和财政局对接工作,做好销户和开设零余额账户的铺垫工作,每月报送用款计划,将财务工作尽快步入常态化。4、管理处始终坚持为职工办实事和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的宗旨,一年来,我处劳资人员根据政策,及时为职工办理工资调整工作;根据相关政策,对符合规定的干部职工办理各类职称晋升申报及聘用工作;对两名已达到退休年龄的职工及时办理了退休手续;为一名在职死亡人员办理了相关手续。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1、管理处在2022年度没有接到任何上访事件,也没有发生任何不安全事故。2、全体在职职工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尽个人绵薄之力让新冠疫情慢慢步入平稳的态势,也是经济和社会生活慢慢回到正常的轨道上。三、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1、存在的问题:公园管理处系政府差额拨款单位,现阶段无任何经济来源,职工的基本待遇无法保证,加之公园建设规划前景不清晰,职工情绪不稳定,维稳难度加剧;公园闭园拆迁,拆迁补偿款不能及时兑现,资金缺口严重,职工绩效工资、取暖费、医疗、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的支出难以有效解决。2、改进措施:我公园将继续配合好兴汉新区的建设工作,认真搞好后勤服务,切实做到保障有力,同时向主管局及区政府等各方面筹措资金,维持好公园的正常工作。下一步工作打算。1、在区住建局的正确领导下,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工作责任,继续全身心的投入到工作中,积极妥善解决职工的养老、医疗、住房公积金等问题。2、重视日常财务收支管理工作是一个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为加强收支管理,对一切开支严格按财务制度办理,并做好每月的预算及预算执行情况,在经费相当吃紧的形势下,既保证办一系列正常业务活动和财务收支顺利开展,又使各项收支的安排使用符合事业发展计划和财政政策的要求,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达到节支的目的。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