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西安市长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统一组织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负责组织由财政拨款的政府采购项目;受其他采购机关的委托,代其采购或组织招标事宜。 | |
住所 | 西安市长安区韦曲街道北长安街89号 | |
法定代表人 | 李鹏 | |
开办资金 | 8.41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西安市长安区财政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2.77万元 | 2.33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3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2年度,我单位在财政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加强我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规模2022年,计划采购金额5.06亿元,实际采购金额3.86亿元,节约资金1.2亿元,同比增长249.96%。1.规范政府采购运行按照省市要求,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违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坚决取缔预算单位设立的备选库、资格库、名录库,公开了举报邮箱,进行了专项清理自查工作。2.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我区政府采购加大节能环保产品支持力度,在评审中给予相应优惠。鼓励支持首台(套)及创新制造产品推广应用,通过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特色专区”“创新馆”等,促进科技创新和高质量发展。3.加大监管力度按照《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派出监督评价工作组于2022年7月对陕西华程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西安北站疫情防控转运车辆服务项目等三个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价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下发《西安市长安区财政局监督评价决定书》并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4.强化政府采购制度建设我们依据《政府采购法》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先后制定了《西安市长安区财政局关于加强采购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西安市长安区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西安市长安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西安市长安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采贷工作的通知》等制度文件,及时转发省市相关政策文件并严格执行。开展政府采购法规制度专项清理活动,所有区内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对于违反上位法、不适应时代发展、不适应营商环境要求的规范性文件彻底废止,消除了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二、推进对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改革1.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行动根据我区政府采购工作实际,在我区部分预算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中开展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试点工作,利用政府采购监管系统,推行政府采购网上交易,实现发布采购公告、提供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电子开标、电子评审全流程在线完成。2.深化采购代理机构转型认真开展代理机构转型工作,选择部分代理机构开展全过程政府采购代理咨询服务试点,推动我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加快转型,为政府采购活动提供高质量智力技术服务,全面提升政府采购项目质效。3.创新政府采购交易机制我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已投入使用,实现小额零星采购、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项目“网上商城”进行在线交易,通过网上直采、网上议价、网上竞价等方式,提高采购效率和便利化程度。4.健全完善政府采购信用体系我区政府采购信用评价工作现已开展,加强了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履职情况评价,及时做好政府采购失信主体记录,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和运用,依法依规对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三、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在我区政府采购活动中,政策规定未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货物和服务类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提高至10%-20%。政府采购工程类项目进一步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按照统一质量标准,将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非预留项目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增加中小企业合同规模;加大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推广力度,要求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文件和中标(成交)通知书中告知供应商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及融资方式、渠道,为供应商融资提供便利。截至2022年12月12日,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项目份额21997.59万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预留份额1024.94万元;企业获得政府采购信用融资49074.78万元。四、统一组织由财政拨款的政府采购项目,运用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我区政府采购加大节能环保产品支持力度,在评审中给予相应优惠。鼓励支持首台(套)及创新制造产品推广应用,通过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特色专区”“创新馆”等,促进科技创新和高质量发展。运用好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29号)的具体措施,有助于帮助贫困人口增收脱贫,调动贫困人口依靠自身努力实现脱贫致富的积极性,促进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和贫困地区产业持续发展。我区积极推广扶贫832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销售平台,要求各单位通过832平台采购工会福利、食堂副食品以及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所需产品。截至2022年12月12日,全区共通过扶贫832平台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953笔,交易总额337.79万元。五、目前工作存在的问题采购人主体责任意识淡薄,采购后期合同签备案、履约验收及诚信评价未及时完成。下一步,我中心将对全区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履约验收及诚信评价有关事项进行通报,规范我区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扎实推进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工作。六、整改措施1.开展对区级采购单位的政府采购专项检查。加大政府采购监督检查的力度,做到应采尽采,并拓宽政府采购新领域。2.持续推进采购代理机构转型,培育发展采购项目专业性咨询和采购代理全过程服务,为政府采购活动提供高质量智力技术服务,全面提升政府采购项目质效。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