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略阳县法律援助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组织实施本辖区的法律援助工作,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负责受理、审查和批准法律援助申请;负责组织、指派法律服务机构及法律服务人员办理法律援助事项;负责上报法律援助工作信息、统计,负责本辖区法律援助案件的档案管理。 | |
住所 | 陕西省汉中市略阳县中学路司法局院内 | |
法定代表人 | 陈静洁 | |
开办资金 | 13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略阳县司法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2.74万元 | 12.74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5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2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的事项。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2年,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核准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现报告如下:一、2022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1、狠抓法律援助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法律援助队伍整体素质。打铁还需自身硬。县法律援助中心将干部队伍建设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群众能力、推动工作提质增效的重要保障和有力抓手,多措并举抓好队伍管理教育。一是不断强化工作作风转变。认真落实县委关于干部教育管理和作风建设有关工作要求,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不折不扣执行有关纪律要求和单位规章制度,人人争做遵章守纪模范,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转变工作作风,推动工作落实。二是加强政治理论知识学习。定期学习中、省、市、县政法工作要求和规定,积极参加司法局组织的集中学习,并认真开展讨论交流,确保政治清明、方向正确。三是强化业务技能提升。定期组织中心全体干部学习法律专业知识和法律援助业务,对《民法典》《法律援助法》等重点内容进行重点学习,在学习中践行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在实践中学习,在学习中实践。同时,做好中心干部学习激励保障,支持中心工作人员参加相关业务学习培训,加强专业知识学习,并鼓励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以学习促工作推动,以工作检验学习成果,形成良性循环,提高队伍整体水平。2、立足本职,强化完善体制机制。一是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完善了便民措施。进一步健全规范了各项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案件审批程序。加强法律援助案件的案前审查,严格界定法律援助案件范围。接待中涉及的案件由接待人员初步审查后报援助中心负责人审批,并根据便民原则指派给法律服务机构办理,做到应援尽援。二是切实做好咨询接待工作,实行首问负责制,按照谁接待、谁负责的方式,使咨询接待工作任务落实到人,责任明确,对咨询内容及时记录并提出处理意见,对当时无法解答的疑难问题,另行预约时间解答。三是完善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监督机制。加强案件档案管理,细化案件质量标准,将案卷质量与案件补贴挂钩,促使案件承办人快捷高效负责的办理援助案件。对案件实现动态监督管理,采取回访、走访受援人、承办人及相关部门等形式,健全完善援助案件质量监管体系,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四是推行清单式服务。实行“清单式服务”和“一站式服务”相结合,将“咨询零距离、受理零收费、质量零投诉”作为援助工作开展的基本要求,将法律援助受理、指派流程等群众关心的内容制作成宣传单进行发放,增强群众的维权意识。五是灵活律师值班制度,切实办好法律帮助案件。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认罪认罚制度要求在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对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目前我县律师人数较少,难以实现全天候坐班值班制度。自去年开始我中心实行律师电话值班形式,有案件需要时,电话通知律师前去办案机关完成值班任务,今年共办理律师参与认罪认罚案件200件。全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93件,其中民事253件,刑事40件,涉及农民工127件,涉及妇女21件,涉及未成年人8件,涉及老年人5件。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或者经济效益。1、发挥平台优势,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一是结合村(居)法律顾问制度畅通三级维权网络。加强站点建设,完善了县法律援助中心、镇(街)法律援助工作站、村(居)法律援助联络员的“三级法律援助网络”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结合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对每一位村(居)法律顾问进行法律援助业务培训,让村(居)法律顾问成为法律援助宣传者和法律援助案件的参与者、办理者。二是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突出重点服务对象,做好困难群众法律援助工作。重点抓好徐家坪乡村振兴楷模建设各项工作,以徐家坪司法所为阵地,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实现资源整合,确保镇村(居)两级公共法律体系建设有场所、有人员、落得实,实现法律援助全覆盖,保证法律服务无盲区。2022年全年共接待徐家坪辖区法律咨询80余人次,调处各类矛盾纠纷7起,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6件。三是认真落实“无欠薪”县创建工作任务,对农民工要求支付工资报酬、工伤事故赔偿案件和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五类被告,实行“两不审查”(即不审查经济状况,不审查案件来源)和“两直接”(即直接受理,直接指派)规定。全年受理农民工讨薪案件127起127人,涉及资金200余万元;对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实行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指派的“三优”服务;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开展上门服务,让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获得法律援助。四是量化责任,加强考核。对各法律服务机构办案人员进行摸底登记,将年度目标任务分解到机构,量化到个人,并实行动态调整,将法律援助任务纳入年终考核范围,对完成法律援助任务优秀的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予以表彰奖励,提高办案人员的积极性。同时鼓励法律服务机构充分利用岗位职能优势为特殊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满足城乡困难群众的法律需要。五是组织开展了全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活动。为切实提高援助案件办理质量,援助中心积极谋划,报经县司法局同意并牵头组织,成立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组,对评查范围内的案卷随机抽取30件进行了交叉评查,对评选出的5件法律援助优秀案件承办人进行表彰奖励,达到了相互学习、交流借鉴、查找问题、整改提升的良好效果。据市司法局文件通报,我县法律援助中心2022年度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在全市12个县区(含市法律援助中心)中列第五位。2、深化宣传活动,不断增强社会影响。一是早谋划,认真开展了《法律援助法》专题学习培训。按照市司法局《关于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安排,科学谋划、精心筹备,在司法局的组织和领导下,提前做好了资料印制、课件准备、制定计划等基础工作。组织局机关、司法所、法律服务所通过集中培训和分层培训的形式,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分别开展《法律援助法》专题解读,并结合工作实践进行讨论,深化解读理解,强化领会转化,促进工作开展。全年开展3轮集中培训,受训150余人(次),实现司法行政系统从业人员全覆盖。二是多举措,全方位开展了宣传活动。积极谋划实施,不断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载体,和县司法局重大宣传活动有机融合、充分利用法治宣传月、“三八”妇女节、“9.1”法律援助宣传日活动等重要节点开展集中宣传,深入镇村(社区)利用逢集设立宣传台开展宣传,解答咨询;结合“进知解”活动常态化开展,在田间地头、农户家中进行走访宣传,满足群众法律需求。三是求实效,强化了对外宣传工作措施。法律援助工作不但要做实在,还要加强宣传,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法律援助工作,争取社会更大的关注和支持。一是县法律援助中心将中心工作亮点、动态通过向微信公众号、政府网站投稿的途径对法律援助工作进行宣传报道。二是将优秀案例、社会反响好的案例、有警示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例,在不影响当事人隐私的前提下通过新闻稿件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进行推送宣传,取得良好社会效果。优秀稿件和工作亮点及时向上报送,对上级掌握工作动态、监督指导工作起到参考作用。全年为受援群众共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累计开展各类集中宣传活动16场(次),制作宣传展板(橱窗)8面,解答法律咨询140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200余份。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1、存在的问题。(1)办案数量虽呈上升趋势,但所与所之间、律师与律师之间、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之间办案数量依然存在不平衡的问题,部分执业年限长的律师办案数量较少现象依然存在。(2)节假日期间和下班时间,公安机关需要律师在场进行法律帮助时,极个别值班律师受主观意识和客观原因影响不能及时到场,给办案机关留下不好的印象。(3)部分案件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4)卷宗装订需进一步规范。2、改进措施。(1)加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指导管理,均衡办案数量;大力引导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积极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和职责,促使履行社会义务,提高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数量。(2)进一步规范律师值班制度,保证认罪认罚工作顺利进行。(3)采取多种形式对案件质量进行追踪考评,提升案件质量。(4)规范案卷装订。四、下一步工作打算。2023年,法律援助工作将继续围绕“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原则,全面推行法律援助惠民工程,更好地发挥法律援助在服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职能作用,在2022年的基础上再上新台阶:1、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把法律援助工作做细做实,尽心尽力为受援人服务。2、加强对法律援助的宣传。充分利用《法律学堂》、法制广场、社区宣传栏等现有的宣传阵地,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法律援助在群众中的知晓率。3、继续做好援调对接工作。在已有的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做好援调对接工作,加大对困难群体的援助力度,提高法律援助的工作效率。4、加强法律援助接待管理、案件指派管理、案件质量管理等,对案件办理实施“先协调后诉讼”的运作方式。5、扩大援助范围。在原有标准的基础上,适当放宽法律援助经济标准,切实让困难群体能够得到及时的援助。6、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数量。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