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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宝塔区文物保护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5-05 09:27
单位名称 延安市宝塔区文物保护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文物的管理与保护。文物政策法规的贯彻,文保单位的管理,流散文物的征集,库藏文物的管理。
住所 延安市宝塔区西环路252号
法定代表人 郭海军
开办资金 18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延安市宝塔区文化和旅游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0.35万元 16.93万元
网上名称 延安市宝塔区文物保护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11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事项,依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区文物保护中心在区委、区政府和区文化和旅游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业务开展情况。一是强化文物保护力量,加大对文物的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严格履行县区一级对文物保护的主体责任和属地责任,将文物保护工作纳入工作责任制考核,建立了区、乡镇(街道)、村组(社区)三级巡查保护网络,夯实了文物保护属地管理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认真落实中办、国办两个《意见》。积极参与《延安革命旧址群保护利用规划》《延安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实施方案》的制定,全面配合《延安革命旧址保护条例》《延安市革命纪念地管理条例》立法调研。二是提升文物保护意识,构建全民保护格局。大力开展文物方面知识、法律法规宣传,对辖区30处重点文物旧址进行全面巡查,并建立了文物管理台账。制作文物保护宣传册普及文物安全法律法规册,印制《陕西省延安革命旧址保护条例》等3万余份,利用“5.18世界博物馆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加强文物安全宣传。三是全面加强革命文物的全域保护、整体保护。严格落实文物保护的“三个责任”,即:政府的主体责任、文物部门的监管责任、使用单位的直接责任,对文物保护单位实行领导包抓和专人管理责任制,做到所有文物保护单位有人监管。与乡镇、街道以及文物保护员签订了文物安全保护工作责任书,沟通乡镇、街道与公安派出所建立了文物保护联动机制,有效落实了文物保护属地责任。严格落实文物安全问题销号。四是强化重点保护利用。青化砭小蒜沟天主教堂、蟠龙抗大一大队旧址、延安飞机场塔楼、延安县东区政府旧址、蟠龙供销社旧址、白求恩国际和平医院旧址、杨步浩旧址等红色旧址保护项目,管辖内的7处旧址进行了规划。延安县政府旧址二期已完成修缮,整体保护提升有条不紊进行。五是为了实现完文旅融合,打造红色寻访之旅和“红色研学”基地,活化利用老物件资源。与延安万达合作,完成了延安红街《光阴的故事》怀旧体验园布展设计方案。持续打造沉浸式体验“家国变迁”,用“老物件”培育青少年家国情怀,让“家国情怀”浸润学生心田,我中心与延安新区第二小学和宝塔区政协,共同投建“家国情怀展览馆”,展示200件老物件,300多张历史照片,20多个视频,10个互动项目、5个真实场景,全方位再现改革开放走过的艰难历程,给观众带来时空隧道式的观展体验。二、取得的社会效益。通过直接发放给市民或张贴在文物保护单位周边醒目位置、拉横幅等方式切实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市民文物安全保护意识。针对省、市、区文物安全检查反馈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整改工作台账,围绕工作任务、整改内容、整改时限,逐一制定整改方案,逐一销号,确保发现一起,及时整改到位。多年来,辖区范围内没有出现未履行审批手续或未按批准方案建设影响文物安全的建设行为、盗窃、盗掘等造成文物损失、损毁的现象。划定保护范围,树立文物保护标识碑150余块,建立记录档案,目前全区已有文物保护员70余名,制止并处理了市民破坏清凉山古城墙行为,切实加大了破坏、损毁、盗窃文物等犯罪行为打击力度,确保了文物安全。三、存在问题。虽然我们在文物保护利用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要求还有差距,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辖区修复旧址多,免费开放费用短缺严重。我区对管辖内的其中7处红色革命旧址进行规划及整改。我区还先后修复了小蒜沟天主教堂、蟠龙抗大一大队旧址、延安飞机场塔楼旧址、延安县东区政府旧址、蟠龙供销社旧址、白求恩国际和平医院旧址、杨步浩旧址等6处旧址。受疫情影响,我区文物保护项目进展缓慢。辖区内还有多处革命旧址、文物遗址濒临坍塌老化,亟待维修保护。需要建立项目库,集中连片申请保护。二是区级旧址保护经费短缺,导致无法保护。三是由于财政困难,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均无法竖碑保护。目前我区公布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有20多处,都没有竖保护碑。仅靠区级列支的资金,远远无法满足基本运行。旧址修复产权、土地及地面附着物征收资金量大,区财政难以承担。文物修缮项目对土地征收,环境治理绿化美化、强弱电等没有支持,地方财力难以为继。在文物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前期文物旧址修缮规划文物普查、考古勘探、文献研究上列支不够,难以满足最少保护要求。四是重视革命旧址修复,文史资料偏少。四、整改措施及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建立红色革命旧址项目库,集中向省文物局申报。二是推动重点革命文物旧址修缮保护,三是配合完成《延安市文物保护中心登记》,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和保护文物的良好社会氛围。四是深入各文博保护单位进行文物安全隐患排查,并且客观、准确、规范地统计信息、评估并及时上报,确保全区文物保护工作规范有序。五是向省上申报一处工业类文化遗产项目---70年代延安李渠水泥厂遗址,填补延安无工业文化遗址类项目的空白。六是深入各文报单位进行文物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台账,规范统计信息,及时上报,确保全区文物保护工作规范有序。七是与媒体合作,尽快启动系列短视频《发现宝塔之美》、《延安红色之旅》(向全国游客推荐宝塔区红色旅游线路)拍摄制作,宣传我区红色文化,为我区创建全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助力。八是与区政协、延安新区第二小学联合投建“家国情怀展览馆”,计划在今年六一前对外开放。九是加深馆校联盟、馆企合作,推进文物数字化展示、文化创意研发设计工作。十是举办一次文物活化利用学术交流研讨会,创新开展文物工作。会同党史部门,文物热爱者广泛征集文史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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