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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关心下一代工作中心
渭南市关心下一代工作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5-05 09:27
单位名称
渭南市关心下一代工作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培养教育青少年健康成长。对青少年进行思想、科技、法制教育,培养“四有”新人。
住所
渭南市朝阳大街21号
法定代表人
白红娟
开办资金
10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中共渭南市委老干部工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2.45万元
9.47万元
网上名称
无
从业人数 10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在中、省关工委和市委老干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执行本单位章程,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规范使用证书。现将一年来的履职情况公示如下:一、开展主要工作情况1.学习传达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办国办〔2021〕46号文件和省委办省政府办〔2022〕11号文件精神。组织开展“庆祝渭南市关工委成立30周年暨全市关心下一代工作表彰大会”,回顾总结全市关心下一代工作,表彰先进,部署工作。2.积极发挥“五老”优势,扎实开展“青少年党史学习月”“争做好家风传承人”等系列活动。认真组织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3.坚持“党建带关建”原则,加强全市青少年教育基地规范管理,探索创建五老工作室,持续抓好基层“五好”关工委创建工作。4.积极实施五老关爱工程,以关教基金为平台,倾心倾力倾情为青少年办实事做好事。引导“五老”通过结对帮教、照料寄宿、辅导学习、扶贫帮困、心理辅导、培训监护人等方式,关爱留守和孤残儿童。二、社会效益情况1.组织全市各宣讲团围绕红色教育主题开展宣讲973场次,开展“党的二十大”宣讲1696场次,受教育青少年10万人次。组织青少年参观革命遗址,受教育师生19万人。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法治宣传802场次,受教育师生14万人。开展家庭教育讲座441场次,受教育家长及师生9万人。2.表彰宣传“五老”典型385人,慰问“五老”4549人,受教育青少年10万名。3.市关工委、大荔县关工委被授予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集体,严蒲生等2人被授予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工作者,刘海荣等4人被授予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优秀辅导员。4.已收到市级青少年教育基地申报表30余份,经过考察评选,“渭南军事博览园”“渭南市博物馆”被命名为“渭南市关心下一代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并作为省级教育基地向省关工委进行推荐。三、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1.基层关工委组织能力建设还需要进一步提升。2.部分地区动员五老的奉献热情还不够。进一步抓好中办国办〔2021〕46号文件和省委办省政府办〔2022〕11号文件的贯彻落实,尽快出台我市《分工方案》。四、下一步工作打算1.持续深化“传承红色基因,争做时代新人”主题教育活动。常态化开展以“青少年党史学习月”为重点的青少年党史学习教育。面向青少年开展党的二十大专题宣讲活动。2.以“党建带关建”不断夯实关工委组织建设,评比表彰一批基层“五好关工委”和“全市最美五老”,感召、动员更多“五老”参与到关教事业中来。3.主动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持之以恒抓好网吧义务监督、校园和学生营养餐安全监督工作。进一步关爱留守儿童,加大对留守、孤残儿童的帮助。4.深入实际开展调研。组织老同志、在职干部抓好理论和业务学习,坚持带着问题到一线,找办法、求答案,搞好调查研究,将理论成果运用到实践当中。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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