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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宝塔区继续教育管理中心(延安市宝塔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5-05 09:04
单位名称 延安市宝塔区继续教育管理中心(延安市宝塔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民办教育机构审批与管理、大学生贷款、资助管理、职业教育、成人教育。
住所 延安市宝塔区百米大道
法定代表人 李春生
开办资金 22.82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延安市宝塔区教育体育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0万元 10万元
网上名称 延安市宝塔区继续教育管理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7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区继续教育管理中心2022年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在区教体局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贫困大学生资助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发放的各项政策,科学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不断完善贷款和资助运行机制,通过全体干部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业务开展情况:1.切实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我中心按照省、市助学贷款文件要求,召开了辖区内各完全高中主管校长及业务人员会议,印发《关于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的通知》延区资管发[2022]01号文件,要求各学校严格按照预申请标准,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将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纳入预申请信息库,为暑期集中受理需要贷款的学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提高贷款办理效率。今年对辖区内的市、区学校3070名学生建立了贷款预申请电子信息库。7月中旬日至9中旬,集中受理贫困大学生贷款业务,经过认真审核把关,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做到了应贷尽贷。今年共签订贷款有效合同682份,其中新贷266人,续贷416人,贷款总额711.65万元。2022年正常毕业还款大学生171名,还款本息25.3万元,截止目前,宝塔区助学贷款本息回收工作正在开展,预计12月25日前完成。2.指导监督做好区属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4月份,区财政局与区教体局联合印发《关于下达2022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通知》延区财预专{2022}23号文件,及时召开区属五所高中负责人会议,明确工作时限,工作流程,夯实责任。主动协调区财政局及时下拨春季国家资助金309万元,按市上文件确定的各校助学金额度一次性打入学校财政专户。并结合市上确定的春季学期指标(四中190万元,二中40万元,姚中20万元,育英中学50万元,博文中学9万元)要求,各校均在规定时间将助学金发放到学生手中。2022年春季学期发放高中国家助学金309万元,涉及受助学生3090人。11月份,区财政局与区教体局联合印发《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通知》延区财预专{2022}51号文件,及时召开会议,要求各学校尽快按程序进行新生资格认定,完善高一新生学籍档案,定好助学对象,各校在规定时间段将资助金发放到位。2022年秋季学期发放高中助学金322.2万元万元,(其中四中163.2万元,二中53万元,姚中27万元,育英中学67万元,博文中学12万元),资助高中学生3222人。3.全面完成贫困大学生的各类资助工作。依据市教育局文件精神,结合每年工作惯例和下达的资助指标数,7月初,区教体局印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工作的通知》延区教体发{2022}107号和《关于下达2022年贫困大学生入学资助金的通知》延区教体发{2022}106号文件。随即召开乡镇、办事处教办主任会议,学习领会文件,提出工作要求,明确教办主任是以上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教办按照户籍所在地进行政策宣传,摸排登记和资格审查,按时准确上报审核确定的资助学生名单。我中心再次对乡镇、办事处上报的资料逐一复审,并将复审结果予以公示。2022年为180名今年新入学本科大学生,每生一次性资助2000元,发放资助资金共计36万元。认真落实“滋蕙计划”项目,为考入外省、本省的本科、专科学生予以1000元和500元交通费资助,2022年共资助交通费18万元,资助贫困大学生297名,(其中,外省院校63名,省内院校234名)。资助资金通过银行统一打入学生本人办理的银行卡中予以发放。二、取得效益:1.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6月组人员织到区属高中组织召开高三年级组长和班主任会议,下发贷款宣传资料1200余份,讲解贷款条件、流程,受理时间、贷款额度等政策,张贴分发,《致高中毕业生的一封信》200份。印刷贷款《申请指南》彩页600份,分别发放到需要贷款学生手中。同时,我们还召开贷款及资助政策培训会议,通过乡镇、办事处教办,利用村干部、社区干部会议、宣传栏、学生家长微信群、贷款公众号等形式,向学生和家长广泛宣传贷款和贫困大学生资助政策与办理程序,提高学生家长政策的知晓率。2.严格审核、规范操作、扎实开展贫困大学生资助项目。贫困大学生资助工作,以乡镇(办事处)教办为单位,及时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学习领会相关规定,明确工作程序和时限。严格审核资助对象,提供真实的佐证材料,把符合条件的贫困大学生列为资助对象,并张榜公示,接受监督。资助工作由乡镇、办事处教办暑期集中受理,坚持“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确定的名单经我中心复审公示无异后,按名单打卡拨付资助资金到学生本人名义办理的银行卡中。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坚持以校为单位,成立机构,严格审核认定,张榜公示,明确校长是资助认定第一责任人,确保精准资助。同时我们积极协调区财政,按时限将资助资金下拨到各学校。要求各校在规定时间内按标准按程序及时完成助学金的统一打卡发放。相应的资助认定台帐,公示、资金发放凭证等档案资料必须齐全。依照标准,认真审核,确保助学贷款做到应贷尽贷。我们严格按照助学贷款标准进行筛选,5月份开展了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建立了预申请信息库。在暑期的具体贷款业务受理过程中,耐心讲解、热情服务、正确指导、严格审核,无论是新贷还是续贷,都能依照标准予以办理。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统一办理电子合同,合同签订时认真指导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规范签字,保证每份合同规范有效。我们还认真完成了宝塔区电子合同自查川县的684份电子合同的县区交叉审核工作。从11月23号开始,对到期还款的大学毕业生,我们通过QQ、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共同借款人或学生本人联系,督促提醒他们按时还本还息,确保全区的助学贷款本息回收按时完成。树立全局意识,做好局里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一是按照局党委的党建工作总体要求,充分发挥党支部的作用,组织党员干部召开了组织生活会,认真学习理论,作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人人坚持“学习强国”学习,多形式开展学习教育和实践活动,不断提高干部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二是切实履行好干部包乡联校工作职责,先后6次到学校进行了安全稳定、疫情防控、开学检查、防汛等专项检查。三是积极参与局里安排的特岗教师招聘、贫困户帮扶、年度考核等工作任务。三、存在问题:我们虽然在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通过回顾反思,发现仍有许多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单位的业务人员少,在具体业务办理、催收还款上,制约着工作的有效开展。二是贷款到期学生和家长电话更换频繁,致使还款时无法及时联系到本人或家长,增大了贷款本息回收的工作量,降低了贷款回收时效性。三是政策宣传形式的多样性有待完善。四、整改措施:今后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掌握贷款与资助新政策,熟悉工作程序,不断拓宽工作思路、更新工作思维,提高工作的时效性。加大对学校、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多层面、多角度宣传,使贷款和资助政策宣传更加深入,宣传面不断扩大。进一步改进和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提高工作主动性和效率,切实做好助学贷款与贫困大学生资助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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